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一章有这两节经文,提到信与重生:
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1:13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1:12 Yet to all who received him, to those who believed in his name, he
gave the right to become children of God--
1:13 children born not of natural descent, nor of human decision or a husband's will, but born of God.
“作神的儿女”也好,“乃是从神生的”也好,都是一个意思,重生。这个重生是
赐给哪些人的呢?是赐给那些“信他名的人”。既然如此,怎么能说“先重生然后
信”这样的话呢?若是那样,约翰岂不是应该说:
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因重生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1:13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既然已经重生,就不能说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了。这是显而易见的。
总结信与重生的关系,可以将新民兄的最后一句稍作补充:“重生”强调圣灵的工
作的结果,“因信”则强调人对圣灵工作的正确回应。而无句个人的看见乃是,信
是重生的途经,重生是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