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 大宗師
一天出去和幾個華人同事吃午飯,其中一個同事就抱怨國內他的姐夫不求上進,唆使他的姐姐成天就找他爸爸、媽媽要錢,他姐挺好的一個女孩子,但遇人不淑,他真想攛動他姐和他姐夫離婚,找個好老公,那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另一個同事也附和着,說她的妹妹在國內,是個很能幹的女孩,年紀輕輕的就是縣團委書記,現在開公司做老闆,風風火火的事業蒸蒸日上,可惜碰到了一個懦夫老公,一點本事沒有,在家卻霸道得很,成天就欺負她妹妹,她也真想勸她妹妹和這個男的離了,再找個好的。我就說,你們只知道站在你們自己的立場看問題,從沒有想到站在你們的姐姐、妹妹的立場,甚至是你們的所謂“懦夫”姐夫、妹夫的立場來看問題,看法相當有偏向性。這年頭沒有包辦婚姻,都是自由戀愛,你們的姐姐、妹妹最終決定嫁給她們現在的男人,是她們自己的意願,沒有人強迫她們,這說明儘管你們看不上人家,你們的姐姐、妹妹卻喜歡人家,她們嫁的男人一定在相當程度上與她們合適,這是個很客觀的事實,具有相當的合理性,所以不能一杆子將她們現在的男人都打死。她們的婚姻出現你們不滿意的狀況,首先不能講因為你們看着不滿意,就意味着她們的婚姻她們就也真的和你們一樣覺得那麼不滿意,這婚姻的甘苦只有當事人才知道,外人永遠不知道其完全的內容;其次即使真的有問題,一個巴掌拍不響,你們的姐姐、妹妹肯定負有相當的責任,你們看着她們“可憐”,可你們是否想過,“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正是她們自己的問題,她們自己的所作所為造成了她們今天這個狀況,如果她們自己不覺悟,沒有勇氣改變她們自己,她們“可憐”的狀況還沒準是她們的最“合理”的狀況呢!即使是她們不找現在的男人,你們怎麼能夠保證她們找的不是類似的男的,最後也是類似的結局呢?所以你的目前或將來的狀態,很大程度上都是你自己的所作所為造成的,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果報應”,或更直截了當、一針見血、我最愛用的phrase:“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我同學有個老鄉,看上一個男的,當年他們還都是有家庭的,雙雙離了,走到了一起,後來出國發展,還有了一個小孩。但幾年後,她就經常向我這個同學抱怨這個男的是多麼的扣,多麼的不近人情。我和我的同學到那個城市出差,去過他們家,這家從老到小,都孤寒無比。這個男的母親還可以,還算懂事,而他的父親每次見到客人,都拉着老長的一張驢臉,從不打招呼,正眼都不看,從來就是自顧自,真是寒氣逼人那。這個男的也差不多,一張冷臉從沒有一絲笑容,口袋裡的錢捂得牢牢的,跟家裡什麼都斤斤計較,一分錢一分錢的算,外人就更別提了,從沒聽說他請過誰的客,他妻子的朋友來做客,都是要他妻子出錢的,從來不幹家務,從來不管孩子,吃了飯,嘴一抹,誰也不打招呼,一轉身就進自己屋裡上網打遊戲去了。他們的小孩在這種家庭生活,也恐怕攜帶有類似基因,自私透頂,只認錢不認人,對她父母、爺爺、奶奶、姥爺、姥姥也是這樣,對外人就更不用說了。離開後我就對我同學講,自私孤僻的人我也見過不少,但他們一家達到的程度還真是第一次見到!我是不了解他的這個老鄉,反正是想不出來,什麼樣的女孩願意嫁到他家。我的烏克蘭同事曾講:“Wife and husband are the same devil”,這麼講來,他的這個老鄉可能也是同一類人。我這個同學說,她可不是他們那類人,她待朋友挺熱情、挺好的、挺大方的,他們走到一起可能是因為她比較貪慕虛榮,那時那個男的在他們那裡條件不錯,個頭也比較高,有點帥。我這個同學覺得他這個老鄉挺可憐的,挺不值的。Well,那就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了,他這個老鄉有今天這個情況,還不是她自己造成的,有什麼可埋怨的!當年作出那樣的決策,現在就要為那個決策付出代價。
我大學的一個室友家裡是國家教委的,有時會不經意的談到他父母給他傳授的官場上的為人處事的一些經驗,給人感覺挺世故、挺陰沉的一個人。他曾講:不要可憐別人,也不要讓別人可憐自己,那時聽了還覺得有點冷嗖嗖的。但現在想起來,他講的可能還是有些道理的。一個人就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責任,無論好壞。如果一個人讓別人感到可憐,那這個人一定是有可恨之處,一定是made bad decision,是應該為其所作所為付出代價的,而這個人唯有覺悟,唯有有勇氣改變自己、改變現狀,才能不再可憐,別人的憐憫其實是一點用也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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