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海玲:香江旧事之写字楼的小姐
之前写到我被应该说是我贵人的程太看中调入资料部,那片闲人免进的办公区域。之所以说是贵人,因为那片区域将我与“社会”隔开。在年少时,虽然因为从大陆移民至香港等家境突变而早早进入半工读模式,但工程部那片纯净友善的环境保护了我。除了帮程太打字制图,我可以自由地看书和做功课。不懂事的我甚至去告诉部长说,我其实有自己做功课哦。部长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他说,你话给我知,但不要给我见(到做功课)哦。
一整天呆在里面总是无聊,每天总有几次要借故出去放风,包括去洗手间,去申请文具,或者没有理由地就是“噌”一下出去了。
我放风的地方大致有三处,三楼的写字楼,一楼的人事部兼接待处,地下一楼的研发部,偶尔也去二楼的质量检查部,也就是有阿从、竹庆的地方。
其中,三楼的写字楼最吸引我,以至于我在香港志不存高远,理想就是一名写字楼小姐,在日本被称为OL这一款。在香港,小姐是一个奇妙的称呼,如果说“做小姐的”,那是指风尘女子。如果前面有名词是写字楼,那就是OL。仿佛小姐本身只是一个性别符号,关键在于动词还是名词。写字楼的小姐,蕴含着知性,是我所愿。
本能地我与女工并无话说,没有搭话的契机,也因为她们都很忙,埋首于手里的活计,因是计件工资,自然宁肯低头多做几件。
质量检查部有一位叫阿花的女孩,是活计做得好的女工。长得漂亮,白皙皮肤,长睫毛翻飞下一双大眼睛,肉嘟嘟的红唇,常常嚼着口香糖。那是一种俗艳,俗艳易靠近。然而我与她没说几句,她得知我还在夜校里读书,不屑地又颇为怜惜地朝我翻了个白眼,口香糖吐了一个泡泡,说:“读书?你找苦来受。”我们各自怀揣“你又不懂”散去。
写字楼的位置与我们资料部一样都是在车间里划出了一片,她们在三楼。写字楼里面还有一间超大的办公室,是这个厂的总经理亨利的,他不常来。亨利是上海人,十分大腹便便,在曾经还不流行老板健身的时代,他那样就是老板范儿。
我一进门,从位置来说总是先与丽莲的目光对上。丽莲是亨利的秘书,生得美而有气质,圆润的脸,柳叶眉,眼睛温柔,小巧的鼻子与嘴,说话不紧不慢。我尤其喜欢她,但她在写字楼里颇受排挤的样子。首先她的衣裳漂亮,她的装扮更应该出现在中环金钟那一带,而不是工厂区。据其他几位的描述,丽莲的业务能力不过关是她们鄙视(?)她的理由。写字楼主任是艾伦,长得高大,高度宽度都有相当分量,五官漂亮而体胖,相当有气场,业务能力更是一级棒。比如说,丽莲身为亨利的秘书,为老板打点何时要见客人的联络以及普通商业信件是没有问题的,但遇到亨利难得来时,因为难得来所以是真的有工作要做时,当亨利口述一份给老外的信件时,丽莲就跟不上了,唯有艾伦敏捷地将老板的口述中文同时打字成英文。写字楼里大小事宜大家也都是问艾伦,艾伦就是大姐大,御姐。
话说我每次上去写字楼,取了需要的文具,就赖在丽莲桌旁聊天。出于她比较孤立的处境,更是很欢迎我前往。丽莲是一名淡定的女子,尽管她亦知道女同事们对她保持距离,她依然我行我素穿着美丽、妆容精致而来,并无任何要低调或示好的姿态。她与我絮叨家里母亲总是说她“面青唇白”——大致世上母亲都认为孩子吃得太少长得太瘦血色不好,尽管我看她明明是红颜明眸皓齿。丽莲对厂里人事毫无兴趣,从不背后说人是非,只有一次除外。那一次,她对我吐槽研发部主管乔治,这个乔治,是一名帅哥,而且是自诩帅并且认定别人都应该知道自己帅的那种帅哥,梳着谭咏麟那样的发型,写字楼里几位小姐姐都被他撩了一遍,之后他与人事部的爱丽丝谈起了恋爱。这是后话。却说丽莲吐槽亦极之简单,说,那个乔治,约我午餐,理由是见我吃快餐太简单,问我点解这么慳(为何如此节俭的意思),他说“不如我请你饮茶啦”(在香港饮茶即是边喝茶边吃各种小吃点心)。丽莲愤愤对我说:我是费事(懒得的意思)话他知,我一餐饭食掉我一个月人工(薪水)都没事啊。
这是真的。丽莲家境优渥,是香港俗称的赚钱买花戴。星期六我们只上半天班,下午她用来约会,与同样从加拿大回来的男友。丽莲中学毕业即去加拿大留学,那时候,香港好人家的子女大多会去英美加拿大诸国留学。周六上午如果找她聊天,她就告诉我,中午下班回家吃饭换衣去约会。衣服已经交给佣人烫。约会呢,多是去看电影。那个年龄我还没有过恋爱,并且小小年纪拥有着三观不正的恋爱观——我以为恋爱就是琼瑶小说那种。所以,我好奇地问她,你们吵架吗。丽莲略错愕,想了想说,我们都不钟意吵架的。
就是这样,丽莲有好男友,自然对不明就里邀约饮茶的乔治不屑。后来听说乔治与爱丽丝一起了。
爱丽丝是人事部接待处的美女,黑直长发,戴一副眼镜也依然清秀。接待处的工作包括接驳电话,还有给我们放广播。80年代的香港工厂,在明亮的厂房里总是响着音乐。清晨是收音机节目《晨光第一线》,说些当天的交通啊新闻啊,像是日本现在早上的资讯节目。随后就开始各种播放音乐,尤其是流行歌曲。而到了午饭时刻,播放的是古典音乐,算是让员工在静谧的音乐中进食和小憩。其时没有网络,也没有手机,这样的广播很是怡人。我尤其喜欢在新出了歌曲的时候,跑去人事部看看他们买了那个磁带没有,或者跑下去请他们放我喜欢的歌。有一首邝美云的《再坐一会》就是在刚新鲜出炉时就通过广播听了多遍。
话说乔治与爱丽丝,最后还是吹了。有一次不知是什么活动,这边工厂写字楼女孩们与年轻的部门主管,一起去尖沙咀的写字楼联欢(?),我第一次见到了我们工厂真正的写字楼小姐们,她们的业务应该是贸易公司那一种了。总之一群年轻人,相见欢,就吃饭。在吃饭的时候,爱丽丝的盘子里有一只虫子,乔治也许是为了展现呵护女友的柔情,在店里大闹了起来,对店里人态度很凶,还要去食物卫生署告状。大家不欢而散。
虽然在乔治手下工作,但丝毫没觉得乔治帅的女孩也是有的。阿妙,这个女孩亦很奇特。首先她没有英文名字。当年由于香港被英国殖民着,在工作上相当崇尚西式。基本上念了点书的人都给自己取一个英文名字,这不仅是时尚,更是实用。因为工作中很多地方用到英文,或者上司同事里有洋人,这时,虽说汉字既美且有韵味,但名字都会带来识别和记住的不便,倒是轻巧的英文名字朗朗上口立即彼此记住。当然,很多真正用不上英文名字的人也有,如果以厂里为例,那么写字楼的都是用英文名,工人则以阿X——诸如阿花阿芳阿强来昵称。
乍到香港,我觉得英文名字特别酷,我抱着本牛津大学的字典给自己取英文名。
先取了一个玲达,还练习了签名。后来觉得不够洋气,因为发音与汉字重了。经过不知什么缘由的一番沉吟,定夺为路易莎,还去办理身份证那里注册了,将路易莎印在了身份证上。无奈厂里从程太到小姐姐大哥哥们,一概称我阿玲,无论我如何矫情地将签名写成好看的英文。我的工作从未与洋人有过交集,况且年龄是那样小,大家叫惯阿玲,再不改口。
说回阿妙,她是一个长得小巧耐看的女孩子,眼睛不大,还是单眼皮,可是五官姿容望着就是舒服,我们四川人称之为小乖小乖的。阿妙很安静,却有主意。那时候我俩下班后会一起走到丽宫戏院,看电影海报,但是因为我要上课,没有时间一起看电影。丽宫戏院有3000个座位,全港最大,电影票档次都分5种。写到这里查了下网络,丽宫戏院现在变成了越秀广场。
阿妙给我印象最深的故事自然也是恋爱。不好意思,作为一个喜爱默默观察人间同时也颇善于听人说话的女孩子,那些略比我大几岁的红男绿女的故事最是有趣。当年的年轻人除了觅食维生,恋爱也占据了很大生活比例。在没有网络和电脑和智能手机的时代——这样说,显然有些白发宫女说玄宗了。
阿妙喜欢一个男生几年了,那个男生去了英国,不是留学,而是打工。诸如厨师或工地或小技术活儿,总之就是去打工。并且那个男生是不喜欢结婚的。听阿妙说,他们分分合合几度,每次男孩回到香港,总还是要叫阿妙出去吃饭和打保龄球。
阿妙突然就要结婚了。她在男孩要回英国前的最后一次约会时如盯梢那样跟着,以“我就要跟着你”的精神,直愣愣地收获了爱情。婚房设在西贡的海边,是一个渔村,在小摊上吃海鲜美味且便宜的地方。我回香港时看到“西贡”的字眼,甚至看音乐剧《西贡小姐》都会想起阿妙,虽然此西贡非彼西贡。想象阿妙在西贡那些二层楼的小洋房,在阳台晾晒婴儿衣物的情景,觉得这场景与她十分契合——在记忆中,旧人总也不老,依然是青春模样。那是1984年到86年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