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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末保羅寫到神在基督徒身上所顯的能力極其浩大,這能力也曾顯在耶穌基督身上。那麼今天神的能力有什麼具體的表現呢?說實話,我很希望能看到下面的經文就寫,基督徒可以行神跡,趕鬼,醫病blah, blah,但是。。。
Eph 2:1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 這就是叫人從死里復活的能力!不是死在肉體的疾病中,他叫你們的肉體活過來。而是死在過犯罪惡中,他叫你們的“靈”活過來。
-- 或叫肉體活過來,或叫靈活過來,到底哪樣更容易?
Eph 2:2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 前文“掌權的”意指邪靈
-- 罪,魔鬼,和肉體,是我們死亡的時候主要的特徵。
Eph 2:3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 什麼叫“死在過犯罪惡中”的具體化,這就是例子:(1)放縱肉體的私慾,(2)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放縱,是指不好的方面,而隨自己喜好,未必是不好的事情,但是是不合神心意的。
-- 如果現在有神醫開特會,號稱可以讓人 不順從自己的喜好,不知會有多少人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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