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现了突破!(5) |
送交者: 范学德 2004年01月28日20:20:40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范学德
路德在《教会被掳于巴比伦》一书的一开头就直指罗马教会整个信礼制度的核心,把弥撒减缩为圣餐。他说:一开始“我就必须否认有七个圣礼,目下只承认有三个圣礼,即洗礼,告解礼和圣餐礼。”(第250页)而在全书的结尾中,路德又把告解礼排除在圣礼之外,因为它缺少基督所设立的有形记号。“所以严格说起来,上帝的教会只有两个圣礼,即洗礼与圣餐,因为仅在这两个圣礼中,我们找着神所设立的记号,和赦罪的应许。”
“这圣礼的第一种奴役是在于它的本质或完整一方面,这个本质或完整已经为罗马的专制所夺去了。那领圣餐饼的人并没有得罪基督,因为基督并没有命令人领圣餐饼酒中任何一种,祂让各人用自由意志决定,因为祂所说的是:‘你们每逢行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5)。但那对凡要行使这自由意志的人不肯给与圣餐饼酒的,实在是犯了罪。这个错不在平信徒而在神甫。圣餐不是属于神甫的,乃是属于大家的,而且神甫不是主人,乃是仆人,有责把圣餐饼酒都给予那些愿意领受二者的人,并且要常常满足他们的愿望。若他们从平信徒身上剥夺了这种权利,他们就是霸主。。”(第257至258页) 但路德强调:“我不主张用暴力夺取圣餐饼酒二者,好像我们受了命令,非领二者不可;但我要训诲人的良心,他们既知对圣餐的权利因自己的罪而被罗马的专制所剥削,就只好忍受。我只希望大家不要以罗马的专制为合理,不要以为它不把整个圣餐给平信徒是行得好;我们倒应厌恶它,不予同意,忍受它。。。我认为最好是由教会会议的命令来结束这种奴役,从罗马暴君的手里给我们恢复基督徒的自由,使人人都有自由领受圣餐。”(第258页) 圣餐的第二种奴役是化质说。罗马认为在弥撒中饼酒由神甫献上以后便变了质,即基督再成肉身,再死在祭台上。 对此,路德强调,虽然这种观点“得了教皇和教会会议的许可,依旧不过是些意见,决不能成为信条,即领天使有与此相反的命令,也是不行的,因为凡不以圣经或可靠启示为根据的说法,都只能算为意见,而没有相信的必要。”而路德则认为,在圣坛上的是实在的饼和酒,同时在其中有基督真正的肉和血临在。对这两种观点,路的“许可每一个人去选择这两种观点之一。我现在唯一关怀的,即是要解除良心上的一切疑虑,好使人若相信圣坛上的是实在的饼酒,他可不怕犯了异端的罪,又好叫人人可自由去思想,主张,并信仰这两种观点之一,而不危及他的得救。”(第259页) “圣餐的第三种奴役是一切弊病中最坏的,以致今日成为教会中最流行的意见,即把弥撒当做一件善功和献祭。这种弊病带来了无数其他的弊病,以致人对圣餐的信仰完全消灭,把圣餐变成了交易,酒店,和商场。因此共享,同仁,代求,功德,周年纪念,纪念日,和其他类似的商品都在教会里买卖交易,神甫和修道士靠此为生。”(第264页) 为了得到关于圣餐真实知识,我们必须“废除由人的热忱对原始和单纯的圣餐所加添的一切,如礼服,装饰,唱诵,祈祷,风琴,蜡烛,和其他一切外表的虚华;我们只当全心全意重视基督所设立的圣餐,只专注于基督设立圣餐时使它完全,而且将它交付我们所说的话。因为弥撒的权力,性质,和整个本质都只寓于基督的话中。。。在这些话里面,凡对圣餐的完整,使用,和效果,都没有省略,同时凡是冗赘的,毋须为我们所知道的,也都没有包括在内。关于弥撒,凡背弃这些话,随己意默想或施教的人,都是将邪恶的鬼怪学说教训人。”(第265至266页) “弥撒,或圣坛的圣礼,是基督所立的约,在祂死时留下分给祂信徒的”,这个真理必须“当做一个不可动摇的基础,我们所要说的一切都是以此为根据。。。凡人们在最宝贵圣礼上所引进的一切亵渎意见,我们都要推翻。”(第266页) “所谓弥撒,即是上帝对我们赦罪的应许,这应许是为神子的死所印证的。约与应许的区别即在于约包含那发应许者的死。一个立约者是一个将死的人给一个应许,但那给应许的人不是一个将死的立约者。自从世界起始以来,基督的这约在上帝所有应许中都早已预示了,而且凡是以前的应许所有的价值,都是从这由基督而来的新应许所得来的。所以“约”和“主的遗命”两辞,常在圣经中出现,这些辞表示上帝有一天将会死。因为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死了(希伯来书九章)。上帝既立了遗命,所以他必得死。但上帝不能死,除非他变成人。因此基督的道成人身和他的死都简短地由约或遗命一辞所包含了。”(第266至267页) “上帝除了用祂应许的话以外,不会,也从未曾用别的来与人交接,我们除信仰祂应许的话以外,也不能用别的来与上帝交接。我们与人交接,和对自己都是以行为为基础,但上帝既不渴望也不需要我们的行为。祂所需要的,乃是我们承认祂信守祂的应许,忍耐等候祂,以信,望,爱敬拜祂。祂在我们当中就是这样得着荣耀,因为我们能以得着各样的幸福,并不在乎我们自己的奔跑,只在乎发怜悯,应许和恩惠的上帝。这就是我们在弥撒中对上帝所必须有的真敬拜和服事。但若没有宣布应许的话,那里还有什么信仰的运行呢?既没有信仰,谁能够有望或爱呢?既没有信,望,爱,还有什么礼拜呢?”(第270页) “应许和信仰两者必须相辅而行。因为没有应许,就无从相信;没有信仰,应许也不能生效,因为应许是借信仰成立并应验的。”(第270至271页)! 因此,“相信神的应许,这才是对弥撒惟一适当的准备和领受。所以凡想接近圣坛,领受圣餐的人。。。就是要用听从上帝其他应许的精神去参加弥撒,就是说,只要相信并接受神甫所宣布的都是应许给了你的,不要准备或献上许多的行为。假若你不是以这种精神去参加弥撒,最好根本就不要参加,以免被定罪。”而弥撒的全部力量也就“在于基督的话,在这话中祂保证凡相信祂为他们舍了身体和流了血的人,都可罪得赦免。因为这个缘故,凡参加弥撒的人,应该殷勤地以充分的信心来思念这些话,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了。除非他们这样做,否则,他们所做的其他一切都是徒然的。”(第271页) “通常有两件事,最容易引诱我们丧失弥撒的果实:第一件事就是,我们都是罪人,罪孽深重,不配领受这样的大事;第二件事就是,即令我们是配领受,但这些事如此崇高伟大,我们软弱的人性对它们也不敢有所希冀。。。我们为对付这双重软弱,必须谨守基督的话,要注视祂的话,过于注视自己的软弱”,因为上帝借着基督丰丰富富地赐给我们的大慈大爱超越了一切。所以这圣礼又被称为“爱的泉源”。 (第273至274页) 路德坚持真理,说“每个人必须对神的应许表明自己的立场,必须有自己本身的信仰,必须自己交帐,必须由自己负责。。。同样每个人只能用自己的信心从弥撒中得福,不能代替别人领受圣餐。”(第276页) 在路德的眼中,相信弥撒是献给上帝的祭,这是一块必须排除的最大最危险的绊脚石。他说:“在基督的话里面并没有提到善功和祭物。并且,当基督在最后晚餐设立圣餐并立了这约时,祂并没有将自己献给父上帝,也没有代替别人行善事,仅对同席每一个人立下了这个约,给了一个记号。。。弥撒既是立约,或接受应许,而与献祭迥异,那么称弥撒为献祭乃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弥撒是我们所领受的,而献祭是我们所奉上的。”(第279至280页) 洗礼的圣礼 洗礼是一切圣礼的开端和基础,若没有洗礼,其他圣礼都无从领受。“在洗礼中,第一件应该注意的事就是神的应许,这应许是:‘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我们当把这应许置于一切善功,誓愿,修道派所有的光荣,以及人的一切造作之上。因为我们得救全在乎这应许。但我们必须用信心接受这应许,决不怀疑,我们一经受了洗,就已得救了。因为除非受洗时有着或领受这信心,洗礼对于我们就非但没有什么益处,甚至成为我们受洗时和一生中的阻碍;因为那种不信是等于控告上帝的应许为谎言,这乃是最大的罪恶。。。这教训应许不断地深印于人的心,这应许也应该不断地传入于人的耳。我们要一再使他们回忆他们的洗礼,时刻唤起并培养他们的信心。因为神的这应许一旦向我们宣布,就继续是真理,直到我们死时,所以我们对这应许的信心应当永不中断,反要借着继续回忆那在洗礼中所给我们的应许而加以培养和增长。”(第285至286页) 一个领了洗的人即使“犯了许多的罪,他还是不能丧失他的拯救,除非他不肯相信。因为除了不信的罪以外,任何罪都不能将他定罪。假如人恢复或保留着那对上帝在洗礼中的应许的信仰,那么其他一切的罪都借着这信仰或上帝的真理立刻消除了。”(第287页) 一个人若想得救,“就当从相信圣礼开始,毋须其他任何行为;但有了信仰必然有行为,不要轻忽信仰,信仰即是一种行为,而且在一切行为中是最优美和最困难的。你唯有因信才能得救,即令你无法行别的,也能得救。因为如保罗所说,这是神的作为,不是人的作为。在其他的工作上,上帝是要我们相助,借着我们运行,惟独在信仰这工作上,上帝不要我们相助,在我们心中运行。”(第289页) “在洗礼中施洗的人和主动的上帝是有区别的。人一面是施洗的,一面又不是施洗的:他是施洗的,因为他执行施洗的事,把受洗的人浸入水中;他不是施洗的,因他不是靠自己的权力施洗,乃是代替上帝施洗。因此我们从人的手里受洗,仿佛是从基督自己,甚至上帝自己的手里受洗一般。”,所以,人“切不要把洗礼分做两部,将外表的一部归于人,内在的一部归于神。你要把两者都归于上帝,把那施洗的人看为上帝的工具,借这工具坐在天上的上帝是亲手把你浸在水中,而且用祂仆人的口,在地上用人的声音,应许赦免你的罪。”(第289页) “洗礼的第二部分是记号或圣礼,即是浸入水中,洗礼一名也由此得来,因为希腊文Baptizo意即我浸,又baptisma意即浸洗。。。上帝对我们和先祖的记号或圣礼都赋予了应许,这应许向人索取信仰,它们不是用其他的行为所能完成的。所以它们是称义的记号或圣礼,因为它们是使人称义的信仰的圣礼,而不是行为的圣礼。所以它们的整个效力都在于信仰,而不在于行为,因为凡相信它们的人,虽没有做一件工作,也完成了它们。所以有句话说:“称义的不是圣礼,乃是对圣礼的信仰”。”(第290至291页) “我们要张开眼睛,多注意应许,少注意记号,多重视信仰,少重视行为或记号的应用,要牢记一有神的应许,便要有信仰,二者彼此互相需要,若彼此分离,就都不能发生效力。因为没有应许,就无从相信,若不相信,应许就无从成立。但若二者并行,它们就对圣礼发生实在和最可靠的效力。”(第293页) “在我们一生中只有一件事是我们奉命应当行的,即是应当受洗,那即是说,因信基督死而复活。”(第296页) 路德为着良心的自由,毅然断然地呼喊:“教皇制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巴比伦,甚至是敌基督者的国!若那坐在教会中严然是上帝,在教会中用他的教义和法规来增加罪恶,加速灵魂沉沦的人,不是‘那大罪人’和‘沉沦之子’,那么谁个是呢?这许多世纪以来,教皇的专制将此应验了,是有过而无不及的;它毁灭了信仰,蒙蔽了圣礼,压制了福音;但它本身的法规,虽不仅是不敬的,亵渎的,而且是野蛮的,愚蠢的,却无限地增添了。”(第299页) 有些人说,婴孩不能了解上帝的应许,对洗礼也不能有信仰,如是或者信仰是不必要的,或者婴儿的洗礼是无效的。对此。路德说:“婴儿得助于别人的信仰,即得助于那些带他们来受洗之人的信仰。因为上帝的话一说出来,是有大能的,甚至可以改变一个邪恶的,聋而无力不亚于婴儿的心。一个婴儿借着那把他带来受洗的教会的万能祈祷也可为注入的信仰所改变,洗净,和更新。我也不怀疑,甚至一个恶人也能够被任何圣礼所改变,只要教会为他祷告,把他带来正如我们在福音书里面看到一个瘫子,因别人的信心而得医治。”(第299至300页)。
至于“现在所实行的私人认罪,虽不能从圣经上找到证据,但我十分赞成。它是有用和必须的,我也不主张将它废除,而且我因它存在于基督教会中而欢喜,因为它对痛苦的良心予以无与比伦的医治。因为当我们向弟兄敞开良心,私下将内心潜伏的邪恶告诉他,我们就从弟兄嘴唇上接受上帝所说的安慰话。若我们用信心接受这话,我们就因上帝借着我们的弟兄向我们所表的慈爱而得平安。”(第311页) 路德认为:“每一个人若私下在任何弟兄面前将他隐藏的罪自愿承认,或在被谴责以后承认,寻求赦免,努力更新,他便得了赦免,不论教皇怎样愤怒,反对,都无关系,因为基督甚至已经把赦免显明的罪的权柄赐给每一个信祂的人。”(第313页) 坚振礼 婚姻礼 罗马教会根据以弗所书5章31节原文中“圣礼”的字眼,把婚姻礼作为圣礼。路德以经解经,证明罗马教会在此处所谓的“圣礼”,在希腊文新约中原是“奥秘” 因此,把婚姻看为圣礼,完全没有圣经的根据,“我们在圣经上任何地方看不见有人娶妻,便算领受了上帝的恩典。在婚姻中,连神所设立的一个记号也没有,”(第317页) “圣礼或奥秘一辞在保罗的著作中,是指圣灵隐藏在奥秘中的智慧,如他在哥林多前书二章所说的,那智慧就是基督。。。圣礼是奥秘或隐秘事,是借着文字显示出来的,也是靠信心才可以领受的。”(第319页)
临终膏油礼 总而言之:“最好是把圣礼一名只称呼那有记号的应许。别的既没有记号,就光是应许而已。所以严格说起来,上帝的教会只有两个圣礼,即洗礼与圣餐,因为仅在这两个圣礼中,我们找着神所设立的记号,和赦罪的应许。。。 我们可以把这两种圣礼分配如下:洗礼是属于人生的开始,和人生的全部过程;圣餐是属于人生的终结和死。基督徒在这可怜的躯壳还存在的时候,就当使用这两个圣礼,直到他受了完全的洗和力量,离开世界,进入永恒的新生命,在父的国里与基督一同吃喝。。。所以当这两个圣礼的恩典得以应验的时候,洗礼和圣餐也要停止了。”(第34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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