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这篇小说其实就是讲的一个道理:有的还要加增,没有的连他原来有的也要拿去。
从两个母亲的角度,把孩子送给富人家和留在自己身边,都可以是出于真爱,也都可以是假爱。富人要一个孩子,说要好好待他,并要给穷人家一笔钱。不送的那一家人看上去认为儿子比钱重要,由于钱的原因坚决不送孩子,其实呢?小说最后点出了实际上那个母亲只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名誉,让别人知道她是看孩子重于金钱的。所以,她最爱的不是孩子,(不是说她不爱孩子)只是她爱她的名誉胜过她的孩子。这是她悲剧的根源,也许她真的比那个送走孩子的母亲更爱自己的孩子,但只是由于一点点私心,她原来有的孩子最后也离她而去了。从这里我实在看到,我们做人,尤其是做基督徒,不要天天和别人比。我比那个人怎样怎样,实在是再没有意思的一句话。实在话,就算自己是天下最好的一个人,那也只是证明你最爱的人实在就是你自己。爱,出自全心全意,出自不为自己的益处,哪怕自己实在是缺损了(象被人骂是为了钱卖了孩子)。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那个母亲不是为了自己的名誉,完全为了要孩子在自己身边,这样是对孩子最好,她也可以不送孩子,这也是出于完全的爱。只是她以后的做法就会不同。这样,她就不会就看不起送孩子的一家人,也不会天天在人面前说他们出卖自己的亲生骨肉,更用不着天天说她自己打死也不会卖儿子。因为爱就是爱,从爱发出的,自然就是良善和美好。爱不用赌咒发誓,爱也用不着和不爱相比。如果她的孩子从小知道这一点,就知道自己的母亲实在是爱自己的,因为自己对于她,胜过万有,也胜过她自己,又怎么会看到邻家孩子的富有而嫌弃自己的母亲呢?
再看另一个母亲,她一开始就背负了爱钱卖子的名声,很长的时间(二十年)。我想她一定非常难过,没有人在这种流言的下面会好受的,尤其是一个母亲,并且她没有办法为自己辩驳。她有什么办法呢?送子是一个事实,拿钱也是一个事实,嘴是在别人身上,脑袋也是在别人身上,不能禁止别人说,更不能禁止别人想。但小说最好点出了,实在她是爱自己的孩子,因为她看见她儿子现在真的这么好,她就愉快地和她儿子新的一家人过了一天。她并不计较她自己的得失,她只知道这样她的这个儿子能有一个好的为了,她拿钱也是因为她还有别的孩子,也希望他们能过得好一些。对于她而言,她自己被别人在背后点着脊梁骨骂不是最痛苦的事,因为她实在知道这样她所有的孩子就都能过得比从前好,这个才是最重要的事。这就是完全的爱,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所爱的人。所以,当她儿子第二天就又立刻离开了她,她也没有什么怨言,因为她不是要为了自己要得到什么,她是为了要孩子们能够得到最好的。结果呢?她会真的失去那个富有的孩子吗?故事没有告诉我们,但我们可以相信,既然儿子能来看第一次,就一定会有下一次。所以,看上去她失去了一个儿子,其实她连儿子带钱都得到了;而看上去另一个母亲留下了儿子,却最后连儿子带钱都失去了。
所以,亲爱的弟兄姐妹,从爱发出的就是爱,从私心出来的就不是爱。爱是无私的,爱不是出于自己的。因为爱,虽然失去,却必丰丰富富地得回来;若没有爱,虽然保留,到头却还是一无所有。这就是我们主耶稣基督告诉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