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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人
送交者: 天嬰 2008年08月15日05:15:0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這兩天,我特想讀王小波的文章。小波說,“人有無尊嚴,有一個簡單的判據,是看他被當作一個人還是一個東西來對待。這件事有點兩重性,其一是,別人把你當做人還是東西,是你的尊嚴之所在。二是你把自己看成人還是東西,也是你的尊嚴所在”。 滿族奶奶出嫁的時候,帶了一個姨媽和若干瓷器。不過,所謂的姨媽其實是個年長的傭人。雖然,爸爸的弟姐妹稱呼她姨婆,但在他們心裡,還是把她當傭人。不同的是,她可以和主人一起抽大煙,可以對別的傭人指指點點,大有呼風喚雨的范兒和快感。 小的時候,爺爺曾讓我看過一些家裡的那些瓷器,還特地跟我說:“你看,這裡寫着‘府內’,是宮裡用的”。但是,誰也沒用過,誰也沒把那些御用的盆盆罐罐當回事兒。直到爺爺去世,那些青花瓷器的功用都只是一個擺設,撐着一個家族的面子。 這些日子,有的人一夜成名,有的人身價翻番,有的人路盡夢碎,有的人生不如死。其實,人世間的人氣,名氣,面子,榮譽,盛世都只是同一種東西,這些東西說到底,不過好像是一件我見過的御用瓷器。它唯一的功用是為主人點綴門面,炫耀一下主人不薄的身價。主人高興了,就撣撣上面的塵土,甚至給配個珠光寶氣光芒四射罩子,拿出來向街坊鄰里秀秀。主人不高興了,就讓它永遠塵封,另尋新寵。 物轉星移,曾經新銳的藝術家不再憂患,曾用靈魂寫作的屈服於身體。紅高粱成為盛世的煙花,活着就為爭強鬥富。真的,一個有尊嚴有靈魂的人,淪落成為一件御用的東西是很可憐的,他必須要挖空心思爭寵,必須要自己打自己嘴巴犯賤,必須要黑白顛倒媚權。 藝術,文學好像看似是一件“東西”,但是,這一件東西要求創造的匠人必須是有靈魂,有尊嚴,折射着造物主榮耀的人。這就是為什麽很多真正寫作的人沒法兒成為當紅的作家,追求永恆藝術的人也無法成為流行藝術家。因為,無論市場出多高的買價,他們實在不能放下人的尊嚴,愣是變成一件迎合市場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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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戶人家,有許多器皿  /無內容 - caleb 08/15/08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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