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网刊 | 第六期 | 2003年8月]
堕落与救赎――读加尔文《基督教要义》之二
范学德
加尔文在其巨著《基督教要义》的第二卷里,集中讨论了对显现在基督里的救赎主上帝的认识,他分两大部分探讨了这一主题,首先从亚当的堕落论述了救赎的必要,其次从耶稣基督论述了救赎的本身。
第一部分:救赎的必要
五.驳斥支持自由意志的论点
伯拉纠攻击奥古斯丁时曾说,罪若是出于必然,就不能算为罪;若是出于自愿,就应该可以避免。加尔文反驳说:我否认罪因出于必然,而可以减轻其罪债;我也否认罪因出于自愿,而可以避免。人为罪所奴役,以致除罪以外别无意志,这情况不是生于创造,乃是生于天性的堕落。人虽然必然犯罪,也是自愿犯罪。正如伯尔拿所说,我们的必然既是自愿的,所以我们更加悲惨;它使我们成为罪的奴仆。(第216页)
坚持自由意志论的人们又说,除非道德与罪恶的行为都是出于意志的自由选择,就没有理由惩恶或奖善。关于惩罚,加尔文的回答是:犯罪的既是我们,我们就当受惩罚。人既受罪的奴役,被证明是身为罪人,按情欲自动犯罪。那么,其犯罪是否出于自由的判断力,有什么重要呢?关于义的赏赐,我们若认识它们是靠神的仁慈,而不是靠我们自己的功德,这有什么不对呢?奥古斯丁说: “人有何功德可言呢?他不是因功德而赏赐,乃是赐白白的恩典;只有他是无罪的,又能免人的罪,在他看来,人都是罪人。”奥又说:“你自己算不得什么;你所有的只是罪,功德是属于上帝的;你应当受惩罚;若你将来得赏赐,那不过是他奖励自己的恩赐,不是你的功德。”(第217页)
坚持自由意志论的人们还说,罪人若无力服从,不但一切规劝无效,告诫不中用,斥责也是徒然可笑的。对此,加尔文要他们特别注意奥古斯丁以下的结论:“人啊,你由诫命中当知道所应尽的本分,在惩诫中知道你不尽本分是由于自己的过失,在祈祷中知道从何处可以领受你所愿得的。”奥还说,上帝不是按人的能力规定律法的训戒;但在规定了什么是合法的,他就充分地将能力赐给他选上的人去奉行。” (第219页)
那么,究竟规劝有什么用呢?加尔文的回答是:如果不信的人心志顽梗,藐视规劝,在上帝的审判台前,规劝就是控告他们的见证;而且在目前也可以叫他们在良心上感受谴责;因为甚至一个胆大妄为的人无论怎样嘲笑规劝,然而在他的内心却不能拒绝。但是,规劝的主要的使用是对信徒的,上帝既以他的灵在他们心中施行一切,他也不忽视他的道,却大有功效地加以运用。上帝在选民中的运行有两方面:对内是运用他的灵,对外是运用他的言语。他是圣灵启迪他们的心思,使他们的心喜爱学习公义,而成为新人。他以言语激发他们渴慕,追求,并获得同样的新生。他在这两方面都按己意发挥他的权力。(第221页)
加尔文强调:服从律法的能力是出于上帝的仁慈。因此,我们不仅从神的恩典得到辅助的力量,乃是要得到全部的力量,于是就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我们不仅不配遵行律法,简直根本没有遵行律法的能力。奥古斯丁论及这事时说:“上帝命令我们做所不能做的,好使我们知道应该向他求什么。若只将合宜之分给与自由意志,而将更大的光荣归于上帝的恩典,那么,训诫的用处就很大了。信仰获得那律法所命令的;因此律法下命令,好使信仰得着律法所命令的。上帝要求我们有信心,但是,除非他把他所要求的给了我们,他就找不着他所要求的。”他又说:“愿上帝施赐那他所命令的,又愿他随意发命令。”(第223页)
在人的天生能力中,有赞成,拒绝;愿意,不愿意;企图和抗拒等能力;那就有赞成虚空,和拒绝真善的能力;有立意为恶,和拒绝良善的能力;还有企图不义和抵抗公义的能力。上帝在这些事上有什么关系呢?如果他的旨意是以这些邪恶为他忿怒的工具,他就随意借着恶人的手执行他的善工。那末,上帝在善人里怎样运行呢?当主在他们心里建立他的国之时,他就以圣灵约束他们的意志,叫他们不按本性而为强烈的情感所驱使;他为叫他们倾向圣洁,公义,而按照他自己的公义屈服他们,去组织,形成和指导他们的意志;又以圣灵的能力建立坚定它,使它不致于动摇跌倒。因此奥古斯丁说:“你可以回答我,这样,我们是被动的,不是主动的。我告诉你,不错,你一方面是主动,一方面又是被动;你在被善推动之时才好好地主动。那推动你的上帝之灵帮助主动的人;他自称为帮助者,因为你自己也得做些事情。”(第232至233页)
“因此,上帝的恩典就重生而论,是圣灵对人意志的指导和管理。除非他对意志加以纠正,改造和革新,他就不能管理它;所以我们说,重生的开始,即是革除那来自我们自己的一切;除非他激发,鼓励,驱策,支持与约束意志,他也不能管理它;因此我们可以确切地说,凡由意志所生的一切行动,都是完全出自圣灵的。同时,我们完全承认奥古斯丁所讲的,认为意志非但不被恩典消灭,反而为它所补救;因以下两说是完全相符的:一面可以说,当人意志的邪恶腐败得到纠正,按着义的真标准受引导时,它是被补救的;一面可以说,有新的意志被造出来,因为固有的意志腐化了,务须彻底更新。我们自己的意志,虽不能离开上帝的恩典独立而有所作为,但没有理由不说,我们的意志奉行了那圣灵在我们心里所运行的。”当然,“那些应归功于上帝的工作,也可算是我们作的:第一,因为由于上帝的仁慈,凡他在我们内心所作的,只要我们认识它不是导源于自己,就成为我们的;第二,因为那由上帝导于善的悟性,意志和努力,都是我们的。”(第233至234页)
加尔文以奥古斯丁的主张作为自己讨论自由意志问题的结论:人自堕落以后,就丧失了得救所凭借的恩赐,而一切固有的本性也都腐化了。加尔文说,“我们应当把这点当做无可置疑,不能动摇的真理:人心完全离开了上帝的公义,所以凡人心所谋算,渴望和从事的,都是不敬,邪僻,卑下,不洁和凶恶的;他的心完全为罪的毒素所侵染,以致除腐败的以外不能产生什么,假如有时候,人似乎能做出些好事来,但心灵还是虚伪,方寸之间还是受内在的邪僻所奴役而不能自主。”(第237至238页)
初稿完成于2003。6。19;
完稿于2003。7。28
注释:
注一.《基督教要义》上册,加尔文 著,徐庆誉 译,章文新,汤清,许牧世,赵世泽
校订并修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香港,1996年7版。以下引用本书,只标明页数。
注二.同上引,《基督教要义》中册,以下引用本书,只标明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