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道,一個女孩從16歲開始穿高跟鞋,到31歲的時候,足部變形,只能拄拐杖行走,網絡稱之為“高跟鞋事件”,讓眾多愛高跟鞋的女士“談鞋色變”。
古往今來,女性穿鞋並不只是為了走路,講究的是“足下生輝”。據有關記載,2200多年前,周朝女性所穿的禮履,就是圓頭高底的鞋子,姑且稱之為“古代高跟鞋”。
《玉台新詠》中有首《和湘東王名士悅傾城》詩:“履高疑上砌,裾開特畏風。”寫得很形象,那“高跟鞋”是有相當高度的,否則,腳還沒有抬,怎麼就讓人看着像上了個台階呢?這是1500多年前梁代女性的穿鞋情形。
唐宋時期也有“高跟鞋”。宋代書法家米芾在《唐文德皇后遺履圖》的跋中記述,唐代長孫皇后的鞋子“以丹羽織成,前後金葉裁雲飾,長尺,底向上三寸許。”這種“高跟鞋”底高三寸多,下底窄小,時人給這樣的鞋子起了個很詩意的名字叫“晚下”,寓意為,鞋子的底是慢慢落下的,高而危。
這種鞋子適合“婦人短者着之”,在宮廷貴婦、大家閨秀中很風行。——如今流行的女式坡跟鞋,類似於這種叫“晚下”的高底鞋,腳底如同踩了塊磚頭,讓人視覺有沉重之感。但是,女性因此“增高”近10厘米。而那些不是高底的鞋子,當時統稱為“遠遊履”,相當於運動鞋。
中國古代禮教講究婦女的衣裙要曳地,但這不是為了漂亮,意在防“走光”。在封建專制嚴重的明朝,婦人的衣裙是要把身體的每一個部位都包住,最好又不妨礙走路,於是,“衣曳地則覆履,惟見底,故底高。”可見,明朝女性鞋子的底高,不僅僅是為了增高炫美。
明清兩代,裹腳之風盛行,尤其是山西、陝西、甘肅一帶近似瘋狂,“甚至以足之纖巨,重於德之美涼,否則,母以為恥,夫以為辱”。裹腳的婦女也有適合自己腳型的“高跟鞋”。
清朝劉廷璣在《弓足》一文中敘述:“自纏足之後,女子所穿有弓鞋、繡鞋、鳳頭鞋,而於鞋之後跟,鏟木圓小墊高,名曰高底。令足尖自高而下着地,愈顯弓小。”這種“高底”較之前朝的“高底”更接近於現代的“高跟鞋”。
穿着這樣的“高底”,小腳女子的整個身體重量的着力點都在“弓小”的腳尖上,相當痛苦,所以走起路來顫顫巍巍,嬌喘呼籲,所行難遠,但使得女性身材顯得高挑,並且惹人憐愛。女為悅己者容,小腳穿在“高底”里,成了當時的風尚。
清朝統治者對女子纏足極其反感,禁止滿族婦女纏足。滿族婦女也有屬於本民族風格的“高跟鞋”,“八旗婦人履底厚三四寸,圓其前,外衣通長掩足”,其形制是鞋底中間高出數寸,中微細,也叫“高底鞋”。
滿族“高底鞋”的跟的形狀有兩種:一種是鞋跟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稱為“花盆底”;另一種是鞋跟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和落地的印痕像馬蹄印,所以稱為“馬蹄底”。
滿族“高底鞋”的木底高跟一般高度為5-10厘米,最高可達25厘米。這樣的高度,恐怕令現在的“高跟迷”們也驚訝艷羨吧!
清代愛美的滿族婦女除了在“高底鞋”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繡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着地的部分也用刺繡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分外別致。
穿這樣的“高底鞋”的女性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滿族貴族中青年女子,由於鞋子底部厚而且面積小,以及用力的關係,穿鞋的人走路必須慢且穩當,反而顯出女性的婀娜多姿、端莊秀美,相當有范兒。這在清中期的宮廷里相當流行,並且逐漸傳至民間。
關於滿族女性為什麼穿“高底鞋”有不同說法。一種說法是,滿族自古就有“削木為履”的習俗,古代滿族婦女經常上山採集野果、蘑菇、打柴禾等,為了防止蟲蛇叮咬,就在鞋底綁縛木塊,製作得日益精美,發展成了後來的“高底鞋”。
另外一種傳說是滿族的先民為了渡過一片泥塘,奪回被敵人占領的城池,便學着白鶴的樣子,在鞋底綁上了高高的樹杈順利渡過泥塘,取得了勝利,達到報仇雪恨的目的。為了“憶苦思甜”,紀念高腳木鞋的功勞,後代滿族婦女們便穿上了這種“高跟鞋”。這個故事把女性愛美的情思賦予了英雄史詩的壯美,很有趣。
作家亦舒說過:“女人的墮落是從高跟鞋開始的。”愛美嘛,難道有罪?其實,任何時代的女性穿“高底鞋”、高跟鞋等等,無論說法再多,肯定與追求美、拽人眼球有絕大關係。
為了美,古今中外的女子,受罪吃苦,卻趨之若鶩,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