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网友的问题(作为证据备档) |
送交者: 火鸽子 2003年12月04日07:22:46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12012.html) 版主为什么这样不讲道理地胡乱删帖呢???????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12013.html)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12017.html) 还没有给办好,如果你能见到网管请顺带求求他注意以下彩虹斑竹的请求,抓点紧帮一下忙,拜托了!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12018.html) 看来你还算诚实,没有否认你删徐季安的帖子是没有道理的。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这样胡乱删帖了,不要把彩虹之约搞成宗教裁判所,这样很不好。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12024.html)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12035.html) 你这种人,作为朋友不可交心,作为合作伙伴不可信任,作为雇员不可大用! 告诉你啊,任何想通过威胁手段达到对本斑竹和论坛的控制的企图都不会得逞的。我之所以叫火鸽子还有的另外的一层意思现在可以告诉你了,就是我已经先把自己放到火里了,你那点儿阴火又算得了什么? 再告诉你一件情理中的事情,让你醒醒脑。哪个网站也不会对自己所属的各有办坛宗旨的论坛在管理上横加干涉,更不会愚蠢地去干逼迫斑竹容留种族言论存在这种极容易授人把柄的蠢事。所以啊,你的威胁我一点儿也没当真。之所以陪你说说话,就是想看看你到底是个什么人? 果然不出所料,你倒是个真的值得认真对待的人物。 从你能进入网站内部管理系统来看: 1.你是网站的内部工作人员,万维网雇用了你这样一个把内部管理信息“不差毫秒”地暴露给公众的一点儿职业道德操守都没有的人,那真是瞎了眼! 2.你是得到授权的能进入内部系统的万维网其他论坛的斑竹,来对本论坛的管理横加干涉,这种行为很不地道,并辜负了万维网对你的信任。 3.你是曾经被彩虹论坛前任哪位斑竹委托,得到间接授权,协助斑竹临时代管过这个论坛。当然了你不可能是受到网虫2002和新帮手两位的委托,因为他们一直和我有直接的联系,在帮助我熟悉论坛管理,并也同时在协助我管理这个论坛。现在唯一希望的是你要慎重对待朋友们交托给你的一些权限,不要辜负他们对你的信任。 4.这是我最不愿意相信的,你是黑客。要知道,未经授权非法侵入他人内部系统并盗取内部信息在公众中散布的,是一种严重的网络犯罪行为,希望你自重,不要再干下去,查出你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总之,你的行为太出格,太不可思议,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所以我出于诚意对你直言相告,不要再这么干下去了,一个人的信用不是那么容易建立起来的,毁于一旦岂不惋惜?希望这次对你来说是个大大的教训!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12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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