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歲末,我13年前的女朋友在網上找到了我。這麼多年,她從沒忘記過我,一直沒有結婚。而我也依然深愛着她。以前,許多次,我在夢中叫着她的名字,醒來,失落感慨幾天。當我看到她的照片,電話中聽到她的聲音,想着我們以前的美好時光,嘆着我不和諧的婚姻,頓覺揪心裂肺般的劇痛難受。
我告訴她,當她有了完美結局的時候,我的心魂才會完整地重聚在我的體內。這些年來,它縈縈繞繞在遠方,百方尋覓,從未中止。近幾天,自得到她的音訊,它便整個地飛離我而去。只是,理智告訴我,這兒還有我必須關注照顧的孩子,我才能把我的軀殼留下,進行日常必須做的事務。
我勸她,相知不一定要相守,相守不一定是相知。人生無常,願來生一切如願,能彌補今生我欠她13年的情債,消除我造下的冤孽。
聽到我的痛苦,她告訴我,找到我不是希望這樣,只想知道我在哪兒?!生活的好嗎?!有這些足讓她心慰,不敢有其他奢望!她還說,這樣教訓還不讓人心痛嗎?!她不希望我再做後悔的事,真心的希望我珍惜現在的生活,好好的照顧我的太太和孩子們,行嗎?!只有這樣她才能安心她的生活,不會為自已打擾我的生活而忐忑不安!
她是那樣的善良無私,我也不願給我的孩子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可這種刻骨銘心的愛,撕心裂肺的分離,又怎能讓我忍受?!人生有幾個13年?!我們是已近不惑之年的人了,又怎能經得起這樣的折磨?!
朋友們,你們說,如何償還13年的情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