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這幾天中,我們看見人所作的不過就是罪。我們也看見,一切所有的都是神作的,愛我們的是神,給我們恩典的是神,成功祂的義的是神,叫主耶穌為我們死,為我們復活的是神,使聖靈來責備我們,光照我們,叫我們有力量接受,有力量得着神所作的,也是神。今天晚上,我們就頂自然的要問一個問題說,神的工作既然已經成功了,那人怎樣才能得救呢?神的方面都已經作好了;今天神已經將祂所預備的工作,好像拿出來擺在人面前,那我們得救的條件是什麼呢?
神已經成功了救贖的工作,人怎樣才能得着救恩呢?救贖怎樣才能變成救恩呢?贖罪怎樣才能變成代替呢?神在祂兒子裡所給我們的,怎樣才能在聖靈里流通到我們身上呢?這就是我們所說得救的條件。我們這一邊該作什麼,才能叫神那一邊的流通到我們身上?
得救的條件乃是信 凡讀聖經的人都知道,
聖經里告訴我們,得救的條件就是信,除了信之外沒有別的。今天因為人墮落敗壞了,因為人思想彎曲了,因為人的肉體都是屬乎律法的,所以都是想說人應當作什麼才能得救。但是聖經里給我們看見,得救的條件只有信,除了信之外沒有別的。
在新約里,清清楚楚有一百一十五次告訴我們說,人信就能得救,人信就能得永生,人信就能得稱義,人信就能得着。除了這一百一十五次之外,還有三十五次對我們說,人藉着信心就能得稱義,人藉着信心就能成為義。剛才所說的信是動詞,現在說的信心是名詞。一共有一百一十五次用信的動詞:人一信就得救,人一信就得永生,人一信就得稱義。另外有三十五次用信的名詞:人藉着信心就得救,人藉着信心就得永生,人藉着信心就得稱義。所以在全部新約聖經里,最少有一百五十次對我們說,人得救、人得稱義、人得永生只是因着信,並不是因着自己是什麼,作什麼,會什麼。所有的問題都是在信,所有的問題都是在信心。
有一件事要特別注意的,就是在這一百五十次提到信或信心的話里,沒有別的話夾在裡面。不是說,人必須信而怎樣才能得永生;不是說,人必須信而怎樣才能稱義;也不是說,人必須信而怎樣才能得救。主的話只乾乾淨淨的提到信,清清楚楚的提到信,並沒有提到一個東西與信心調和、聯合在這條件里。所以在聖經里頂清楚的給我們看見,人得救的條件,從神的眼光看來,除了信之外沒有別的。
有一卷書在新約里是人所最喜愛讀的,人所最寶貝的,就是約翰福音。你如果注意的來讀它,你看見約翰寫這一卷福音書,沒有別的目的,就是要告訴我們說,人怎樣才能得着生命,人怎樣才能得救,人怎樣才不被定罪。在約翰福音里,有八十六次對我們說,人在神面前得生命,人在神面前得稱義,人在神面前不被定罪,是因着信,不是因着別的。所以我們在聖經里,已經夠多、夠清楚、夠簡單的看見,得救不是因人是什麼,也不是因人有什麼,也不是因人作什麼。聖經是給我們看見說,人因着信就能得着,人憑着信心就能得着。
我們曾說過,救恩、救贖是神作的,祂救我們的一切方法、計劃,都是祂定規的。我們也看過,恩典是神藉主耶穌成功的。我們要記得,在神那裡如果是恩典,在我們這邊就必須是信。袁弟兄,我伸出手來,把茶杯送給你,你不能舉起腳來接受。人用什麼方法給你,你就用什麼方法接受。接受的方法就是送的方法。人打電話給你,你就得拿起電話的聽筒來接受。人寫信給你,你就得把信接受過來。人送你的方法是什麼,你收的方法也就是什麼。
神藉着主耶穌所給我們的,聖經說是恩典,是恩典的原則。神那一邊既然是恩典的原則,我們這一邊就是信心的原則。信心和恩典是兩個分不開的原則,不過恩典是神給我們的,信心是我們從神接受的。信心不是別的,就是我們在靈里接受神所給我們的,這絕對是與行為分開的。人只有這樣,才能接受神的恩典。我們如果用其它的東西,就沒有法子接受神的恩典。
聖經雖給我們看見,我們接受神的恩典是藉着信心,但人因着許多的誤解,就造出許多道理來。人根據他自己的思想,隨着他黑暗的心思,造出一個說法來說,人必須怎樣怎樣才能得救。人怎樣隨着他彎曲的心造出許多偶像來,以為那些是神,照樣,人今天憑着他彎曲的心,隨着他黑暗的思想,也造出許多得救的條件來。所以我們今天晚上不能不說,人所說得救的條件是什麼,這些得救的方法靠得住,或者靠不住。人如果沒有看見神的真理,不明白神的話,他就看不見得救的條件是信。但是人既得着神的光,明白了神的真理,他自然不能推翻在新約里得救的條件是因着信。但今天的難處是人知道了信是得救的條件,自己在信的下面又加上別的。神和人所爭的,不是信和不信的問題,而是人是不是因信而悔改,因信而行律法,因信而受浸,因信而作見證,然後才得救?神的話是告訴我們說,一信就得救;但是今天人加上「而」字,隨着自己黑暗的思想說,信而……才得救。所以今晚我們要查考的,不是信能不能得救,這已經解決了。今天的問題是光信夠不夠?要不要加上「而」字,要信而……才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