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涼了,又到了穿毛衣的時節。把T恤和襯衣收好,打開另一個衣櫃,拿出你的毛衣。用力抖掉仍披在上面的去年的憂鬱。
環顧四周,還有誰,能把厚厚的一件毛衣穿得那麼動人而瀟灑?一件寬身的毛衣,最好是樽領,無論是純黑還是暗紅,是混了棉麻還是純羊毛,穿在一個有靈氣的人身上,不止是那麼中產,煥發着一種另類的華彩。
穿毛衣,最好的年齡是30歲,還要加上一份令人尊貴的職業,例如設計師。到他的工作室去尋訪他,他熱情得招呼你。糙木地板上,堆滿了外國雜誌和他手繪的草圖。他穿着一件樽領的TSE,燈心絨的褲子,赤着腳,為你到小廚房現磨的古巴咖啡。他拿着咖啡,倚在工作室的一排書架和你談天。毛衣的衣袖半捲起。天氣涼了,他說。這樣乾燥的季節,使他想起在紐約念書的那個秋天,他到一個同學的農場家做客,滿地的落葉,西下的太陽把一地的深秋烤得那麼熟里透紅,就像 - 這是他輕撫你的臉 - 就像你今天的臉蛋。
一個穿毛衣的男子,三十歲,有一份專業,有自己的地方。他患上一點點傷風,說話時帶一點點鼻音。當他手捧着一杯熱咖啡,一面用他細長的手指在他的CD架上掃過去,為你介紹一個他喜歡的爵士樂專集,是性感的。那份男人味的重要配套,是於穿在他身上的那件深秋的毛衣。
但是,還有誰能把一件毛衣穿成一種STYLE?而且還配上一頭長髮,一身在炎夏乘遊艇出海時留下的古銅色肌膚。一個可愛的男人,穿一件寬身的毛衣,那一身粗鄺和精緻混合的奇異的皮毛,散發着森林般的原始的幽香。在女人的嗅覺感官里,就象秋天的荒郊燃燒的一場野火,能細細地煎成一忱讓人咬牙痛恨的戀物狂。她會幻想那毛衣包裹底下什麼也沒有,引誘她把他緊緊地摟抱住,用她的縴手探進他的毛衣里,仔細感覺他黑暗結實而薄的腹肌,以及他小腹和肚臍下那一行曖昧的幼毛。
在一陣迷醉的狂亂之間,毛衣終於棄在地板上,然後是他的褲子,你的胸圍。你不知道是你征服了他的毛衣,還是他的毛衣征服了你。只記得,那一年,在那個深秋的下午,在跑馬地的他的閣樓工作室,肉體的感受那麼熾熱,而擱在地板上的毛衣旁的那半杯咖啡,後來變的好涼好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