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人间语言的确有限,谈了很久也无法彼此沟通理会上帝的心意。让我们争论之余,求同存异,不必彼此鞑伐。
上帝既然是所有人的父,他当然爱每个人。就如他赐阳光雨水给义人恶人,并没有分别。全然公义的上帝当然也降祸给义人恶人,同样没有分别。
基督教里对上帝赐给世上所有人普遍的恩典,也施与必要的责罚管教,几乎没有太大的异议,但对救恩的特殊恩典,就说法相当不一了。
上帝在恩典中选召一部分人,世人从人本的立场来看,觉得上帝厚此薄彼,很有微辞。但让我们仔细一点来分析,我们发现责任其实还是在自己。
上帝如果从一开始就没有预备任何得救的途径给一部分人,而任凭甚至命定其灭亡,固然对人而言是咎由自取,责无旁贷,(这是单重/双重预定论者的观点),但遥想将来从地狱火湖远远望见天堂的美景,不羡慕也是不合人情的。
主张上帝至高主权与人的天赋有限主权(自由意志里的自主自决权)互动的人则认为,上帝诚然预备了十字架救恩给世上100%每个人,但上帝给予人以信心回应的恩典和自由,信的得救,不信的被定罪。
上帝当然一眼看穿永恒,深知我们对他反复呼召的回应状况,但上帝仍然选择给人各种悔改的机会,也给予人足够的信心能力来行驶自由自主自决权。信的人,那些机会成为蒙恩的时候。不信的人,那些机会成为被继续定罪的时候。
当上帝主动施恩,命定人自由自主自决的时候,人的唯一合神心意的举动就是因恩信而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