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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證道:有個地方叫陰間(路16:19-31)ZT
送交者: 一根柴 2010年09月27日06:12:1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福音經文是路加福音16:19-31,“19 有一個財主,穿着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20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21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23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24 就喊着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25 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26 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27 財主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28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29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30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31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感謝神的話語。“上回書”我們說到,耶穌吩咐我們不要既侍奉上帝,又崇拜瑪門。我們知道,不同宗教都有對貪婪的批判,那基督教有何不同?不僅如此,如果我“不聽勸”,堅持侍奉瑪門,你又能把我怎麼樣呢?今天,神要告訴我們祂的真理。聖經主要不是道德教訓,神的話是帶着能力的。需要說明的是,由於耶穌和路加都沒有說這個故事是真實的,還是比喻,因此在教會傳統中,對此多有紛爭。包括加爾文在內的一些觀點認為這是比喻;我個人傾向於認為這是事實。地獄或陰間是真實存在的,耶穌所描述的狀況是真實存在的——祂是從天上來的,祂也下過陰間,祂了解死亡與生命的全部真理。這段經文講的“陰間”似乎不是最後審判之後不信者下到的那個地方,而是不信的死人等候最後審判的地方;但是,我們可以總體上將這兩者視為一處。我把今天的信息劃分為兩部分:19-22講死亡之前的人間;23-31講死後的人之狀況,並讓我們從上面兩種狀況中習得一些重要的面對生命的真理,讓我們怎樣在人間行走在道路、真理和生命之中。願主與我們同在,阿門!

 

全文:http://blog.ifeng.com/article/7804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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