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責 房 市 價格距普通消費者越來越遠
作者:道無痕
城市住房價格的上漲由來已久,但近兩年變得尤為突出。一種頗有代表性的觀點認為,房價上漲是由供求關係決定的,主要是需求旺盛推動房價持續上漲。正因為把房價上漲看作是市場作用,一些地方房價上漲過快,政府部門並沒有採取什麼措施;也正由於一些地方政府的有意“不作為”,本來屬於正常消費品的住房,其價格距普通消費者越來越遠。
在城市化進程中,人口與收入的增加構成房市的巨大需求,這是其繁榮的基礎。但在不當廣告和房價的刺激下,100平方米以上的超大面積住房的流行已經超過購房者的收入承受能力。而在經濟比我們發達的日本和韓國,60 80平方米的公寓卻是很普遍的。市場中的投機因素也越來越明顯,出現了專門炒房的食利一族。當市場中出現成群結隊的人排隊搶購商品房時,離“泡沫”破滅已經不遠了。房價在多種複雜需求和投機因素下一路走高,終於出現了經濟學上所稱的“非理性繁榮”。
買房者和投機者的預期心理,往往是由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房地產市場存在着比較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現象。例如,開發商掌握着成本、交易、合同簽訂情況等信息,消費者卻一無所知,開發商往往利用這種信息不對稱條件抬高售價,逼迫消費者就範。住房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和一些地方政府行為也有密切關係。一些地方政府的做法自覺不自覺地成了房價上漲的因素。有的城市幾年不建經濟適用房或中低價房,導致市場結構失衡;有的城市拆遷量過大,突出“城市形象”的市政工程過多,人為加劇了住房緊張局面;有的城市在房價高漲時卻減少土地供應,開發商藉機製造緊張氣氛。還有的屬於政府信息不夠透明,行為不夠規範。例如,開發商總喊土地越來越少,其實可供住房開發的土地並不少,有大片土地被開發商“圈”住等待漲價,政府卻不出來說話,沒有及時提供真實信息,市場上就會被錯誤信息所誤導,結果就是房價上漲。
應該看到,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不願對房地產市場有所調控,是因為沒有擺正利益關係。房價漲得越高,地價也賣得越高,稅源也越充足。開發商和地方政府都是強勢群體,也是漲價的得益者,但這種得益要以普通買房者利益為前提。切實解決好房地產市場價格過高的問題,除了規範開發商的行為外,一些地方政府也要端正自身的行為,不能僅從政績和稅收去考慮房地產市場的得失。住房是生活必需品,居住是人的基本權利。“小康不小康,關鍵看住房”,保持住房價格的相對穩定,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
抑制房價上漲過快,必須綜合運用各種手段,並注重以市場化手段為主。若是一味採用行政辦法,對房價也只是暫時的強制性控制,一旦放鬆行政控制,房價就會立刻反彈,甚至漲得更快更高,最終受害的還是消費者。既要防止房價上漲過快,也要防止房價暴跌,引發連鎖不當反應。政府在市場管理上要有所作為,提高市場調控能力和水平。只要合理掌握好土地供應節奏,加大經濟適用房和中低價住房的供給,規範市場交易,加強預警控制,及時發布市場信息,房地產價格就可能在一個合理的區間波動,使市場保持長期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