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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和“生命”
送交者: ardmore 2008年01月25日05:31:5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許多人之所以忽略、甚至反對神學,就是因為對神學本身的界定缺乏清晰的認識。因此,我們首先爭取對基督教神學本身作出清晰的界定。

基督教神學就是認識聖經中所啟示的上帝,就是依靠聖靈的光照,運用上帝所賜給我們的理性,以上帝在聖經中所啟示的話語為最終的標準,借鑑聖靈對歷代聖徒的光照,來認識上帝與上帝的旨意,從而明白我們作為人當盡的本分。所以,清教徒神學家威廉•派肯斯把神學界定為“一門使人永遠幸福地生活的科學”。 埃梅斯在其名著《神學精華》中則說:“神學就是教導人如何向上帝而活。” 他解釋說,在一切嚴格的教導性藝術中,神學是至高至尊的,因為它引導我們達成人生最高目的的指南,它所涉及的是神聖之事,所侍奉的是上帝,並且引導人歸向上帝。

當我們說,“我們要的不是更多的知識,而是活出生命來”,我們往往是假設了這個知識和生命是沒有關係的。
但是,聖經從來沒有作這樣的區分。
真正的知識,是能幫助我們活出敬虔生命來的知識。
如果活不出來,問題不是知識太多,而是還沒有得到正確的知識。
所以,不是神學知識問題,而是你擁有的是哪一種神學知識。
聖經中的知識從來都不是指理性上、頭腦上的知識而已,而是一種對神生命上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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