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藍天白雲A |
| 送交者: wagamama 2003年06月26日23:10:29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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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也就是說,一切都是註定的東西,都在兩人相見的一剎那產生。是你的,你拿走,不是你的,你不要等。 我為什麼在適當的時候不懂這些應該懂的東西?在被李雲生拒絕後,我曾經苦惱的問自己。 第一次,我告訴他我喜歡他時,在他車中。我還小,才21歲,呵呵,小的人總是有給自己找藉口的本領的。怕什麼?我們眼裡沒有失敗,就算天塌了,我都不是最高的! 聽見我說的話,他先愣一下,我後來想想,其實只有2秒鐘的時間,可是我就跟在等待被審判的犯人一樣忐忑。我當時就偷偷告訴自己,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我再也不要先喜歡一個人。這種感覺我想許多經歷20多歲的人都會有,無論男女。而且不要以為男人就臉皮厚,不怕被拒絕了,不然,男人在等待的時候也是痛苦不安的,我想。 等到我第二次第三次跟他說的時候,我已經不再忐忑,因為我開始明白‘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那痛苦的2秒鐘過去後,我隱約聽到李雲生在說“我也是”。 這是什麼意思?我說‘我喜歡你’,他說‘我也是’?我以極快的速度,用了百分之一的腦細胞好好想了一下,注意,科學家說人腦仍然是有待開發的東西,因為我們人類只啟動大腦的萬分之一不到。可是,那一剎那,我一定是用足了我大腦的百分之一,因我一下子就確定了,李雲生等於在說‘我也喜歡你’。 親愛的善解人意的你們,一定可以想到我當時的樣子!我想自己一定是沒有表情,因為我是那種表情從來無法配合場面的那類人,我極喜跟極悲都差不多,面無表情的。可是,如果相信我,去測我的心跳,一定超過120下。我又突然想起中學時,一個同學總說自己有心臟病,又說自己晚上看不見東西,又會摘樹葉吃,我們都叫他‘外星人’。可是一次上課,他說自己不行了,老師給他把脈,120下,都嚇壞了,因為你們也知道,正常人的脈搏應該80左右麼(我的是60下,小時候什麼游泳隊籃球隊都找我去,因為我是那種很適合搞體育的人。偏偏可笑的是,我體育一向不及格)。 我好象跑題了。 李雲生是我哥哥的一個朋友,湖南人,在倫敦工作,是個看起來生活的比較穩定的人。他並不活潑,也不帥,為什麼我喜歡他呢?不要問這種可笑的問題,為什麼你喜歡吃PASTA?我卻喜歡吃壽司? 他長相是那種典型的南方人,比較白,個子不高,跟他一起走路,我總認為自己一定是跟他差不多一邊高的。當然,我矮點,呵呵,這是真話。他的性格也比較像南方人,為什麼說比較,因為我從來沒碰到過一個像他這麼不爽快的北方人。這跟我自己是北方人有關係。他也說自己是個很猶豫不乾脆的人,我並沒看錯。但是我當時喜歡他,喜歡的要命。 你聽我這麼說一定覺得可笑,什麼叫喜歡的要命?都2000年啦,誰還好意思說喜歡誰愛誰?落伍啦。可是我當時就是覺得自己很喜歡這個人,我想,如果我這輩子會有結婚那一天,我要嫁給這個人。 我非要把這個彎轉回來不可,因為我才說到,他說‘我也是’。 然後呢,我採取我‘閨房密友’的意見,讓他繼續說。敵人在明我在暗,我也好考慮對付他的辦法。不過說回來,我當時一定是很確定他是喜歡我的,不然我不會主動表白。我雖然也算是新一代年輕人,可畢竟小的時候也背過小紅冊子,父母在家裡也教訓,也知道點羞恥美醜。毛主席說過: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我想了一個星期,決定要按照他老人家的意思,跟李雲生表白。 他的回答讓我的心一下子飛了起來,我用自己認為還有點魅力的眼睛平靜的望了他一下,然後慢慢低頭,這是告訴他:“你繼續說。” “我知道你是怎麼想的,說實話,我一直都知道你怎麼想的。你畢竟還是個小孩子,你小我10歲。” 那天,我們談到半夜1點,後天我‘體諒’他第二天星期一要上班,就放他走了。看我說的很簡單,其實我們說以上的話都是想來想去的,很久才說一句話。回到家,我反覆想着他的話,他最後說希望我能給他時間,他認為我們都需要時間再多接觸多了解,等到我們雙方都認為100%喜歡對方了,不是很好? 不好!這跟我原本的想法不一樣,我以為會成功,可沒想到,得到一個不痛不癢的回答。 第二天,我照樣去上課。對了,忘了說,我上大三,讀編程。我從來都知道自己不會是個好的programmer,我是個衝動又會感情用事的人。但是高天不是,他就是那種能坐在電腦前超過24個小時弄程序或者玩遊戲的人,這種人不是瘋狂,其實他們邏輯性都特強。 在Lecture Hall,我一個昨天剛被人拒絕的可憐小女人,怎麼能安心聽課?老師在講JAVA,我的心也跑到爪哇國去了,直到高天推我一下,說:“你手機響了。” 一下子,我差點沒跳起來!手機在教室里是NOT ALLOWED的,不是我擔心,而是我討厭別人在老師講課時手機嘰里呱啦的響。大凡不遵守規矩的,還都是黑人,我發覺。別說我是種族歧視,你自己想想去。規矩是一定要遵守的,雖然我向來不喜歡規章制度,像是在國內,學校三令五申要穿校服,我就是不穿,因為我不喜歡;老師不讓戴項鍊上學,可是我從沒摘下過我的項鍊。可是,手機響不行,因為那是不尊重老師。為什麼在國內學校我能橫行,因為我尊重老師同學,我努力學習,按時上課。我干我喜歡的事情,碰巧它們大體上不讓別人討厭。 我有個毛病,就是喜歡跑題。記得以前上學的時候,語文考試最後都是作文。一般人總是看見要求600字就打醋,可是我會每次都不夠紙用,寫到鈴響了都沒完那種。所以我經常干虎頭蛇尾的事情。是不是李雲生看出來我這個毛病,以為我圖一時新鮮才找他?如果是,那麼他錯了,直到今天,我終於在21歲上加了好幾歲,可是我還是很喜歡他。 我說回來好了。 那天我手機當然沒響。我是有點失戀,可是我並沒失去理智,我跟高天這麼說。他說:“你這是失魂落魄才對。” “如果你告訴我昨天的遭遇我請你吃PIZZA HUT。”高天哇啦哇啦的說。 這就是我第一次跟別人表白的過程,其實很蒼白。我不敢將很實在的東西全寫出來,因為我用4個字來形容當時的自己就是----慘不忍睹。今天我再把這些陳年舊穀子拿出來自然是它對我沒這麼大的傷害,而且我也學會了自嘲。我不再是21歲的小傻子,我知道這個世界除了我還有別人。 對不起,高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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