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辩证邪法》修正稿 |
| 送交者: Hesed 2004年04月27日07:54:14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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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结这些日子以来的“实战经验”,得出以下辩无不胜的《辩证邪法》: 首先要突出对手论点当中有待商榷的部分,提出质疑(不须“证伪”,只需“起疑”),然后暗示对手的观点全盘错误,进而隐喻对手的人品低下,然后堂而皇之地隆重推荐自己的看法。 但这只是“亢龙有悔”的前半式,如果使到此处,招式就用老了,那可真是“无悔”了,于是,就在原先的讨论还没结束之前,开启新的讨论,然后没完没了地发展下去。这样即便上次的讨论已经阐明了,但还有新开启的“疑点”要反驳,否则前面的观点也因新的疑点而缺乏可信度。 反正每次都要提出对手言论上的“疑点”,不须“证伪”,只须“起疑”的手段,还要“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然而,这戏还没唱到高潮呢。 如果是女性,还可以大耍“一哭二闹三上吊”作为弱势群体的血泪控诉,以博得群众的同情与声援。如果是男性,则高唱一曲“离骚”,“竖子冤我兮寸心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大有“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的气势,既然他是“香”的,那对手就只好“臭”了,甚至可能因此而“万劫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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