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胡戈以調侃的手法在網絡上搞了一個《無極》的搞笑版以後,引發了一大批的網絡惡搞現象。譬如曾在2005年走紅網絡的“後舍男生”,用“惡搞”的表演、酷似“雙簧”的對口形式演繹當下最熱的世界流行歌曲,並配上喜劇式的視頻,最後一炮走紅,與某著名娛樂公司簽約。而一首影射李宇春的歌曲《我愛章魚村》也悄然掛在某音樂網站上供人下載收聽,短短三天就引來上萬網友追捧。這首近3分鐘的歌曲雖然說的都是“章魚村”,卻在其中大唱李宇春參加超女時的那首著名的《我的心裡沒有你只有他》,再加上拉小提琴、跳拉丁舞等等,很多人聽過後都認為這首歌說的就是李宇春,裡面的歌詞中還唱到“一個叫‘章魚村’的女人有女性的雙唇,卻搶了男人的飯碗……”“玉米”們表示,這種明目張胆的影射太過分。 繼從北方高校BBS上崛起的"芙蓉姐姐"以凸胸翹臀的經典S型舞姿和對自己充滿讚美愛戀的文字走紅之後,今年以來,一個龐大的另類群體正在崛起於校園網絡上,"於竄紅"、"石榴哥哥"等明顯模仿"芙蓉姐姐"的"網絡惡搞"也迅速粉墨登場。 不久前,高校中又出現了一位"猴子妹妹",身穿內衣半躺在床上,擺出嫵媚的姿勢,卻明顯製造出相反的效果。憑着異於常人、醜態百出的表現,一個個搞怪者成了不折不扣的網絡"紅人"。在這種"越丑越出名"的"潮流"中,南方高校也出現了學生通過網絡搞怪"一夜成名"的現象。廣州美術學院2002級男生黃藝馨和韋煒靠假唱流行歌曲翻拍成MV,並在假唱時表演誇張的表情而博得網友的喜愛,很快被譽為"校園爆笑第一組合"。在這部自我消遣的作品中,他們通過誇張的面部表情、搞怪的動作表演以及天馬行空的想像力進行各種演繹,並將其上傳至學校校園網。結果,這部作品被迅速轉載,黃藝馨和韋煒也瞬間名聲大噪。 由於黃藝馨和韋煒成名作翻唱的是美國時尚組合"后街男孩"的歌曲,因此,他們被冠以"後舍男生"的稱號,學生中甚至流行"不識後舍男生,絕對落後分子"的說法。 "後舍男生"搞怪的演繹方式顛覆了人們對象牙塔文化的傳統解讀,在高校引起強烈震盪。很多大學生對"後舍男生"做出較高的評價,認為他們"誇張而不做作,搞笑而不庸俗,幽默而有品位"。至於網友調侃體育解說員韓喬生而匯編的“大嘴語錄”、春晚最受歡迎的歌曲《吉祥三寶》也迅速被改編成“饅頭版”在網上瘋傳,“惡搞”儼然已經從小部分網友背地裡偷着樂變成了大眾集體娛樂的行為。網絡惡搞登堂入室,成為當下網絡文化的一大特色。
然而網絡惡搞也引起了一些人的非議,他們認為:“惡搞”不能突破社會道德底線。不違法是支持的。而那些侵犯他人隱私和信譽的‘惡搞’就不地道了。”“惡搞”的出現也標誌着網絡已成為一部分人的生活狀態。“以前的網絡,只是一種信息收集的工具。但現在的網絡對人的影響越來越大。它為人提供了展示自我,發現意外驚喜的平台。個人在網絡上可以自由言說,吸引別人的注意,無論是受到支持或招來板磚,都給人帶來了自我言說的滿足。”“惡搞”不能侵犯他人權利。“惡搞”行為很大程度是以丑為美,通過醜化人物形象,重新剪輯視頻造成喜劇效果。法律界人士表示,其實網上很多“惡搞”行為都侵犯他人權利,屬於違法。自然人對自己的形象享有維護其完整性的權利,有權禁止他人非法毀損、惡意玷污,以維護自己的尊嚴,從這一點上看,肆意利用他人形象進行“惡搞”,隨意拼貼的行為已經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和名譽權。“惡搞”生命力不會強。不少人認為,網絡上存在的“惡搞”事件已經變成了一種獨特的“網上亞文化”,剛開始可能只是少數人在進行“惡搞”,看到的人多了就會不自覺地加入進來,成為群體行為,甚至成為一種習慣。“值得反思的是在這種網絡‘惡搞’中的‘旁觀者’心態。‘饅頭案’中有人說陳凱歌缺乏幽默感,應該對此一笑了之。但‘旁觀者’不是‘當事者’,憑啥網民的感受應該被尊重,而陳凱歌的感受就不被尊重?這不是說我們不應提供一個寬容、幽默的社會氛圍,但一個原則必須要堅持:不能為了多數人的樂子而忽視少數人的權益。中國歷史上假借多數人的名義‘布善’,釀成了多少悲劇?現在,陳凱歌宣布要告胡戈,網民已經用口水預先下了判決,這種網絡民粹主義的興起,實際上是網絡世界裡的‘多數人暴政’,值得我們關注、深思和警惕。”還有人認為,網絡的“惡搞行為”生命力並不會強。“網絡文化的本質特徵是多元的、活潑的、自我的、調侃的,可說是對現實生活的很好補充。‘惡搞’作品之所以受到追捧,就是因為它是民間的、草根的、非商業性的。而一旦成為一種產業,它可能更精緻化,更專業化,但也會丟掉‘惡搞’這種草根性和創新性,作品的生命力也會斷絕。”
網絡惡搞簡史
“惡搞”這個詞從什麼時候開始流行?這個恐怕難以細查,目前的《現代漢語詞典》也沒有收入該詞。按照一般的理解,它有着“誇張”、“解構”、“戲仿”等含義。網絡上的惡搞,胡戈和“饅頭”並非第一個,下面是較為出名的一些惡搞事件。
很陶醉VS很受傷
典型案例:羅永浩、小胖
羅永浩:自稱由詩人淪為一名教師,高中沒畢業就在新東方當上了英語老師。他的學生把他特立獨行的講課錄音傳播到網絡上,引起巨大轟動。小胖:照片傳到網上後,被無數精通圖片修改技術的人改得千變萬化、千差萬別、千奇百怪,一時間各路大片的海報都出了小胖改編版。當然,這種搞怪方式也受到了一些人的批評。
商業運作VS網友炒作
典型案例:E欣欣、後舍男生
E欣欣:一個真正屬於E時代的明星。舞台、影視劇、漫畫書、遊戲、電腦軟件……E欣欣的身影無處不在。在商業策劃下,E欣欣是“八位一體”的全棲娛樂明星。後舍男生:靠給“后街男孩”的歌曲配上搞笑視頻,兩位美術學院雕塑系男生莫名其妙地一炮而紅,每部新作都被追捧。近來他們已經修成正果,與某著名娛樂公司簽約。
體育名嘴VS著名球星
典型案例:《韓喬生語錄》、《李毅大帝本紀》
《韓喬生語錄》:鑑於韓喬生在體育節目解說時的一貫表現,網友們熱心地為他編撰了一本《韓喬生語錄》。根據廣大球迷總結出的“韓氏定律”,韓喬生在解說比賽時,眼睛裡看着球員A,腦子裡想起了球員B,嘴裡說着球員C,實際指的是球員D,觀眾聽後以為是球員E。《李毅大帝本紀》:遲尚斌被深圳隊解除職務後,處於“球霸”疑雲旋渦中的李毅被放在了全國球迷的對立面上。不知何方高人創作了《李毅大帝本紀》一文,迅速在網絡上流傳,同時流傳的還有五花八門被移植到李毅頭上的笑話。
網絡動畫VS網絡歌曲
典型案例:《大話三國》、《大學自習室》
《大話三國》:明顯受到周星馳代表作《大話西遊》的影響,以現代元素為題材的Flash動畫,將家喻戶曉的三國歷史人物變成幽默可愛的造型,配上無厘頭的對白,演繹出與原著大不一樣的有趣故事。《大學自習室》:完全原創,以時髦搞笑的方言RAP,對大學生的精神狀態和學習環境作了諷刺。作者目前在某戲曲學院讀研究生。
網友看法
天涯網友:不違反道德不違反法律都可以,但是我不知道什麼是道德的標準。
天涯網友:娛樂大眾了,不過我反對惡搞別人的相片;善意的可以接受,惡意的就不行了。惡搞單純娛樂網民就可以了,不要拿來賺錢,賺錢了就算侵權了吧。
天涯網友:我覺得這是很有趣的現象,惡搞其實是另類的關注,有人惡搞你的作品,你應該覺得榮幸而不是惱羞。因為惡搞隱含了肯定與包容。呵呵,我覺得這些惡搞作品十分有趣,還會繼續流行的。
天涯網友:絕大部分年輕人都是以一種很健康、很單純的方式在互聯網上與同齡人進行“爆笑”交流。他們抱着娛樂的心態參與到創作中來。選擇網絡這個方便快捷而又能迅速傳播的平台來抒發情感,看到精心創作的帖子點擊率節節攀升,很多人能得到無法得到的成就感。這也反映了年輕人渴望得到關注的心態特點。
新浪網友:惡搞,較真起來,官司不少 。
網易網友:爆笑文化自古以來就存在和流行。它反映了人們的內心追求,即身心健康,健康快樂,和可持續的樂。為什麼要加上可持續的樂呢?因為像“今朝有酒今朝醉”,“過一把癮就死”,這也都是樂,但卻是不可持續的樂。判斷可持續的樂的一個關鍵要素是以什麼為樂,即所謂的價值取向。上網看爆笑帖子,這裡的樂子有些是中性或者說是無害的,而有些是有積極意義的。
專家看法
中國電視劇製作中心專業編劇徐萌認為,《饅頭》在沒有得到著作權人授權的情況下,大量複製、傳播,並歪曲了原來的產品形象,而國內外通行影視作品的授權合同範本中都會約定“一經授權、不得歪曲”,顯然《饅頭》是侵權了,不論影片出品方、陳凱歌本人,還是演員,都有權起訴。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費安玲認為,《饅頭》的出現是一個全新的文藝創作方式,我們應該鼓勵。但是,創作方式的選擇自由,不意味着可以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而《饅頭》作為文藝批評,已經超越了法律底線。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沈致和並不認為《饅頭》侵權。他說,胡戈惡搞的“惡”不是惡意的意思,而是“誇張、超出常規”的意思,只是種“滑稽模仿”。儘管《饅頭》取材於《無極》,但已經形成了新的東西,表現的絕對不是《無極》的內容,兩者運用的元素是不一樣的,後者已經是一個新的作品,表達的是一個新的理想,完成了一個新的創作,我們應該允許的。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琛認為,正是網絡使很多有才華的人嶄露頭角,這種創作的原動力正是我們這個社會寬容甚至鼓勵的態度。既然知識產權的理念是“鼓勵創造”,就應當也鼓勵再創造、後續創造。“那麼,在調整創作者之間的關係時,我們是否應該寬容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