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十年间 |
送交者: 江湖行 2005年01月06日17:03:21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不知道人的一生有多少个十年,八个,九个?想来十个是到头了。 第一个十年的大部分时光是在祖母身边渡过的。在红旗下生长,戴着红领巾读书上学,有小木头枪,《儿童时代》和弄堂里的排排槐树相伴,还有红漆窗下清脆的背诗声,案几上的描红本子。最不能忘怀的则是离家不远一家电影院街角的书摊。 书摊是一个老头经营的。那时节,没有随处可见的书报摊。似乎大家也没有那么多余钱买书。书是租着看的,大部分是连环画,两分钱一本。后来慢慢有了武侠小说。往往觉得电视剧《霍元甲》看的不过瘾就又会到这里来温习一遍小人书。于是放学以后经常会把大量的时间消磨在那些长长的板凳上。当然,大部分零花钱也随之消耗殆尽。 老头有一个傻儿子,天天带在身边。有时候口水流的长长的,他父亲时不时的用一块毛巾给他擦。我们在看书的时候,他会常常蹭过来,把身子伏的低低的,眼睛从底下打量你。你瞪他一眼,他便怯怯的走了开去。 天真烂漫的十年懵懵而去。我离开祖母回到父母身边上中学。暑假回去探望祖母的时候,有时仍会去那里租几本书看。直到有一年,忽然不见了。问起来才知道老头生癌症死了,而那个傻儿子在父亲死后几个月之后的某一天走的不知去向。似乎他家里其他人也没有如何落力的去找,便成了永远失踪。 中学离家并不十分远,在上学的路上也有个武侠书摊。那个年月是金庸古龙的时代。正是在那里看全了金庸的所有小说,也正是在那里第一次惊艳于古龙的小说。 一直觉得古龙笔下最美的就是三四月的江南和那或娇娇柔柔或杀人于妩媚间的江南女子。认真查考起来,古龙出生于香港,解放前夕,十岁出头的他便随家由港迁台,应该从来没有到过大陆,遑论其祖籍江西。 如此看来,那杏花春雨的江南,大抵都是出自他的想象罢。很巧合,我的祖籍也是江西,而幸运的是,小时候的那几年,每逢清明,祖母定会携我回乡下老家去,风雨无阻,因此我时常能看见那春陌烟雨的风景,尽管现在这一切也只能来自我的想象和记忆。 其实,风景往往是在回忆里才那么美。每次回老家,祖母都要把自己收拾的很利索,头发挽的紧紧的。然后一手拿着一个小篮子,里面是祖父生前爱吃的几样食物,另一手牢牢的牵住我。要坐几个小时的汽车,经常遇上雨天,于是祖母就会很辛苦,拿篮子的手还要打伞。到了老家,祖母通常不休息,直接带着我到了村外的坟地。那个季节,村郊的路上通常都很泥泞,脚踏进去,吭哧吭哧,心里着实是有些厌烦,往往会觉的祖母教的“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应改作“足底泥巴稠”才对。 到了坟前,如果雨不十分大,祖母会让我和她一起在坟前拜几拜,我有时会偷眼张她几下,见她脸相端肃,于是大气也不敢出。然后是烧纸,经常要划好多下火柴才能把那黄黄的纸点着。烟起来的时候,祖母会背着风抹眼角。现在回想起来,未必便是烟熏的缘故吧。拜祭完了,祖母会到村里叔伯侄子的家里坐坐,喝点水。祖母年青便守寡,一个人把父亲叔叔拉扯大,辈分又很高,因此极得老家人的敬重。当祖母交待拜托他们一些家坟上事情的时候,就见得他们连连点头。拉扯到了下午,我们就在红霞满村落的黄昏时节踏上归程。 离开祖母以后以后看古典诗词的时候不太多。读中学除了武侠小说外就是父亲书房里的历史书。回想起来,我古典的修养和爱好几乎全来自幼年时祖母对我的教育。现今祖母去世好几年了。病危之际,我已负笈异域,急急的办理回国手续,因着签证问题,竟未克成行。那时是清明过了几天,应当正是江南雨纷纷的季节。一直到她去世两年,我回国的时候才能回一次老家去拜祭祖母。当我在夏日的烈日下重新走在村郊的路上,不由得是会想念起那个杏花纷飞的时节,一个老人牵着孙子的手,在陌上的烟雨里踯躅前行,去拜祭她过世几十年的丈夫。 我的父母如今也已老了,腿脚不甚灵便,只怕几年也未必能回一次老家,终老千里之外的异乡几乎是确定无疑的一件事情。他们也只是祖母病危、下葬那一次回来过。之后每年清明时节的拜祭都委托给了我不甚熟悉、隔了几房的堂兄弟们。而当我立在她的坟前,也忽然有了些她当年的感悟,红楼葬花词里有一句“他年葬侬知是谁?”,改成“祭”字用在这里应是最恰当了。那天在祖母的坟前坐了许久,同样是落霞满天的时节,我离开了那里。村里的人不再熟悉,因此在通往村里的路前便拐了出去,直接踏上了回程。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路要走。每每翻开董桥《这一代的事》,常会试着去体会祖辈父辈的心情,似乎时光也随之停滞一样。想到如果我自己有了孩子,我会不会和他讲起他的太祖母?那记忆里的村陌,那几座坟茔,还有宗谱上我的、或许也会有他的名字。 大了以后,许多事情记得并不清楚,有些则是不敢或者不愿去想念。留下来的似乎只是些纷纷扰扰,读书,毕业,工作,出国,然后是不停的搬家,做的最多的事情大概就是搬家了。最近又搬了一次,新住的地方从门口望出去,能看见远山,早晨隐藏在雾里。到了黄昏,也能看见远山夕阳,点上支烟,那是我最喜欢的一刻。回想起来,祖母那是一个家,父母那是一个家,自己在上海工作的时候买过所小公寓,也算是一个家,出国后一直租房子,又习惯了把租来的别人房子称作自己的家。 零年四月份,崔健来北美开了一次演唱会,在同学送票上门的情况下,陪他去看了。已经没有十年前那种冲动的想呐喊出来的心情。记得演唱会上,当“一块红布”的节奏响起来,灯光转成红彤彤的一片,满场的人都在喊叫,我却只是想沉默,而且感到些不习惯。忽然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老到连失控的能力都不再有,心里便有些黯然。也许,这一切不应该重现,那一片红,也只合留在记忆里,如同逝者已经找到了他们的安宁。 想起来也是在董桥的文集里看见过一句话:“记忆竟如劫后之美术馆:四壁名画一幅不留,只剩墙上框痕斑斑”。 二十多年前,我离开祖母去上中学;十多年前,我大学毕业开始工作;现今在异国,我又开始了找寻工作的过程,不同的是更觉出了生存的需要。如此,很多事情似乎重回到了起点。只是,又一个十年已然蓦地过去,缓静如流水。人事分合,亦如这水间的浮沫,微微泛起,惟终有一日归于沉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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