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 你的生命如此多情 (9) |
| 送交者: 晨雪 2006年11月01日14:52:12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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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海岩
“你和谁打电话?” 吴晓说:“和一个朋友。” 吴晓想解释:“他是我爸爸,我是他唯一的亲人,我凭什么不能求他?” 林星突然激动起来,她有无数的苦闷、担忧和委屈压抑在胸中,她突然控制不住,不顾时机地发泄出来:“我不会用他的钱的!他这么歧视我,反感我,我能用他的钱吗?!我是人,不是动物,谁来喂食都吃!” 吴晓本来正生着气,让她高声大喊地这么一逼,也冒火了:“好,你有骨气!宁可饿死也不食周粟,对不对!好,那我告诉你,我现在没钱了!‘月光’酒吧也跟我们解约了,我告诉你我没用,我挣不着钱给你了。你要尊严我也要尊严,你要尊严就别整天跟我说难受!” 这不过是吵嘴的话,过与不过,当不得真的。可林星偏偏最怕的,最敏感的,就是吴晓有朝一日对她不好。吴晓嗓门一大,她的情绪就崩溃掉了,疯了似的跑出门去。她想也许自己真该去死!死了她就不会再恶心了,身体和内心,都不会再难受了。 她跌跌撞撞地,走出了他们的那条小街,走过了扬州胡同的汽车站牌。夜晚的街上车水马龙,她不知去向何方,盲目地抱着双肩在人流中走着。心里实际上盼着吴晓能追出来找她,能像以前那样追出来,哄她,劝她回家。但这回吴晓没有,这使她绝望极了。 就这样孤独地在街上走了很久,这种心情真是生不如死。但真想到死的时候,她发现让她最舍不得的,还是吴晓。冷静下来以后,她反省自己对吴晓刚才说的那几句话,反应得可能是过分了。冷静之后她开始想回家,面子上一时还有些僵持。但在街上呆到浑身再无一点力气的时候,她还是回家去了。 家里的灯黑着,她以为吴晓是赌气先睡了。走进卧室拉开灯,才发觉吴晓已经走了。她哭了,因为那一刻她突然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她想到吴晓一定是回他的京西别墅去了,一定是不再回来了。 这个突如其来的恐惧把她逼疯了。拖着早已麻木的双脚,她不顾一切地冲到街上,拦了辆出租车就往京西别墅跑。京西别墅的门口静静的,灯光昏暗,周围不见人迹。她按门铃,她想就是死在今夜,也要见他一面。她要告诉他她是多么地爱他,还要告诉他她永远不会恨他,还要告诉他她在阴间也会保佑他……门开了,一个保姆样子的女人出来,问你找谁,她喘着气说找吴晓。那保姆这才想起见过她,说:噢,吴晓一直都不回来住了,而且他爸爸也到吉海去了,现在家里没人。 保姆的回答把林星全身的激动一下子松弛下来,她的胸口立刻缓过一丝活力。她很感激地谢了那位一脸莫名其妙的保姆,又搭车往“月光”酒吧去。到了“月光”她依然未见吴晓。台上有一支陌生的乐队正在鼓噪。她这才想起吴晓说过他们的天堂乐队已被这里解约。她又乘车奔他们演出的另一个名叫“金丝鸟”的酒吧而去,在那里终于看到了天堂乐队,看到了钢琴师、架子鼓和键盘手,但唯独没有吴晓。乐队的哥们儿七嘴八舌地告诉她吴晓本来今天不舒服请了假,可他刚才又来了跟大伙借了点钱说给你治病的。林星听了一边笑着一边热泪盈眶,乐队的哥们儿见状围着她送上一句接一句的安慰和鼓励,说林星这病没什么你别怕有好多人得这病都没事我们认识的人就有治好的。 林星一点都不怕了,她甚至忘记了疲倦和恶心,带着火热的心情回了家。正如她期待的那样,吴晓已经躺在床上了,听见她走进客厅的声音才匆忙熄了卧室的灯。林星走进卧室,没去开灯,摸黑脱衣上床。吴晓背着身不理她,装作睡着的样子。林星静静地躺在他背后,像往常一样轻轻地给他挠痒,挠够了就从背后抱住他。整整一夜她都这么抱着他,一夜谁都没有说话。 第二天一早吴晓拉着她去了医院,交了一个月共十二次透析的钱。然后他守着她做了一上午透析。快一点钟他们才从医院出来。吴晓说时间都过了就在街上吃吧。林星却拉着他坐公共汽车回了家,她说还是节省点回家吃吧,我来给你做。 透完析她的体力和感觉都好多了,给吴晓做午饭也就变成了一种享受。晚饭也是以她为主做的。夜里吴晓回来她还给他煮粥当夜宵。她知道他们这种天天晚上演出的人都有吃夜宵的习惯。熄灯之后,他们依然相拥而卧。林星不急于睡,她喜欢关了灯唧唧哝哝地搂着吴晓天南地北聊上一阵。通常他们聊天都是她问他答,问五句答一句林星都习惯了。而这一天林星问了好多问题他一句未答,像是心事重重的样子。林星摸着他问他是怎么了,是不是又不高兴?她没想到黑暗中的吴晓答非所问竟然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林星,咱们干脆结婚吧。” 林星吓了一跳,她说:“你怎么突然想起这个了?” 吴晓闷闷地说:“只有结了婚,我爸也许才会帮助我们。我总不能老是跟我的哥们儿借钱花。”
吴晓说:“没钱就不能结婚吗?你从没主动提出过要和我结婚,就是嫌我没钱吗?!” 林星的眼泪一下子破眶而出,她紧紧抱住吴晓,哽咽着说:“我能嫌你没钱吗吴晓,我跟你在一起只能让你受苦,我心里不好受,真的真的不好受,我都不知道怎么报答你了,我能嫌你没钱吗?!”她说着拱在吴晓的怀里呜呜地哭起来。 吴晓也抱住了她,吻她,说:“那好,我们就结婚!” 第二天天一亮,他们就默默起床,心里充满了幸福和悲壮。他们手拉着手,跑到林星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去做婚姻登记。登记处的同志告诉他们仅有身份证是不够的,还要有未婚证明,婚检证明,还要签订计划生育保证书等等等等。他们跑了三天,跑来了所有法定应具备的文件。尽管很累很累,但一切都比想象的顺利。只是在吴晓到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去开未婚证明时,人家认识他是吴长天的儿子,不禁有些奇怪:“哟,你怎么这么小岁数就结婚呀?”吴晓说:“不是够年龄了吗?”他们又问:“跟谁呀?”吴晓答:“跟一女的。”他也不管身后街道干部们的窃窃私语,拿了证明信就走。 在这一天的下午,婚姻登记处快下班的时候,那个象征着合法婚姻的大红印章砰的一声盖在了崭新的结婚证上,为他们盖章的一位中年妇女还怕不牢似的用力压了压,然后抬起头来,例行公事地大声说道:“祝你们生活美满,白头到老!” 婚礼就是一桌饭,定在北京一条最不起眼的小街道上的一个最不起眼的小饭馆里。那小饭馆名叫“小四川”,一桌席连酒水在内只收三百元。嘉宾中没有双方的父母和任何亲戚,只请了天堂乐队的几个成员。在这个世界上,关心、了解、赞成并自愿见证这场爱情的,只有吴晓的这几个哥们儿。除了新郎新娘打扮得像金童玉女般娇嫩外,这桌并不高档的饭菜加上那几位衣着随便的嘉宾,让旁观者怎么也不会意识到,这是一位漂亮的女孩和一位巨富之子的婚礼。 那天大家喝了很多酒,开着荤素都有的玩笑。后来那位键盘手喝醉了,突然直言不讳地对吴晓说:吴晓你结婚也不事先找找我,我家有本香港出的黄历。我都查过了,今天不是个好日子,黄历上说了今天不宜嫁娶!说得吴晓和林星面面相觑。其他人安慰他们:别理他,这小子喝多了。那键盘手还争辩:我没喝多少,不信你们跟我回家看看去……直到大家七手八脚把他按到桌子下面,他还嚷嚷着:吴晓,没事,你媳妇将来要是闹事,哥哥我教你一招狠的…… 都是年轻朋友的酒后胡言,谁也没太当真,没觉得不吉利,吴晓和林星都没生气。 饭后大家就分了手,除了酒气冲天地站在“小四川”门口说了许多祝福的话之外,没人跟他们回去闹洞房。他们的洞房里摆了那几位朋友和林星单位的一些同志送的结婚礼物和几簇艳丽的鲜花,除此之外和往常并无二致。礼物都是些家常实用的东西:毛毯、锅,还有一套凉杯等,但包装得大红大绿,闪亮的包装纸上还有心心相印的图案和大红双喜,给整个房间带来一些喜洋洋的新气。 吴晓说这几天折腾得太累了,咱们早点睡吧。他边说边铺开被子,林星则坐在床上没动。她说:吴晓,这可是咱俩的新婚之夜呀。吴晓打着哈欠说:咳,都老夫老妻了,还讲究个什么。林星有点气恼,说:你怎么一点不懂浪漫,新婚之夜一生只有一次,你怎么就这样倒头便睡呀。吴晓懒懒地爬起来,说:我怎么不懂浪漫,我给你买过花你给我买过吗?你过生日我给你弄花样你给我弄过吗?林星问:你给我弄什么花样啦?吴晓瞪眼:你过生日我给你挂了二十一个大气球,扎破了让你当鞭炮听,我还给你画了一张生日卡……吴晓历数了他以往的种种浪漫之举,有些他不提林星倒真的忘了。 新婚之夜又能做什么呢,想想又实在没什么可做的。在此之前他们晚上很久都没有互相爱抚了,真像老夫老妻那样,每晚只是林星给他挠挠背,挠一会儿他就呼呼睡去。新婚之夜林星还是给他挠了背,挠完之后她抱着他很想让他爱抚自己。她不需要性欲,只需要爱的表达和爱的证据。她明明知道男人对一个天天相守的女人是没有欲望的,可她还是想要他的爱抚。感谢新婚之夜,熄灯之后吴晓很懂事很通情达理地抚摸了她,虽然没几下就歪在她怀里睡着了,但还是给林星带来了巨大的欣慰和足可回味一生的快意。 第二天早上,林星带上一些喜糖和喜烟,到单位去应酬同事。因为她是社里的新人,和大家都不算熟近,所以她没请任何人参加昨天的婚礼。还因为她自己的故事从未对同事说过,这么漂亮的女孩竟有如此简单寒酸的婚礼,同事看了会奇怪的。送点糖和烟,礼节上点到为止,在这种知识分子成堆的单位里,也就算可以了。 清晨的街上,出奇的拥挤。但这拥挤给林星带来兴奋。她从心底里感受到,在这茫茫人 吴长天是昨天中午从吉海回到北京的,他带回了关于长天集团产权分析的完整资料和明确产权关系的具体操作方案。这个方案经过长达数月的反复推敲讨论,终于可以拿出来向有关主管部门呈报审议了。在送审之前,吴长天想,还是先带到北京,请在党校学习的梅启良先看一看。 他一下了飞机,就让随行的人把方案材料直接从机场送到党校,然后自己独自回到公司。整个儿下午他都待在长天集团北京公司的办公室里处理文件,听北京公司的几个主要负责人的汇报。在汇报结束之后,秘书进来请示他要不要接听一个不通姓名的先生刚刚打来的电话。吴长天对那些搞不清是谁的电话照例是不接的,他头也不抬地吩咐道:“告诉他我不在。”秘书出去了,两分钟后又回来,报告说又有电话进来,听声音还是刚才那位先生,说有要事一定要和您通话。 吴长天皱着眉说:“你们留下他的姓名,说我现在不在。” 秘书说:“他说了个名字,他说他叫阿欣。” 几乎是咣的一声,吴长天像碰见活鬼似的,呆住了。 阿欣?他眼前不可抗拒地浮现出那张灰白的、双目半开的、湿淋淋的脸,脑子里飞快地判断着这个电话该不该接。这当然是一个必须接的电话,但阿欣这个名字已经不可挽回地进入了秘书的记忆,他要是接了,今后一旦东窗事发这个秘书无疑将成为一个对他极为不利的证人。好在他只深思了片刻,就继续做出不认识此人的姿态,维持了原来的命令。 “说我不在。以后所有我不接的电话你们都可以留下对方的电话号码。” 他有意没有特指要留下这个“阿欣”的号码,以防构成秘书的特殊印象。秘书刚走,他就立即自己拨电话,呼叫郑百祥和李大功速到他的办公室来。在他们赶到之前,秘书已经把几个留下的电话号码放到了他的写字台上,秘书一转身他就急切地拿过来看,看到上面果然有阿欣这个名字,留的是个呼机号码。一看到“阿欣”这两个字,他就从心底里打出一个剧烈的寒颤,同时又冒出了一头大汗。 郑百祥和李大功来了,他们一走进这间宽大无比的办公室就看到了吴长天惨白的脸色。李大功问:“吴总,您不舒服?”吴长天没有应声,示意他们关好门。然后直截了当地说: “刚才有个人给我来了个电话,他说他叫阿欣!” 这句话让郑百祥和李大功都傻了似的,欲坐还站地呆愣了半天,郑百祥才像是隔墙有耳似的,放轻了声音问: “他想干什么?” 吴长天说:“电话我没接。他留了一个呼机号。” 吴长天把那号码拿给他们看。郑百祥和李大功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究竟出了什么事。同时,谁都知道已经出了什么事。 郑百祥问:“要不要呼他一下,先搞清是谁。” 吴长天点头默许。李大功性急地抄起桌上的电话,被郑百祥按住:“你别用这个电话打。” 三个人一起出了公司大楼,由李大功开车,往京西别墅来。电话就在路上,用李大功的手机拨的。呼过没多久,对方把电话打过来了。果然,是个男的,北京口音,嗓门粗重,问是谁呼他。从声音上判断像是个块头儿不小的中年人。郑百祥接过电话,先问: “请问您是要找吴长天吗?” 那人说:“啊,你是吴长天吗?” 郑百祥没答,反问:“请问您是哪位?” 对方也不答,不信任地再问:“你是吴长天吗?” 郑百祥语气肯定:“我是。请问你是哪位?” 对方沉默了一下,问:“你认识阿欣吗?” 郑百祥故作迷惑地反问:“谁?阿欣?”吴长天显然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他向郑百祥摇头示意,郑百祥随即答道,“我不认识。” 那人在电话里嘿嘿地笑了,并不揭穿他,反而直截了当地说:“阿欣身体不好,她让我跟您借点钱,您不会不借吧?” 吴长天当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显然面临着一场明确的敲诈! 郑百祥态度死硬,口气却极力和缓:“对不起,您在说什么我听不大懂,请问您是不是搞错人了?” 连吴长天都能听出这语气中泄露出的那种缺乏自信的优柔,对方还是嘿嘿笑:“就借三百万,对您来说是个小数目,前几个月您坐一次暗庄就至少赚了好几个亿吧。”
对方的态度倒还是那么温和,温和中带着点油滑,也能听出几分暗中的狠劲:“我是一介草民,平头百姓,不怕把事儿闹大。三百万你们早点准备好,明天我还打这个电话。你们可开着机,可别把我弄烦了。” 怎么办? 谁也想不出该怎么办。郑百祥百思不解地说:“这是怎么漏出去的,这事儿就咱们几个人知道,这个人从声音上听也不像是熟人啊。” 吴长天又盯问了一句:“他就是要钱吗?到底要多少?” 郑百祥说:“狮子大开口,张嘴三百万。” 李大功惊讶地叫了一声:“三百万?” 郑百祥说:“这个钱肯定不能给,一给,就等于咱们承认了这件事。如果他拿了三百万不再出声,还则罢了,如果没完没了地再找上来,咱们可就套进去啦。” 李大功讨论式地发表悖论:“可你要是不理他,万一他真把这事给捅出去,咱们更没法对付,给钱还算有个希望,不给钱就等于是把棋一步走死了。” 对李大功的担忧,郑百祥也无法答复。两人一齐看吴长天。每当部下把这种依赖的目光投向吴长天的时候,他是肯定会拿出自己一向的果断,做出决定来的。 他提了两点:“第一,钱给他,到这一步了不能再心存侥幸。钱还是从我自己的私人存款中出。第二,通过给钱,一定要搞清这是个什么人。不见人钱就不出手。”另外还有一条,吴长天憋在肚子里没说,看来这件事已经到了必须做最坏打算的时刻,所以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儿子的那个女朋友,林星。 他突然想到事发的那天晚上,林星曾经登门造访,他和她见了面。他记得他当时告诉她自己是刚刚睡下,她在他的客厅里逗留了大约四五分钟才走。他当时的神态似乎还算镇定,没露马脚。她走时他还谢了她为他选的生日礼物。那天晚上吴长天当然不会想到,这个不速而来的女孩子,有可能会在日后成为自己的一个证人。 到了傍晚,他又仔细琢磨了一下,认为很有必要再和林星见上一面。他本可以通过吴晓约她,但又怕吴晓万一跟着她一起来,谈起来就多有不便了。因为他无论如何不能让吴晓搅进这件事情,弄不好沾上一个伪证的罪名牵连进去,他将如何面对九泉之下的妻子? 于是他用电话问了林星工作的那家杂志社的地址,第二天一大早,就自己开了车子到门口来堵她。这是一个很笨的方法,万一她不来上班呢,岂不是白等?但不用此法又实在别无他法,所以他还是来了。没想到他刚刚等了半个小时就看到那女孩出现在街口,这似乎预示着他的运气还不至霉烂透顶。他下车,想打招呼,还没张口女孩就看到他了,并且谅讶地停了脚步。 他脸上也回应一个惊讶的笑容,以摆脱应有的尴尬,“啊,咱们又见面了。你就在这儿上班吗?” 街上阳光明媚,映衬得女孩脸上气色极佳。虽然还能看出些体弱的样子,但精神上比在潭柘寺塔院和京西别墅两次相见的印象,都明朗健康了许多。她十分疑惑地看着他,看上去像是拿不准自己该严肃些还是友好些。她问:“您怎么也在这儿?您是找我吗?” 吴长天点头:“对。”他停顿一下,一时不知该怎样讲述来意,“呃——我们谈十分钟可以吗?你现在方便吗?” 阳光下的女孩点了点头,这个动作使吴长天的心忽然柔软起来。这个动作不期然地让他把原来头脑中对那个踌躇满志、心高气盛的女记者的印象,换成了对眼前这个柔弱乖顺的小女孩的好感。这柔弱乖顺使她脸上的线条越发地清秀起来,皮肤也显得异常的娇嫩和透明。他环顾左右,说: “啊,我们在哪里谈?” 女孩指一下前方,“那边有个街心公园,行吗?” 他转头看了一下,很好,是一个很幽静的小花园,有围栏、矮廊和绿色的凉亭,还有一些高矮相间的树木。于是他们并肩移步,向那花园走去,在路人眼里,就像一对早饭后出来遛弯儿的父女。 进了花园,很自然地,走到了位于园子中心的凉亭。吴长天当然没有直接切入主题,他顺理成章地,先从儿子问起。 “吴晓这几天都忙什么?” 谈起吴晓,女孩欲言又止。让吴长天想不到的是,她脸上竟还挂出了几分羞涩,全然没有在潭柘寺塔院那天的激动和强硬。她答道:“他一直想回家去看您呢,可您前几天一直不在北京。您找我是想了解吴晓的情况吗,他现在可能还没起床呢,要不要我让他回家去找您?” 吴长天连忙摇手,“啊,不是,我是找你,谈另一件事。” 女孩用目光看他,等着他说。 “呃……你还记不记得大概在一周以前吧,有一天很晚了你来我家找吴晓,我们还聊了一会儿,你记得吗?” 女孩迟疑了一下,点头,“记得,后来我去月光酒吧找到他了。” 吴长天面上保持着平静,漫不经心的样子,内心里却搜索枯肠,措词艰苦,“那天,那天晚上,吴晓和他几个叔叔给我过生日。我们一起吃的晚饭,吃完饭吴晓有事就走了,后来我们公司的人找来几个女同志想开个家庭舞会。你的两个朋友,我记得一个叫艾丽,还有一个叫……叫什么来着,对,叫阿欣,也来了,陪他们跳交谊舞。我是不喜欢跳舞的,那天也很累,就休息了。我一休息他们也就散了。可这两天我听说,你的两个朋友那天晚上好像出了点什么事。你听说了吗?好像那个叫阿欣的找不见了,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拐卖了。有人怀疑是在我们那儿出的事……这就奇怪了,吴晓一走我就睡下了,我一睡下舞会就散了,她们也就走了,然后紧接着你就来了。我想你能不能帮我回忆一下,你那天晚上是几点钟来的?”
吴长天说:“对,我记得你来的时候还不到十点吧。我们还在客厅里聊了一会儿嘛,还说到你给我送的生日礼物呢,你还记得吗?对对对,那个睡衣我真的很喜欢。那天咱们大概聊了有半个多小时吧。” 这当然又是一次精心的误导,女孩虽然没有完全认账,但她认同的时间,显然也大大超过了那天他们交谈的实际长度。 “没有,也就谈了一刻钟吧,那天我看你挺疲倦的,就没多坐。” 吴长天做回忆状:“啊,是吗?”话到此处,他心里基本是满意的,关于对事实部分统一口径的目的,已基本达成。接下来,他乘势提出了一个要求,这也正是他今天的真正来意: “林星啊,将来有关部门要是找我了解情况的话,我可还得找你帮忙啊。我现在的记性真是不行了,你说得比我清楚。有人要是来了解情况还得你来说说,就算是请你给我们当一回小证人吧,好不好?” 林星点了一下头,但脸上挂出疑惑:“您知道艾丽和阿欣到底出什么事了吗?她们好像都离开北京了,她们好像真的出了什么事。” 吴长天含糊其词:“我也是听公司里的同志说起的,好像是这两天公安局的人打电话到公司询问那天晚上她们到我家跳舞的事。那天的事我也记不清了,就想起你来了。早上我上班路过这儿,就顺便停车看你在不在,想请你帮忙回忆回忆,正好碰上你。你的病最近好些了吗?” 吴长天匆忙结束了这个话题,唯恐继续下去会不留神扯出其他难以自圆其说的情节,所以他把话题转到了林星的病上。但马上又意识到问她的病情似乎也不够妥当,因为几天前儿子还把电话打到吉海,口气急切地向他要钱为她治病,他没有答应,坚持等他回京后父子二人当面谈了再说,儿子气得挂了电话。要不是昨天突然跳出那个神秘的敲诈者,搞得他直到现在都坐立不安的话,他今天本来是计划和儿子好好谈一谈的。他还是想说服儿子再慎重考虑此事,他可以同意儿子和林星交朋友,现在的年轻人交异性朋友也不非得是以结婚恋爱为目的。但无论时代怎样不同,终身大事总不能仓促决定。儿子还那么年轻,几年之后再考虑决定自己的婚恋对象,也为时不晚。几年之后儿子和林星大概都不会像现在这么冲动了。而且,说句不免残酷的话吧——几年后这女孩子的病究竟是好是坏,她究竟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也还不一定呢。 说到病,女孩的脸上有些百感交集似的,有点想哭,又忍住了。作为掩饰,她还笑了一笑,说:“还好吧。”又说,“谢谢您关心我。” 吴长天看看表,看表的意思是谈话可以结束了。在这场短暂的谈话中,他像以前一样,对女孩始终保持着长辈的慈祥与和蔼的态度。他说:“今天耽误你上班了,我们以后再聊吧。”他伸出一只手,向女孩告别。 女孩和他握了手,她的手比以往更多了一些软弱。她的目光也多了几分猜不出来由的羞涩,和他对视了一下,却并没有像以往那样急于回避,她说:“我以前,一直不知道该叫您吴总还是该叫您叔叔。现在,我也不知道,不知道该叫您叔叔还是该叫您……还是该叫您父亲。”吴长天愣着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又说:“我和吴晓,我们已经在昨天结婚了。” 什么!吴长天的笑容甚至来不及收回去,一下子僵在了脸上。 因为激动和局促,女孩的脸孔也赤红起来,声音却很平静,不带一点激动地,娓娓道来:“这件事,本来应该由吴晓来告诉您的。因为怕您生气,所以我们没敢请您参加我们的婚礼。我不乞求您祝福我们,但我想请您相信,我会永远永远爱吴晓的,我会尽我全部的力量,让他幸福。我请您相信!再见吧,爸爸。” 这个女孩儿从从容容地,转身走了,她叫了他一声“爸爸”,然后消失在花园的入口。吴长天一句话都没有说,或者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没有祝福、没有责骂,甚至没有来得及表示疑问。他完全被惊呆了。几乎弄不清是梦是醒,弄不清自己此时是何等心情,弄不清这女孩刚才的宣告,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儿子彻底离他而去了吗?他心里空茫一片,慢慢地走回自己的汽车,手指哆嗦得几乎插不进钥匙。在稍稍镇静之后的第一个片刻,他心里生出一种压抑不住的耻辱和愤怒,他不知道该恨这个女孩还是该恨儿子。他们竟然对他以父亲的身份很正常地提出的反对意见,做出如此激烈的对抗和报复。背着他结婚,不通知他就自己举行了婚礼,连个最后通牒都没有,就举行了婚礼!他想不到儿子怎么会突然变得如此忘恩负义!他是他唯一的亲人,是一粥一粟把他养大又那么爱他的父亲,他竟这样地对待他,这样不留余地地刺伤他的感情。儿子这样做等于让他在他所有的部下、朋友和梅启良这样的领导面前,在一切生人和熟人的面前,成为笑柄。他想,毫无疑问,一切麻烦都缘于这个女孩,如果不是有了这个把自己的目标看得高于一切的女孩,这个要做什么就不惜一切都要做到的女孩,这个因为他没有为她的病付钱而被激怒了的女孩,儿子怎么会这样!
一想到头顶上的这个灾祸,他的心情立即收缩起来,思绪也不自觉地,从那位已经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成了他的儿媳的女孩身上移开,陷入了对昨天那个诡秘电话的恐惧中。李大功上午已经带了他的身份证,悄悄到银行提款去了。中午,他将带回三百万现金赶到京西别墅,他们三人约了在那里碰面,然后和那个敲诈者联系。这是他们当前必须全力以赴了结掉的大事,其他一切都应置之度外。吴长天镇定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把钥匙插进车锁,打着了汽车。 他先到了公司,在办公室里草草地处理了几件无关紧要的事情,然后早早地,返回了京西别墅去等李大功。 中午,李大功来了。当他拎着一个沉重的大皮箱走进吴长天的书房时,吴长天和郑百祥已在这里等候了多时,中午饭也是让人送进来吃的。三百万的现金分别从几家储蓄所提取,一捆一捆整整齐齐地码放在皮箱里。吴长天看过钱之后,吩咐把皮箱藏进壁橱,然后三个人都坐下来,沉默地抽烟,等待那个敲诈者的电话。 这是一场令人心殚力竭的等待,整整三个小时在难耐的沉默中度过,小小的书房里充满了焦灼的烟气。将近四点钟的时候,那只手机响了,还是由郑百祥接的。对方先是喂了一声,作为试探,接下来便是郑百祥发问:“请问你是哪位?”对方显然听出了他的声音,第一句就问: “钱备好了吗?” 尽管钱已备好,三百万现钞就在一墙之隔的壁橱里,但郑百祥的话还是迟疑了一下才脱口说出,因为这句话毕竟意味着他们的招认! “备好了。” “是三百万吗?” “怎么给你?” “你拿着钱,出门打个出租车,别忘了开着手机,除了我之外别跟任何人联络。你可得亲自去。我认得你,我在电视上见过你。要是你自己不来的话,咱们的交易就算吹了。” 电话随即挂断,耳机里一片“嘟嘟”的忙音。三个人面面相觑,李大功说:“吴总,我去?” 吴长天没有说话。 郑百祥对李大功说:“他在电话里没听出不是吴总的声音,肯定对吴总不熟。你在前边跟他接头,我跟在你后面策应,没事儿,别怕!” 李大功点头:“我没事,他不敢把我怎么着。郑总你也带个手机,万一有什么意外,咱们得保持联络。” 他们说着,从壁橱里拎出那只皮箱,还没出门,一直没说话的吴长天叫住了他们。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面无表情地从李大功手里接过皮箱,说:“我去。” 郑百祥和李大功都有点愣,但从吴长天的脸色上,他们看出没有必要再争。 下午四点钟,吴长天拎着皮箱走出京西别墅静静的后门。五分钟后,他站在街头叫住了一辆出租汽车。正是盛夏时节,七月流火,太阳虽已西斜,仍然灼灼地烤人。吴长天高大的身体坐进狭挤的车里,感到很不适应。车里没有空调,闷热得像个蒸笼。他想,这真是个生死不明的七月。 司机问他去哪儿,他胡乱说了一个地点,车顺着太阳照射的方向开去。他目光竭力平静,绝不瞻前顾后,尽管他很想回头看看郑百祥和李大功的车子,是不是已经跟在了身后。 车行不远,手持电话就响了,那人在电话里问:“上车了吗?”他答:“我在车上。”那人似乎并未听出他和郑百祥之间声音的不同,命令道:“现在到国际展览中心去。认识那地方吗?”他答:“认识。”对方便挂断了。 现在还不是交通的高峰时段,车子只开了半小时就到了国展中心的门口。这里正有一个家用电器的产品展览恰巧散场,又有毗邻的“家乐福”超市生意兴隆,因此马路上人车胶着,南北堵塞,吴长天的车子也被挤在其中。 这时电话又响了:“下车,到街对面去换辆车,去中粮广场。”那人的命令简洁明了。 他照办了。下车后,拖着皮箱艰难地穿过人流车流,走到街对面,上了另一辆出租车,朝着与来时相反的方向开去。他当然明白了为什么选这么个热闹拥堵,车辆无法当街掉头的地方让他反向换车。而且对手显然已经达到了目的,郑百祥和李大功已经被彻底地甩得无影无踪了。 二十分钟后,车子开到了中粮广场,电话适时地响起来:“下车,往前走。”他听命下了车,拖着箱子往前走。电话每次来的时间都恰到好处,说明敲诈者无疑就跟在他的身后,对他的行踪了然在目。他不禁左顾右盼,前后都是熙熙攘攘的路人。他的张望只不过是出于一种本能,想要发现那个用电话遥控他的家伙,当然是痴心妄想。
他在火车站新修的站前广场站住了,思前想后了好一阵才再度挪动了脚步。他还是得照着那个人的要求做。那人要的是他的钱,不是他的命,他想他不会有什么危险。那人让他这 他买了去满洲里的301次直快列车的票。票很好买,也许那人早把这些都打听好了,他没费什么劲儿就在窗口拿到了一张下铺。选择这趟列车也显然是一个用心良苦的预谋,因为距离开车的时间仅仅剩下不到二十分钟了,看来敲诈者早把一切都掐算得准时准点。 此时吴长天确实精疲力竭了,但还是吃力地带着这件着实不轻的行李,匆匆登上了301次列车。他记不得自己有多少年没有坐过火车的硬席卧铺了,对上车验票换票之类的手续,都有几分生疏。他的铺位在十二车厢,是这趟列车的车尾。乘客不算爆满,也上了六七成多,行李架上的大包小包已经横竖摆满,他只好将皮箱放到了铺位的底下。 站台上响起了送别的音乐,广播员的声音带着仪式化的激昂,灌满他的耳朵。吴长天注意地看着走道上来来往往的乘客和急急忙忙下车的送行者,无心细听。少顷,列车就在广播员过于煽情的“配乐朗诵”中缓缓启动,向着橘色的夕阳,咣当作响地开出了北京。 电话一直没有再响,吴长天在他的铺位左右各走了几步,注意观察了隔壁相挨的几拨乘客,似乎每个人都有些形迹可疑、眼神闪避似的,但当他以目光灼灼相逼时,又都是一脸无辜。 一路上没有任何动静,他靠着走道一面的车窗坐着,看京津大地在眼前快速退去,心里无尽的晦气。列车快到天津,广播里报来站名:前方就是天津北,请下车的旅客准备好,列车在天津北停车一分钟。广播员声音未落,电话终于响起来了,吴长天听到了那个人最后的指令: “到前边车厢去,一直走,别回头,别动行李。” 他收起电话,起身往前一个车厢走去。走了两节车厢,车就进了天津北站。他边走边向车窗外张望,在天津北下车的人不多。天色已经黑了,站台上的人都已经看不清面孔。他走到七号车厢时,车又开动起来,他站下了。尽管没有指令,但他还是快步往回走,一直走回到他的十二号车厢,走回到他的铺位上。有四个人正围着窗前的小桌子打扑克。他坐下来,弯下身子往床下看,果然,皮箱已经不在了。 吴长天是在天津站下的车,他回到北京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钟了。他几乎不想对这个行程中的种种细节再做任何一点回忆,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疲惫和耻辱。他唯一希望的,就是这件事情能够就此了结,同时,能够永远遗忘。 在这个历史悠久的老牌杂志社里,虽然林星是个毫无背景的新人,但她结婚的消息在社里受到的关注,却大大超出了她自己的预料。除了因为她的美貌,在四十多年进进出出的编辑记者里,最为夺目;还因为她结婚的年龄,在绝大多数的知识女性中,也实在少见。更何况她现在正患病在身,一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半休呢,何以如此匆忙急迫地择婿嫁人?文人成堆的地方,对一切有违常规的事情总不免要演绎出种种复杂的情节和因果,所以,当林星挨着办公室送糖送烟的时候,人们互相之间的眼神里,都少不了几许揣摩猜测和自以为是的心领神会。 最后送到主任的办公室里,主任叫住了她,先是恭喜恭喜之类的话,继而问:写长天集团的那份稿子,你还留着呢吧!林星反问:怎么了,社里不是没兴趣吗?主任说:最近几家单位正在联合评选九九中国十大风云企业家,听说内定的人选里,就有吴长天。社里正有意找几个世纪末经济领域中有点影响的人物做些报道,作为对新世纪的展望。我一下就想起你这篇东西了,倒是可以拿出来改一改。特别是你那个关于群星和北斗的论述角度,我看还是蛮生动的。要改的话你大概需要多长时间,你不出去度蜜月了吧?林星淡淡地说:那稿子好像是放在我原来的家里了,等我有空回去找一找。 林星的态度大概没有表现出主任所期望的那种兴奋,甚至,还有几分暧昧,现在让她再写吴长天,怎么写呢?她已经是吴家的新婚媳妇了,虽然尚未得到这位公公的正式承认,但这关系在法律上,也算是名媒正娶。社里所有的人,包括主任在内,只知道她结婚但没人见过新郎官,更没人知道这新郎官就是吴长天的亲儿子。 下午,从社里出来,她先到医院去拿了药。自从改为每周三次血透析之后,她的病情就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人也比过去精神多了。或许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的缘故,虽然这一周为忙碌结婚的各种手续疲于奔命,但下午她在医院取药时看到前两天验血的结果,各项指标居然还比以前有了程度不同的好转,简直是个奇迹。 一回到家,趁吴晓不在,她兴致勃勃地动手,布置他们那间小小的居室。尽管在这里已经住了几个月,但结婚之后,感觉又有不同。这毕竟是他们第一个名副其实的“家”。而初为人妇的心情也是那样微妙地甜美,使她对家里每一个角落的安排布置都充满了浓厚的兴趣和温馨的情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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