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 Galatians 2
1.1-10节。为什么保罗认为他的耶路撒冷之行具有重大意义?问题争论的焦点是什么?又证实了哪些事实?
2. 11-21节。保罗当面反对(抵擋)彼得的动机是什么?他如何证明自己所采取的立场是正确的?试着用你自己的话说明16和20节所表明的真理。
3. 我们从这一章中,可以学到哪些关于支配基督徒团契、教会合一,与事工合作所应遵守的原则?
注:
1. 1-10节的历史背景,请参考使徒行传15:1-29。保罗在大马色的经历(徒9:3-19)后,先到亚拉伯三年(加1:18;徒9:23只说“过了好些日子”),然后到耶路撒冷见使徒。再经过14年,才有耶路撒冷会议(徒15章)的举行。在此期间,保罗也到过耶路撒冷。徒11:30曾论及保罗送捐款到耶路撒冷。
2. 2:2,“那有名望之人” ,指受人尊敬的教会领袖。
3. 2:4,“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指那些犹太主义者,他们冒充基督徒混进教会,企图窥探外邦基督徒对犹太律法的态度。
4. 2:9,“用右手行相交之礼” ,即承认保罗和巴拿巴对外邦人的工作,与使徒的工作没有高下之分。
5. 2:15,“外邦罪人”:犹太人自认为神的选民,有神的应许,又有神所赐的律法(罗九4-5),而外邦人就没有这种福气,所以一提到外邦人,后面就加上罪人,表示他们不遵行律法。因此,“外邦罪人”变成犹太人的一个口头禅。17节,“却仍旧是罪人”,这也是犹太主义者的看法,他们认为不守割礼、不遵行摩西律法的人,无论是否信基督,仍旧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