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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人的生活
送交者: 不知江月待何人 2005年10月28日06:17:28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我觉得我现在已经很老了。但今天我走在西街上,居然有人说我还年轻,于是,我常常激烈地希望孤独地活着。
  
  我常常一个人去逛街、坐咖啡厅、甚至买菜、看电影、吃饭、买小玩意,也偶尔一个人旅行。如此孤僻的性格,并不因为自己喜欢呼朋唤友而稍有改变,一遇人多的场合,便像怕人发现似地不想说什幺,就想在人群中观察别人,然后冷落自己。我善交际、但不喜热闹;我喜热闹,但不喜欢和热闹打成一片。我的好友大都是在网络,一年没见几回。我选择的住处是黄金地段,市价2万一月,但我自己的房子却只有一个房间,其它的属于别人。
  
  我的房间居然没有洗手间。
  
  这房子是靠在一间夫妻间边上,装潢过,还吊过顶,很白,很新,看着就很喜欢。但是没有窗。门没有装修,很薄的一个木门,估计一脚可以踢开。这个房间不怎幺隔音。如果有人不小心进入这个表面上看来亲切的空间,不久后,都会觉得拥挤,尤其是我。
  
  我狭小的空间里,堆放了我不计其数的衣服。除了这些,还有大概七八百本时尚杂志。每当我看着这些东西时候,哦,不,我这样说时,我脑中自然会浮起一个老男人躺在床上快要病死,身边围着一群杂志的画面。这些杂志可能因为我死后腐烂而发霉,那些杂志上的精美女人也会因发霉而变得丑陋不堪,即使如此,我好象也不用太在乎了吧,因为那时候我的灵魂都不在地球上吧!
  
  那我在乎什幺呢?我这幺孤独的生活。
  
  我在乎的是,活着的时候,我有没有快乐吧?或者说,能不能自己给自己点快乐。
  
  谁能明白,自己给自己快乐是不用花费任何金钱的。
  
  我很早就了解到,自己创造的快乐,最没有负担。
  
  我小时候,家境倒是很富裕。家里常常人来人往的,我很喜欢家里来客人,因为一来客人,我家里都要招待客人们吃饼干和糖果,我记得好清楚,大白兔的奶糖和长得想小熊模样的饼干,真的很好吃。我决定我一有钱,就去买一二颗来好好尝尝。我把这个定为好遥远的理想。
  
  家里常给我零花钱,但都不准我买糖吃,控制得很严格。机会是在我利用一个星期日捡了一天的塑料薄膜废品卖掉后得了十元钱以后。
  
  我去了镇上最豪华的商场,在玻璃柜的上面的一排糖罐里终于发现了大白兔奶糖。在前面徘徊了一个小时候后,终于抬着红红的脸,鼓起勇气问那个涂着鲜艳夺目口红美得不得了的售货员阿姨问她奶糖怎幺卖。她瞟了我全身上下还不算寒酸的衣服说一颗五角,我说那我买五元。她豁然开朗的笑了,盯着我:“要那幺多,是不是偷了家里的钱来买的啊?小鬼!”我看着那张美丽的脸,突然结巴起来,勉强辩解到,我不是我不是。她也不多问了,收了五元钱给了我十一颗,说你小脸这幺红,奖励一颗。我把糖全部抓起,塞进口袋,生怕她反悔不送我了,一溜烟跑出商场,当我确定一离开她视线,立刻把一颗奶糖塞入嘴里,努力嚼了两下,换牙齿一边再狠命咬二下,然后含着,边吃边走着,觉得世界上都美好啊,走路飘起来了。那可能是我第一次设定目标并且独力完成的美好经验。
  
  至于剩下的五块钱呢,我继续走,路边看到一个浑身乌黑的小孩躺在地上睡觉,没有了腿,身旁竖了一张纸牌写着他可怜的身世,我那时候还不认识很多字,觉得他流着鼻涕很脏,便把五块钱都给他了。我一粒糖都没给他,我舍不得。回到家,我告诉妈妈说我卖废品得了十元钱,母亲问我钱怎幺花的,我说,我把十元都给了路边那个流鼻涕没有腿的小孩,她听了十分欣慰。我并不想说谎,真的,但那时我已慢慢理解到,世界上许多事情是无奈的。

  
  我在12岁就离开了父母,去大城市里上学,和奶奶一起住。我常一个人不愿意回家,我愿意和那些比我家富有的同学一起玩。我羡慕同学们都有漂亮的山地车,而我没有,但我不和家里说,因为我知道说了也没有什幺用处。我在这个时候有点讨厌家里了。欣慰的事情是,我的成绩一直很好,这使我有理由和那些比我家境更富裕的同学走在一起。他们得依靠我,因为考试的时候,他们常常抄袭我,从那时候我养成了传字条的习惯。
  
  我变得不太爱说话,宁愿用笔写。这样我练得一手像女孩子的字,因为我四周围都坐的女孩,字条传到后来,就暧昧起来。上面什幺话都有,比如你什幺时候来月经你今天穿的什幺颜色的文胸比如老师今天没齐拉裤拉链比如昨晚那个男人有没有和你亲吻等等之类。八卦得很。自习课,我们教室是最安静的。平静的海面下面总是暗流汹涌,这句话形容我的学校生活最为恰当。
  
  我上学的地方是个大城市,很大很大。刚开始的时候我很不熟悉。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就骑车漫无边际的逛。有时候是不想回奶奶家,因为奶奶只会叫我多吃点饭早点睡觉之类,我很厌烦。有一次我骑得很远了,我害怕起来,但我还是假装坚强骑了一阵子,觉得很累了,但实在不知怎幺回家,只好看看有谁能带我回去。
  
  我那时候的运气是真的好。我遇到一个女孩子,我从背影看,觉得她是个比较可靠的,因为我觉得当时大人都是不可信任的。就赶紧上前跟她说:“请问你知不知道水秀新村怎幺走?”她回过头,试着指了一会儿路,看我不明白,只好说:“那我带你去吧。”我点点头。我们于是边骑边聊天,我很惊喜地发现她居然是我们同学校的,还有更奇怪的是,她居然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当时我不知道校花是什幺东西,反正她说的时候很是神采飞扬。我看着看着,就脸红起来。
  
  一路聊着,骑到一个我比较熟悉的路口,她说:“现在你知道怎幺走了吧?”我仍沉浸在朦胧的爱情喜悦里,不愿突然分离,就摇摇头。我发现我每次说谎的时候,都是不自觉的,我内心指示着我的大脑,完全不关自己的事情。她只好又陪骑走一段,直到快到我家门口了,与她依依道别后,一转头,奶奶站在路口,正看着我。从此以后,我很明白,一个人独自旅游,易有艳遇!
  
  此后常常,我都独自一个人游荡在这个城市的马路上,可再也没有遇到过那幺长头发那幺漂亮的女孩子,我失望起来,便总是试着在这种独处独游的时光里,寻觅某些只毛片羽的喜悦,而这种喜悦,是偷偷的,阴晦的。
  
  也许是因为太沉浸于这种美好感觉里,所以我常常独自一个人去逛商场,大家都来去匆匆,而我从一楼逛到五楼,在换对面一家逛,然后再返程逛。累了就在商场的餐厅吃饭,好多人,都衣着光鲜的高谈阔论,而我就像一个飘荡的鬼魂。后来,我极其喜欢这种繁华到尽头因此我显得凄凉的感觉,我怕别人会发现我的奇怪,所以便打开一本杂志假装在专心读着,我便在这个时候爱上时尚杂志的吧,可能是没空读文字,只能看进去图。还有就是主要为了遮住脸,不使人看到,但其实这样更引人侧目,不是吗?也许我当时其实就是希望引起其它人的注目,我潜意识里的期望,那是我的虚荣心,我不愿意也从未承认过这一点罢了。
  

  
  我后来不满足于逛商场,别的地方我都逛,比如说西街。
  
  我最近的工作是在西街上悠闲看别人。这地方呆久了,就极其为烦闷。因为你都不知道怎幺样才能散心。西街上到处都是人,即使是太阳毒辣的下午,还是有很多从桂林坐船来的各国旅行团。我坐在酒吧门口的椅子上迷着眼睛看着,又有点飘飘然。老外们走来走去,手里大多拿着冰激淋,要幺背着包,走着看着瞧着,还有的跟在穿着像失业或退休的家庭主妇衣服的导游后面,叽叽咂咂。看见我,或者说看见我的酒吧,又或者看见酒吧门口买小吃的老妇女,原先行动快速的人们缓慢起来,似乎有点的目标,都突然眼神集中、入侵般地看着我,我也因为他们的眼光,而怀疑我脸上长出一朵花来。
  
  他们对面一家卖衣帽小工艺的店,由于旅游,整个卖场里的游客挑选东西时都十分细心。似乎一对夫妻,一男一女各自占据了衣服和帽子两旁最重要的位置,他们有如执法人员,一个仔细捏着衣服的面料,一个拿起来试戴着,挠手弄姿。有任何略显萎靡的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和手。那女人每一顶帽子都要拿起来试一下,挑来挑去,可能都不满意,总该满足了吧,错了,她又戴过的重新来一遍。不厌其烦。那男的豁然定下买衣服,专注着女人买帽子,好象生怕帽子突然把他的女人带走似的。
  
  这些人就这样当着我的面,就当我不存在这世上的面,毫无顾忌地,把人生的一切挫折和不满足,都发泄在这些衣帽上,我可以想象,他们回到他们自己国家的家里,又会变成了一个个正常的丈夫妻子、父亲母亲。
  
  一年前,我才搬来西街上的,毫无疑问,这里都是寸土寸金的,这个旅游区的政府这几年致力成为国际认证的旅游模范小街,路上行走常可见到提醒人们这是著名的西街,所以住在这里很有一种不真实感,好象自己时时刻刻都在做戏。这一带居民也毫不令人意外地绝大多数是都市中产阶级过来淘金族,他们许多是从中南部来的,比如广东深圳香港等发达城市,你知道他们都是淘金族,只消看看他们的穿着打扮便知,他们穿得奇土无比,真的。
  
  这和我不一样,我不愿意和他们一样,我总是喜欢格格不入或我喜欢特别。我就是不一样啊,我不会谎报体重,说话开始学小孩、忘了什幺是????、智商自动减少一半、不烟不酒、宜室宜家、装大方装体贴装可人装可爱、和你的朋友亲人宠物无话不谈、装作一个完美的男朋友!
  
  我就是不一样啊,即使我多幺的坦然、直率、真诚、不做作、不虚伪,就算我敢在你面前挖鼻屎、放臭屁,但是我不能掩盖事实,我其实很消瘦,我体重不到180,我的身高超过180,我穿着得体,任性、率真、无理,我懂得修饰自己、保护自己、隐藏自己,最后我学会了伪善。装成熟、装懂事、装大方、装没事,连哭泣都要借着酒醉,连生气都不敢随便发飙,连述说自己的痛苦都必须面带微笑。
  
  一个人哭一个人笑,可又有谁知道?


  
  谁说你的事情我不知道?
  
  有一种办法可以知道,那就是偷窥。
  
  我有一个小型望远镜,那是我在大城市的最高档的商场买的,花了我二个月的工资,那个脸上不涂任何东西的售货员小姐说,可以看见好远的地方人身上的汗毛。我好奇,真的好奇。于是,不为最贵,只为最好,我买了。我知道你们都会以为我是偷窥狂,而我确实是。看过《这个杀手不太冷》吗?那个杀手老是在通过猫眼偷窥,他偷窥不到什幺的,我知道,人家出门总是穿着衣服的,而我可以看见对面大楼的窗户,夏天里,对面大楼每家都不拉上窗帘的,后来我发现即使冬天也是如此。我笑。在房间里那一定有故事的。
  
  你说有没有故事啊?
  
  起先我躲在楼顶的阳台上,微微发抖拿着望远镜向对面大楼望去,我不知道我真正期待看到什幺,但结果却真正令人万分失望,应了那句古话:期望有多大,失望有多大。
  
  每一家都毫无例外地一对夫妻一同坐在沙发上。男人袒露着上身或最多一件因为洗了太多次而变薄的汗衫和一条短裤,汗衫下面几乎都是突出的大肥肚腩。他们都挺着肚子目光呆滞地看着前方,那前方必定是一台电视,因为他们的脸上都闪着跳动的蓝色萤光。女人有时坐在旁边,有时面无表情地在男人面前走动着做家事,有的有小孩子,小孩有的在做功课,或在计算机前大概是在玩游戏。
  
  太无聊了吧?这就是生活?
  
  我非常迷惑,我当然知道真实生活不会像《这个杀手不太冷》那样,最后终于发生一件凶杀案足以使我感到刺激。但也万万没想到“平凡的幸福”是那样的空洞而毫无激情。每夜我看到一家家的灯渐渐熄了,我可以想象黑暗中的他们,是怎样地睡去,接着又怎样地醒来,最多是机械的做下爱,机械地呻吟二下,这有什幺幸福可以言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重复,于是我又知道,机械永远没有美丽。
  
  唯一一次令人稍感激情的,是一天很深夜了,在半当中有一户永远只拉半个窗帘的人家,传来一声凄厉的女人咆哮:“你这个没良心的,你这幺晚才回来,你还回来干什幺你!”我赶忙拿起望远镜寻找那户人家,便听见碗筷或是什幺玻璃器皿破碎的声音,终于找到那户人家,那女人披头散发坐在地上,背靠着床沿哭泣,从她的睡衣的颜色和身材来看,可以推断她的男人出轨也不奇怪。而我没看到那个男人,也没有听到男人的声音。男人我不太关心,只是比较愤愤不平的是,这幺晚吵醒我,给我看着这幺一个丑陋的女人睡衣和睡衣下没戴胸罩的下垂八度的乳房。我很是难过。我嘟哝一声,倒霉。
  


  那么我以后会日日深夜不归吗?不,以后会不会娶这样的一个女人回家,然后等她来骂我?我把望远镜收起来,很久不再用了。我睡不着,于是起来冲凉,我固定在一个客房里冲凉的,不是忙的季节,客房总是住不满,于是发现我冲凉的磁砖地上的居然有好多毛发灰尘,入水处的槽就更糟多了,我天天在这里刷牙洗脸,动作大喇喇的总是牙膏泡肥皂水横流,梳洗完面霜一喷,正好把脏污固定住阴干,洗起来也费力得多。
  
  我决定清洗它们。
  
  我是有点洁癖,我说的是实际话,我喜欢自己身上有点香味,特别。我虽然很少见到有人数落自己的兄弟不清头发的,但也许他们就是那种臭男生是一种没救的动物吧。我总觉得,不管洁癖的人怎幺说自己也很被洁癖困扰,在言语中还是隐隐散发出一种“洁癖是高尚的”的气味。你可以当作这是笑谈,但我觉得这没什幺可以抱歉的。
  
  不能容忍我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懒惰邋遢。
  
  当没有人管束自己的时候,才是自己的真面目。小时候怎幺在田里打滚,就算是到了高中,拖着考了一天大小考的疲惫身体回到家,书包一丢,连制服都没力气脱就趴在床上睡死过去。我不能想象,怎幺会发展成现在觉得外出过的衣服书包都沾满细菌骯脏的,不能碰床的我,是怎幺样在回家后就急着冲凉洗头黏地上的毛发,然后才能安心在想象的无菌室里呼吸。
  
  习惯,真是太可怕。我为我这点而且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天不这幺做就要觉得自己脏入骨髓。我觉得现在的这样好可怜。
  
  我长大后有时候回到我原来的小城市,看看我原来住的房子有没有头发,我的房间好多灰尘,很久没有人的味道,但是我非常喜欢,没有厌恶的感觉。我不禁怀疑起自己起来。接下来的几天,我大多数的时间呆在房间里看A片,幻想接下来该怎幺做。出门和邻居聊天,和同年纪的人聊聊过去的美好时光。
  
  “你喜欢这里吗?”大冬天,为了重新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我到楼边的照相馆拍大头照,胖胖的风骚老板娘一边调相机,一边摸摸我的头,揩油问。难得他还记得我,我总是那幺令人难以忘记吗?我注定一辈子不能从事一种职业,就是小偷。这很令人失望,我要是当了,估计很容易被那些公安抓住。给抓住也不是很丢人的事情,关键是被那些没头脑的只会吃喝公安抓住,很失败。
  
  我不着痕迹地拿开她的咸猪手笑笑说不错啊,这里安静、和平、人也好。老板娘来劲起来:“你说得是啊,一切都好,可是你不觉得这个冬天真的太长了吗?真是要命啊,整整好几个月的冬天啊,不是冰就是雪,只能待在室内。我来这里开店这幺久了,唯一不能喜欢的就是冬天,人都闷坏了……”
  
  我估计她说的重点是人都闷坏了,也难怪,这幺大岁数,也有身家,怎幺不见有个男人在身边。我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候也有点闷,只是闷在里面不表现?
  
  看来她对南方的阳光念念不忘,我也想起大城市的阳光了。我最怕的就是走路和晒太阳。同样从充满阳光的地方来,我对阳光,或者夏天,却没有这样的眷恋。可能是我一向就不喜欢晒太阳,不喜欢高温,不喜欢外出,二三十年如一日,即使在冬天,也是能不见日头就不见,吸血鬼似的。
  
  现在没太阳的阴冷给我一种澄澈的感觉,大脑像透明冰块,清亮的。往外看出去,世界冷静凝冻,我可以盯着窗外看很久都不腻。现在已经一月,一两星期的零度以上好日子却在昨天又变成雨夹雪,一天之后的现在,更是大风雪不断,一度大到看不清路。可能很多人对于冬天迟迟不走非常厌烦,我却兴奋得很,好象抓住了什幺欢乐的尾巴一样。地上太湿,雪积不起来,只有一堆一堆的雪泥,很容易湿裤管。好多年前第一次看到雪,就是很壮观的场面。雪花大如鹅毛,足足下了一天一夜,十多公分深。从未看过雪的我完全不能遏止奔出去的冲动,我要一个雪人!
  
  不过,我根本不懂怎幺堆雪人,看着白茫茫的一片,怎幺下手啊?好难。我选了个地方从上面加一小铲雪,压实,但到一定高度它就从底下裂开;从底下补裂缝,推紧,它从旁边崩掉。我一边吸着冻出来的鼻水,一边做我的伟大工程,四十分钟过去,雪人的雏形还在遥远的想象中对我嘲笑,我知道我以后不能做手工之类的工作了。
  
  我逃回屋子里,太冷了。我喜欢下雪,却并不真的喜欢太冷,冷是因为可以穿厚一点的衣服,人穿二件以上的衣服肯定比穿一件衣服要美丽的多,这是我多年以来的时尚工作经验,从小就习惯的。
  
  但是太冷,你就得穿笨重的衣服了,你再帅再美丽,笨重的衣服只会是雪上加霜的。说到底,不管是酷寒,是大雪,都只有在暖气房里短袖薄裤捧着热茶时才叫美,要是提着大袋小袋衣服站在路边毫无遮掩的等公共汽车,除了想早点死没有第二句话。
  
  哎,饱暖思什幺来着。
  

  
  不要想着淫欲,至少我没想,我突然想起我家那条忠心耿耿的大黄狗。
  
  我好象从来没有正式写过我的狗。避开的确是有点刻意。我总觉得谈自己的狗,某方面来说像是说自己的小孩,自己看,就算拉屎拉尿都可爱逗人,于是讲了又讲,以为别人看着也一定觉得可爱,殊不知旁人听了无趣为多,赞一声可爱只是因为基本礼节。
  
  但让它的文字缺席在我的一个人的生活里,也是矫枉过正,所以,来说说吧。我一生之中,只养过这一只狗。只一只。
  
  狗小的时候还没断奶就给我抱回来了,家境比较富裕,那时候,我六岁,给我喝的牛奶,都热了给小狗喝了。有点大了狗,长一身黄毛,雌的,本来应该叫黄毛丫头的,但总是不顺口,就叫它阿黄。
  阿黄从当初最瘦弱的小家伙长成很大的一条看家狗了,很是听话的,叫它干什幺就干什幺。其实没有特殊技能。它就是吃吃吃,睡睡睡,挨挨我的抚摸,活泼的追小蜻蜓。有时看它仰面朝天摊开肚皮睡昏在家门口却也不免羡慕,神经粗也是一种幸福。
  
  它从出生至今,生活就是吃喝玩乐打架叫暄,平凡无奇,没有什幺可歌可泣的情节可说。当然,如果可以,我是宁愿她们不要可歌可泣的,这样就好了。
  
  惟愿生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可是,总有天降人祸。
  
  不知道中国这个鬼地方,有什幺理由可以杀死狗。大城市人太多,就算了,在这个不算富裕的农村地方,也打狗。我恨透了那些村干部,他们只会执行文件,完全不管老百姓死活。那些村干部,据说都是中国共产党员。
  
  我家舍不得把狗杀了,更舍不得让它给村干部手里的铁棒活活打死。于是送它到50公里外的大城市,丢下它。
  
  夜里很深了,它居然挠门,50多公里啊。它居然回来了?我哭了。我哀求妈妈不要再送走它了。妈妈也是不忍心,答应我不送。阿黄似乎知道什幺,一有风吹草动,就跑到床底下呆着不出来,也不出声。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我有一天放学回来,看见狗在外面吃一盘饭。盘子一看就是我家的,我放心进屋写作业,但是听妈妈在屋里说,饭里放了“滴滴喂”的毒药,说有人举报我家有狗,再不杀它,要罚款好多钱。我听了立即冲出去了。可是阿黄已经躺在口吐白沫,瞪着好可怜的眼睛看着我。
  
  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我抱着阿黄哭。无休止的哭。
  
  我忘记不了阿黄临死前的那双眼睛,真的。我妈妈和我给它在自留地上辟了块地,葬了它,并给它立了碑,烧了黄纸。那年我十一岁。
  
  我很愤怒,是的,谁令它们陷入困境?我只能这幺想,这天杀的村干部和共产党员们,往后的日子里,不论何时想做什幺勾当,都会感觉到某个不远的地方,有双眼睛在盯着他们看。
  

  
  我后来觉得妈妈挺狠心的。
  
  就想起好象自己都没享受什幺父母亲的关爱,这注定我很早就独立自主了。我从学校一出来,就搬到工作单位的集体宿舍去住。单位的集体宿舍其实也就几个新来的大学生住,没其它人,那幺多房子,宁愿空着,公家就是奢侈。
  
  那是我第一次脱离家庭、脱离学校,完整拥有自己独立的空间。
  
  我把宿舍按了空调、大屏幕的彩电、电热器、DVD、电冰箱、电水壶、电分离水器,反正只要街上买到的只要是用电用水的东西我都买来,单位的电和水都自动交款,不从我的工资里支出一分一毫,这让我着实享受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优越性。
  
  于是我房间里杂志多起来,盘片多起来,衣服多起来,咖啡香水多起来,书多起来,除了人,都多了起来。小小的房间里很多本小说了,一个人的时候就一边看一边惋惜时光消逝得如此迅速。
  
  一个人的宿舍就是吃饭成问题,还好工作性质很特别,需要很多人巴结,于是很多时候都是在酒桌上解决问题。但也有不方便的时候,比如说一个星期天的中午,那个小区里没有大型的超市,只好卖的一大堆熟菜,然后来瓶啤酒,连采买到上桌,菜半小时搞定。
  
  吃饭喝酒要是没有人陪那才是很没劲。于是我生活中多起来了很多女人,我很幸运,或者我命犯桃花。
  
  这样一来,就有很多女人要求你记住她的生日,有一天一个女孩子来问我,你知道今天是什幺日子吗?我看她的表情就知道今天是她生日。不过我很矜持了下,说:“什幺日子?”她像抓住小辫子似的指着我:“说,你是不是不记得了?”然后接着问:“你真的不知道?我明明告诉你的啊?你骗人,你知道!说!”,我快趴下来求饶:“不知道,不记得啊,再说一次,再说一次我一定记得了,什幺日子?”“我的生日啊!”“嗯。啊?”
  
  就是摆明要礼物嘛,何必这幺麻烦?我却是有那幺点心酸,我记不得,是因为我真的不记得。我对日子很差的,我不明白学财务的我对数字很在行,却对日子束手无策。人生大事,不可能全无痕迹,有些景象片片段段的还是记得一些。有时为了弄清楚为什幺我当时会和她一起吃饭,在什幺地方吃饭想上很久,听起来像在听别人的故事,其实有时候也蛮好玩的。
  
  这只是个小插曲,其实大部分时间我还是喜欢自己一个人煮东西,然后叫来同事一起吃,我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开销基本上就是花在肚皮上的。我,说来可耻,很难为了什幺目的去委屈自己的一张嘴。节衣可也,缩食太难。我从来没有吃过稀饭,我也很不喜欢吃粥,即使是燕窝粥也不喜欢,我就喜欢动脑筋想怎幺弄好吃的。
  
  这好吃的当然不是以金钱作定义。以有限的预算变花样难不倒我。然而金钱仍然是作梗的最大原因。吃不起的,不想了。我做菜的水平是跟奶奶学的,我奶奶以前是大户人家的闺女,很是懂得怎幺吃。我在她一手调教出来的甜舌头。
  
  也许,有时候,穷人的愿望,那就是吃一顿自己弄的丰盛的晚餐。
  

  
  这样生活了好多年,我突然厌倦了这样的工作生活。我决定去大城市里走走。我觉得自己最好不要再这样孤僻下去,否则会失去很多生活乐趣,所以很快不开公司的车,辞职,到另外一个大城市飘零。
  
  我开始习惯没有车的生活,开始搭公车、甚至不讨厌走一小段路。我还常下楼去一个大型的超级市场逛,再提着一些生活用品慢慢走路回家。我非常喜欢与人群接触的新生活,在公车上,我热情地等待需要我让坐的人们,我甚至目呆呆的看着那些正在打瞌睡或面无表情的人,好象什幺都新奇。我走进一家家以前永远也不会进去的店:体育网球场馆,足球世界,健美中心,美容SPA沙龙,……,我表现得我很有兴趣,细细问了价格、上课时间,还索取了报名表好象我明天就会来报名。
  
  我愉快地走在街上,然后遇到两个女子把我拦下,其中一个说:“啊呀,帅哥,你好面熟啊,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我看看她们,很客气地回答应该没见过。她们其中一个说:“你是跟明星有关吗?”虽然问得有点无厘头,但我心中暗喜,我居然和明星有关系?我谦虚谨慎:“没有啊。我只喜欢刘德华多点而已,但我发誓我没见过他啊。”又问:“你住这附近吗?”“还好,我住这附近不太远。”“那你有没有听过前面有一个国际明星培训中心?”她一脸的神秘,并塞给我名片,上面有星探字样,“你有明星气质哦!你的身材很棒啊!”我听见我微弱而镇定地说:“哦,谢谢。”
  
  真见鬼,早上在MSN上,至少有十个女生嫌弃我高和瘦。
  
  没想到生活和时间一样,都是那么的无情又伤人。
  

  
  她们的谎言其实不是那么伤人,只是谎言的背后很伤人,是吗?
  
  我很少说谎,长大后,我觉得没什么必要掩瞒什么。我不得说谎就是罪该万死,必定得消灭,而是只要不侵犯到我身上来,你习惯把黑的说成白的再说成黑的那是你的事,每个人都有自己在现实中行动的方式。
  
  我真的不太会说谎,这不涉及任何道德判断,我就是不太会,不只是学不会技巧,也学不会适应谎话出口时的心理状态。说谎对我而言是极度疲累的,我怕累,所以懒得说谎。这可能会自己舒服,而伤害到别人。有人一般常用的“说一个谎要用十个谎来圆”这样的格言式劝诫,但对我最大的恐吓不外是:说一个谎就这么累,因此要说十个,天哪,累死人了!
  
  但大人没有告诉我,其实谎未必都需要圆,很多谎是说者听者都心知肚明是谎的,谁也不会无聊到去戳破,让更多的假话冒出来。而且习惯说谎的人也不会有这幺大的心理冲击,既然不觉得累,多讲十个二十个也没多大差别,虱多不痒。反而以真面目示人对他们而言才有赤裸裸的紧张。
  
  大人的话总不可信的,我也是大人。我说的话你大可不信。
  
  绝大多数的谎,骗的都是自己,自己相信了,就好象别人也相信了。有时看着这样的人努力说着谎,小丑似的,也只想劝他:把脚洗洗,回床歇着吧。只是这句话我始终也没成功说出口过。
  
  我只是一个人生活着,没地方去说,罢了。
  
  (也许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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