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天白云A |
| 送交者: wagamama 2003年06月26日23:10:29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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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也就是说,一切都是注定的东西,都在两人相见的一刹那产生。是你的,你拿走,不是你的,你不要等。 我为什么在适当的时候不懂这些应该懂的东西?在被李云生拒绝后,我曾经苦恼的问自己。 第一次,我告诉他我喜欢他时,在他车中。我还小,才21岁,呵呵,小的人总是有给自己找借口的本领的。怕什么?我们眼里没有失败,就算天塌了,我都不是最高的! 听见我说的话,他先愣一下,我后来想想,其实只有2秒钟的时间,可是我就跟在等待被审判的犯人一样忐忑。我当时就偷偷告诉自己,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再也不要先喜欢一个人。这种感觉我想许多经历20多岁的人都会有,无论男女。而且不要以为男人就脸皮厚,不怕被拒绝了,不然,男人在等待的时候也是痛苦不安的,我想。 等到我第二次第三次跟他说的时候,我已经不再忐忑,因为我开始明白‘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那痛苦的2秒钟过去后,我隐约听到李云生在说“我也是”。 这是什么意思?我说‘我喜欢你’,他说‘我也是’?我以极快的速度,用了百分之一的脑细胞好好想了一下,注意,科学家说人脑仍然是有待开发的东西,因为我们人类只启动大脑的万分之一不到。可是,那一刹那,我一定是用足了我大脑的百分之一,因我一下子就确定了,李云生等于在说‘我也喜欢你’。 亲爱的善解人意的你们,一定可以想到我当时的样子!我想自己一定是没有表情,因为我是那种表情从来无法配合场面的那类人,我极喜跟极悲都差不多,面无表情的。可是,如果相信我,去测我的心跳,一定超过120下。我又突然想起中学时,一个同学总说自己有心脏病,又说自己晚上看不见东西,又会摘树叶吃,我们都叫他‘外星人’。可是一次上课,他说自己不行了,老师给他把脉,120下,都吓坏了,因为你们也知道,正常人的脉搏应该80左右么(我的是60下,小时候什么游泳队篮球队都找我去,因为我是那种很适合搞体育的人。偏偏可笑的是,我体育一向不及格)。 我好象跑题了。 李云生是我哥哥的一个朋友,湖南人,在伦敦工作,是个看起来生活的比较稳定的人。他并不活泼,也不帅,为什么我喜欢他呢?不要问这种可笑的问题,为什么你喜欢吃PASTA?我却喜欢吃寿司? 他长相是那种典型的南方人,比较白,个子不高,跟他一起走路,我总认为自己一定是跟他差不多一边高的。当然,我矮点,呵呵,这是真话。他的性格也比较像南方人,为什么说比较,因为我从来没碰到过一个像他这么不爽快的北方人。这跟我自己是北方人有关系。他也说自己是个很犹豫不干脆的人,我并没看错。但是我当时喜欢他,喜欢的要命。 你听我这么说一定觉得可笑,什么叫喜欢的要命?都2000年啦,谁还好意思说喜欢谁爱谁?落伍啦。可是我当时就是觉得自己很喜欢这个人,我想,如果我这辈子会有结婚那一天,我要嫁给这个人。 我非要把这个弯转回来不可,因为我才说到,他说‘我也是’。 然后呢,我采取我‘闺房密友’的意见,让他继续说。敌人在明我在暗,我也好考虑对付他的办法。不过说回来,我当时一定是很确定他是喜欢我的,不然我不会主动表白。我虽然也算是新一代年轻人,可毕竟小的时候也背过小红册子,父母在家里也教训,也知道点羞耻美丑。毛主席说过: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我想了一个星期,决定要按照他老人家的意思,跟李云生表白。 他的回答让我的心一下子飞了起来,我用自己认为还有点魅力的眼睛平静的望了他一下,然后慢慢低头,这是告诉他:“你继续说。” “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说实话,我一直都知道你怎么想的。你毕竟还是个小孩子,你小我10岁。” 那天,我们谈到半夜1点,后天我‘体谅’他第二天星期一要上班,就放他走了。看我说的很简单,其实我们说以上的话都是想来想去的,很久才说一句话。回到家,我反复想着他的话,他最后说希望我能给他时间,他认为我们都需要时间再多接触多了解,等到我们双方都认为100%喜欢对方了,不是很好? 不好!这跟我原本的想法不一样,我以为会成功,可没想到,得到一个不痛不痒的回答。 第二天,我照样去上课。对了,忘了说,我上大三,读编程。我从来都知道自己不会是个好的programmer,我是个冲动又会感情用事的人。但是高天不是,他就是那种能坐在电脑前超过24个小时弄程序或者玩游戏的人,这种人不是疯狂,其实他们逻辑性都特强。 在Lecture Hall,我一个昨天刚被人拒绝的可怜小女人,怎么能安心听课?老师在讲JAVA,我的心也跑到爪哇国去了,直到高天推我一下,说:“你手机响了。” 一下子,我差点没跳起来!手机在教室里是NOT ALLOWED的,不是我担心,而是我讨厌别人在老师讲课时手机叽里呱啦的响。大凡不遵守规矩的,还都是黑人,我发觉。别说我是种族歧视,你自己想想去。规矩是一定要遵守的,虽然我向来不喜欢规章制度,像是在国内,学校三令五申要穿校服,我就是不穿,因为我不喜欢;老师不让戴项链上学,可是我从没摘下过我的项链。可是,手机响不行,因为那是不尊重老师。为什么在国内学校我能横行,因为我尊重老师同学,我努力学习,按时上课。我干我喜欢的事情,碰巧它们大体上不让别人讨厌。 我有个毛病,就是喜欢跑题。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语文考试最后都是作文。一般人总是看见要求600字就打醋,可是我会每次都不够纸用,写到铃响了都没完那种。所以我经常干虎头蛇尾的事情。是不是李云生看出来我这个毛病,以为我图一时新鲜才找他?如果是,那么他错了,直到今天,我终于在21岁上加了好几岁,可是我还是很喜欢他。 我说回来好了。 那天我手机当然没响。我是有点失恋,可是我并没失去理智,我跟高天这么说。他说:“你这是失魂落魄才对。” “如果你告诉我昨天的遭遇我请你吃PIZZA HUT。”高天哇啦哇啦的说。 这就是我第一次跟别人表白的过程,其实很苍白。我不敢将很实在的东西全写出来,因为我用4个字来形容当时的自己就是----惨不忍睹。今天我再把这些陈年旧谷子拿出来自然是它对我没这么大的伤害,而且我也学会了自嘲。我不再是21岁的小傻子,我知道这个世界除了我还有别人。 对不起,高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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