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誠勿擾》中,女嘉賓如果對男嘉賓滿意,就不按滅自己面前的燈,如果不喜歡男嘉賓,就把燈滅掉。主持人會隨機向滅燈女嘉賓提問,問她為什麼滅燈。這個機制逼迫女人們打破祖宗們倡導的中庸之道,當眾說出自己滅燈的理由,也由此催生了現代相親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關鍵詞——“我不要”。 與上一輩相比,現在的年輕人能夠勇敢地表達“我不要”,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但也有被濫用的危險。 “他太矮了,比孟非老師還矮,我不要。”“他太高了,我和他手挽手,就像他拎着熱水壺。”“他太胖了,我覺得有礙健康。”“他太瘦了,薄得像相片紙一樣,風一吹就倒了。”“他太土了,上衣不搭褲子,褲子不搭鞋子。”“他比我還會打扮,把我都比下去了,我怎麼能要?”“他的臉就像一個囧字,太難看了。”“戴眼鏡的男人我就是不喜歡。”“不是花樣美男的男人我不要。”“他太帥了,我跟他在一起會沒有安全感。”“他太老了,我不能跟一個怪叔叔上街。”“他太小了,就像一個沒長大的孩子。”…… 面對女人們的群起而攻之,男人們的反應各不相同:堅守禮儀方面最厲害的,是自始至終保持微笑,對每位女嘉賓的批評都不做解釋,言必鞠躬說“謝謝”的王磊;反攻力最強的,是領走苗族小姑娘鍾羽涵的藍領許恩東,一句一個反駁,每句話都以“不是的”“沒有”開頭。他們都配對成功了,但他們給觀眾留下的印象都沒有封峰深刻。這位長着小綠豆眼的按摩師兼營養學達人不會刻意去搞笑,但卻能創造出一種喜劇效果,他提出了五個鏗鏘有力的“我不要”,為之前在女人批判中陣亡的兄弟們揚眉吐氣:“我對女生的要求,有幾點:不講衛生的,我不要;喜歡吃甜食的,我不要;身材不好的,我不要;吃話梅的,我不要;喝湯的,我也不要。” 羞答答不敢拒絕的時代過去了,取而代之的是“相親可以說不”。 我有一個親戚,身為幹部子女的她,年近三十還沒對象,那年頭絕對屬於大齡未婚女青年。她父親托老戰友給她介紹了近三十個對象,只要見一面看不順眼她便直接拒絕。最誇張的一次,介紹人安排雙方在車站見面,男方遠遠地走過來,還未走近,她便覺得自己不喜歡,掉頭就走,比離站的公交車速度還快。介紹人抱怨她: “怎麼也不見面聊聊再拒絕?”她回答:“不想那麼麻煩。既然不喜歡了,索性就不要認識,以免浪費雙方的時間。”她性格中有偏多的黃色,對於不喜歡和看不順眼的事物,直接拒絕毫不含糊,在那個年代堪稱異類。另一個版本的“我不要”發生在我舅媽身上。舅媽和舅舅都是知識 青年,因為相互仰慕彼此的才華而相愛。舅媽黃色,風格凌厲直接,舅舅綠色,溫吞好脾氣。舅媽和我外婆性格不合,經常發生衝撞。在一次劇烈的家庭衝突中,外婆說“滾”。好強的舅媽見舅舅不幫她,一怒之下拋下襁褓中的女兒,淨身出戶,自己去北京做了“北漂”。綠色的舅舅因為不好意思拒絕而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他人,上演了當年陸游的悲情故事。多年以後,舅媽依舊不後悔當初的選擇,獨自硬氣地過活。舅舅在日常的柴米油鹽中早沒了書卷氣,但他卻仍保留着當年與舅媽共同創作的詩篇手稿。 在那個“不敢不要”“不得不要”的年代,有膽子喊出“我不要”並付諸實踐的,唯有黃色人群。今天《非誠勿擾》中一群紅色高喊的“我不要”,更多的是抒發一種勇於表達的情緒。而那個年代的“我不要”,背後承受着世人的白眼,需要付出足夠的代價來保持個人在情感和婚姻中的獨立風格。今天的“我不要”則有點過於簡單,幾乎不需要付出成本,但濫用的後果,是錯失本屬於自己的幸福。 紅*子L 是我的老同事,長年戰鬥在時尚一線,每天除了有限的工作時間(絕對不滿八小時)外,其餘的空閒時間就是出入購物中心,逛品牌小店,購置靚麗衣衫。對於男友,L的要求是要把她當成女皇般侍候,隨叫隨到。“男人就是應該召之即來,揮之即去”是她的戀愛原則。
一次痛徹心扉的戀愛結束後,一個相識多年的男性好友向她表白:“這麼多年來我一直愛着你。”傷痛之下孤獨之餘,這話對紅色來說有超強殺傷力。很快,他們在一起了。男人天天接送她,無論清晨還是深夜,只要L 說一句,立馬飛奔趕來。她享受着戀愛的幸福甜蜜,覺得這個男人就是她今生要找的人。交往半年多後,兩人打算結婚,見了父母,定好婚期,就在好事臨近之際,出了件小事。男人出差多日,其中有一天恰好是L 的生日,說好了等他出差回來補過。他出差回來的那天,一幫好友拉着他說“多日沒見了,聚聚”,他心一軟,就答應了。打電話給L,讓她一起來,L的小臉立刻變色:“說好了跟我補過生日的,理應是二人世界,怎麼變成了跟一堆人在一起,我不要。”男人再三解釋,L還是不依不饒,男人意冷:“算了,我哪都不去了,回家。”事後,L越想越委屈,覺得對方不重視自己,生氣之下做了決定:“這樣不疼我的男人,我不要了。”男人也覺得太沒面子,同意了分手。分手之後,L又想起昔日男人種種的好,又忍不住回頭去找,但男人堅定地拒絕了:“我已經盡了最大努力,還是不能和你在一起,也許你真的沒有遇到你要的人。但除了你,還有很多要我的人,我想我跟她們更加合適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