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朋友告其有一个困惑:某日,传道人在一个成人主日学班上约说了这样一句话:人会犯罪,有本罪,但并非从亚当而来。
又有一次,忘了是在一次成人主日学班上还是在一次weekday晚上的查经班上,有朋友问了这样一问题:如有家庭诞生了一位婴儿,你们常常会说,多么可爱的一位小天使啊;可你们作为一位基督徒,是否会说又诞生了一位“小罪人”? 结果,当场就有传道人不同意这个说法?
朋友就问我了:
1)什么是本罪?人怎么会有本罪的呢?原罪与本罪有何关系?我们究竟有没有原罪?这些罪究竟是怎么来的呢?人到底是如何有罪的?
2)为什么诗篇51:5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请问我们有哪个人在其母亲怀胎的时候是没有罪的?如果诗篇51:5所说是真实的,我们有哪个人在出生降临人间的那一刻是没有罪的?如有,这个罪,是本罪还是原罪,或二者兼有?
3)为什么罗马书3:23说:“人人都犯了罪,亏欠了神的荣耀”?罗马书5:12-13又说:“正好像罪借着一个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所以死就临到全人类,因为人人都犯了罪。没有律法以前,罪已经在世界上了”请问我们究竟有哪个人是没有犯了罪,没有亏欠神的荣耀呢?
请问,该如何回答这位朋友的疑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