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漫谈之三:草食文化与猎食文化 |
送交者: 暗夜寻灯 2019年06月09日00:54:40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文化漫谈之三:草食文化与猎食文化------从量词与集合名词看中西文化对立的根源 作者:暗夜寻灯
中西方文化背后形成的核心观念针锋相对、针尖对麦芒。他们是两个不同且又不可调和的分野,比如父母官的观念和社会公仆的观念;在现代社会,我们必选其一来建构我们的社会组织。基于这两种对待政府不同的态度或者其它许多这种基本的差异观念会使我们对社会、对人生、对人性、对自然、对历史完全是不同的甚至是激烈对抗的理解。现在在中国很火的复旦大学教师陈果,因在西方学过一点《社会生物学》的理论和概念,而把它们运用在课堂讲授上而爆红。在中国有学校辅导员或者类似陈果这样的哲学老师来教授如何做人的鸡汤道理;可是在西方,要求的是本科学生必修的专业人员来讲授的必修课程《人类行为与生物学》这种公共课程。相比较而言,西方的这种科学系统的训练,无可争议地要比中国这样非专业的陈果这样的老师来讲述人类学中做人的道理,应该更来得周密系统和严谨!斯坦福大学的这种课程已经作为公开课了,在网易上边有,建议读者去学习,受一些人类学基本知识的训练: open.163.com/special/opencourse/humanbehavioral.html 在中国的历史上,历史学家一般认为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度之后中国政府的形式走向了中央集权的专制,才在思想和文化上与西方分道扬镳。而本文想说明的是混沌理论中的魔鬼隐藏在细节这一现象,中国与西方的生存繁衍策略的分野,在远古的几万年前就已经出现了,并在今天重重地影响我们的生活。 在旧石器时代有一种叫做莫斯特文化工具的现象,由于地理的限制它就一直没有传入中国。当时,在中国遍布的尼安德特人使用的是比莫斯特文化更古老的一种工具(由于某种原因我们中文的话语世界还没有承认尼安德特人这个事实)。这个文化迟滞现象充分体现了地理的隔绝,如中国北方的冻土,东方的大海,西南的高山和西部的沙漠,如何阻绝西方文化流入中国;但从另外一个方面,它也同样保护了我们中国自己的文化从周代以后,没有受到更强势文化的侵扰与隔断。中国历史只在商周时期因周人替代殷商而出现过一次文化断裂,周的农耕文化压过了殷的商业文化;之后在春秋战国,商人试图夺回政治权力再塑中国,可是大家都知道吕不韦的努力失败了。在今天地球村的时代,农耕文化又遇到了商业文化的巨大挑战。商业文化与农业文化的博弈在春秋战国炽烈热酣并最终失败,那么今天她还会在中国继续失败下去吗? 为解答这个问题,让我们先从量词与集合名词这种语言文化来说一下中西文化差别的根源吧! One troop of monk 一群猴子 One pride of lion 一群狮子 One school of 一群鱼(一团)鱼 One pack of wolves 一群狼 One sw 一群蜜蜂 One flock of fish 一群羊 One herd of cattle 一群牛 我们从小学英文的时候,英文老师总是告诉我们,英文中是没有类似我们中文的量词的;比如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支铅笔,一块豆腐。等我们学英文学到一定深度,我们才知道,老师的那个说法,不算确切。英文中这些形容动物们的群的不同词汇,却原来在中文里根本是没有的。在语法里我们管这类词汇叫做集合名词。也就是说,英文里有丰富的集合名词来表达动物们的群的集合而在中文里,用集合名词来形容动物的群的观念却是比较匮乏的;但量词却是比较丰富。为什么中文里的量词丰富,而动物的集合名词匮乏呢? 中国古汉语里有一个实词到了今天变成了语气助词。我们讲桌子、椅子、凳子、孔子,孟子、韩非子等明显凸显了中国文化的泛灵主义意识形态对中文词汇的影响。子,在古汉语里的意思是尊称,类似今天我们讲先生。桌子、椅子的本意,就是表明远古时代的中国人,继承了以万物有灵魂的观念来看待世界,尊称椅子为椅先生、桌先生。这种万物有灵观念的尊称演化到今天成了语气助词。 英文里的一群鸟、一群牛,一群狮子、一群狼都用了不同的词汇,同我们中文里讲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支铅笔,一块豆腐用不同的词汇来把量事物的意象是不是有些异曲同工的地方?当然有些粗心的人会反驳我说,讲一张桌子和说一个桌子没有什么不同,请你不要这么无知地放大本来不存在的事情或微细的差别好吧!是的,朋友!请记住,任何事物,天下的万事万理,都有个来龙去脉,都有个“僧敲月下门”和“僧推月下门”的差别。我们今天把做买卖的人叫做商人,那是因为有个文化缘起;那是因为在中国的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时代,商业鼎盛,商人也不受歧视,同西方的商业价值观念很类似的时代。他们自称殷,起家自一个叫商的地方,我们后人称之为商人,称呼他们的时代为商代,称呼他们专长的行业为商业。请记住:魔鬼就在这细节中。 那么如果这么推敲,英文里较为丰富的动物集合名词反映了西方文化的什么意识形态呢? 大家都知道农业出现之前的人类,跟今天的动物们一样过着采摘狩猎的生活。俗语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地区的人们生活的重心不太一样;文化可谓千差万别;正所谓十里不同音,八里不同俗。(印度九官鸟的口音就是每12公里就发生一个不同)。有些人群靠着采摘就能够生存,狩猎的收益非常不稳定,吃肉这种事在生活中显得极为珍贵。今天的人类学家,往往以大幅耸人的标题,来描述他们深入“食人族”的原始社会(现在更为贴切的叫法,应该叫原生态社会),考察食人的生活习惯如何进行。即使在文明出现之后,大量的食人记载也使人眼花缭乱。在发达如今天的文明社会里(比如文革时的广西食人事件),绝境当中的食人现象是否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依然是辩论的焦点。这种观念背后的意识形态的起源都可以追踪到人类蒙昧时代的采集和狩猎生活方式的哪一种谋生手段,被做为主要谋生手段而所导致的文化区别。在采摘为主的社会里,肉食活动必然被看作珍贵的象征,而把这种能够猎捕到肉食的活动,通过文化和信仰长期保留下来,至今依然成为历史中记忆犹新的遗迹。人类学家说:“社会经常赋予不能干净痛快地适应日常活动的行为一种超级的神秘力量。”尸奸者、兽奸者、鸡奸者、口交者等之所以让人们起鸡皮疙瘩,原因也就在此。 90年代,甚至是我幼年70年代更小的时候,有时也会听到那些羡慕或者把吃过人肉做为炫耀的言语。90年代初我在美国,就听一位来自北京的留学生,在聊天中讲述北京市破获一起杀人做成肉包子出售的案件。讲述者非常惋惜地说:“好可惜,那时候知道那家做的肉包子有名好吃、但却没有去买来吃过;不然也会有吃过人肉的稀有经历。”讲述者当时艳羡的表情,依然还在我脑海中回荡。 农业出现之前还有另外一种地区的另一种社会人群,主要靠着狩猎来维持生计,采摘反倒占有生活中较小的比例。这种人群大多以大型草食动物为猎捕的对象。欧洲早期人类的洞穴壁画反映了这部分人群的生活方式。猎食为主要生活手段。早期他们被称为克罗马农人,现在我们知道他们就是欧洲人的祖先。他们生活在旧石器的第五期(模式V)技术时代。那些人们也是非常讲究、钻研狩猎技术的聪明人群。具有透视效果的洞穴壁画,堪与今天的绘画媲美,不仅体现了他们的狩猎技术上的三维空间观念,也表达了他们的日常生活,主要以肉食为主,狩猎的大型动物,因为不可能一次为一个人或一家人分享消耗完毕,就由几个家庭合作,共同狩猎;这样的社会结构就在很早时期,形成了较为复杂的“军团式结构”。 所谓军团式结构,借用的就是英文中一群猴子的说法和概念。动物行为学专业的学生们就慢慢地明白英文中为什么群这一概念,会用到不同的词汇来描述各种动物的群所附带的意义和特征。正如在我们中文里边,一根筷子,一双筷子,一把筷子,一捆筷子所描述的涵义和意象有差异一样。西方的猎食文化与东方、包括东南亚及太平洋岛屿,甚至是结构更为变换复杂的新大陆印第安人的介于东方草食文化与西方猎食文化之间的印第安文化,在动物行为学上,为明显的两个生存博弈策略。猎食文化如狮子、老虎、狼、豹子等动物,在繁殖策略上更趋向于K策略,即对子代的生育少,重教育;而草食文化的牛、马、羊,典型的是兔子,趋向生殖多,抚养期短,教育少的特点。由繁殖策略,决定了的社会结构,以阿拉伯狒狒和东非狒狒做比较,能够较为清楚地说明英文中,这些猎食民族对动物们的习性和社会生活结构所倾注的注意力和观察力明显要多于我们中国这样的草食民族。 阿拉伯狒狒(英文是Hamadryas baboon, 拉丁名称是Papio hamadryas)是一年四季都发情的动物,由于像人类一样的交配频繁,其社会结构的总体规模可以从150只到200只或更多。由于社会总体的狒口数目增多,其社会结构就演化分成了四个层次。一雄多雌的家庭是第一层次,多个家庭的联合组成队群(band)为第二层次,多个队群组成了宗族(clan)为第三层次,由多个宗族组成一个群或军团为第四层次。 (顺便插几句,了解了这种动物组成的结构,在阅读从猿到人的演化历程的书籍的时候,就会知道人类早年的队群结构是被描绘最多的;人类有了宗族结构是到了有了文明以后,国家出现的时期。如在商代的社会结构中宗族是基本单位。) 东非狒狒(Olive baboon, Papio anubis)的社会结构与阿拉伯狒狒的社会结构大相径庭,狒口数量在15~150之间。虽然所有狒狒都是性二态剧烈(雌雄的身体外貌特征差异极大)的动物,(猕猴亚科的狒狒属一共有五种狒狒,它们是东非狒狒、阿拉伯狒狒、熊狒狒、黄狒狒和几内亚狒狒;大家熟知的另外一种狮尾狒狒属于狮尾狒狒属,跟这里的普通狒狒不在一个分类的属里边但其社会结构极端类似,这种现象称为演化趋同)雄性比雌性的体形大出好多,但东非狒狒的社会是众多妻妾联合抵制、决定“丈夫”行为的母系社会而阿拉伯狒狒的社会是男性的族长统治类型。阿拉伯狒狒的这个特点与中国的农业社会非常类似。中国农业社会是由乡绅辅助县官管理,收取税收和管理所辖的领地。领地内的乡绅通常为众多家族族长内的有威望的人物。阿拉伯狒狒的一夫多妻制由体形两倍于雌性的一个雄性管理自己众多的妻妾,雄性极为嫉妒自己妻妾的一言一行,对妻妾采取的是“放牧”式的管理,即在规定好的领地采集觅食。雄性通常采用袭击的方法从别的军团中掠夺妻妾,对妻妾的管理主要以撕咬为主。妻妾间没有血缘关系而不能像东非狒狒一样联合起来,妻妾们联合起就能制约丈夫的行为。妻妾们是各自抚养自己的孩子。 东非狒狒的妻妾们通常都有某种程度的血缘关系或因是“发小”因而能够团结起来对抗“丈夫”的暴政并决定自己的交配权力。此一特点稍有类似于黑猩猩的半母系社会。由于发情期固定,雄性东非狒狒没有越过群间掠夺雌性的内在动力因而也就没有这样的行为从而不能破坏雌性的从小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雌性就更能跟群内的或群外的雄性多次交配。这样雄性反倒有出现一夫一妻制的倾向。把守发情的雌性,禁止其它雄性接近发情的雌性。这样的社会结构也有些某种程度的类似中国摩梭族的走婚制度。雄性在一个社会长大,都要离开生养的社会,出外寻找可以接受他们的群体。因而雄性希望过一夫一妻制的生活,但由于花粉效应的原因(雌性接受雄性的生殖液越多,接触的雄性个体越多,给自己和子代带来的好处越多),雌性的东非狒狒,并不乐意实践一夫一妻制。因而从总体来讲,东非狒狒的社会,实行的还是如黑猩猩一样的滥交繁殖策略。借此,我们也可以看到人类直立之后,因骨盆变化,婴儿孱弱,雌性希望固定的雄性伴随一生,帮助抚养婴儿。由此我们也能知道为什么一夫一妻制的生活会在人类中慢慢发展演化(变)起来。(问题,对于演化学者来讲,人类的性二态,即男女在体形和行为上的差异,是因为人类是一夫多妻制造成还是因为人类是社会型一夫一妻制造成。即表面夫妻,背地里各有小三这样的演化行为造成。) 东非狒狒的母系社会,社会地位是线性遗传,同我们中国的世袭制的帝制一样。由于居于统治地位的雌性享受较好的食物和较多的交配权力,造成地位高的雌性明显比地位低的有较为频繁的发情期,反倒使其婴儿的成活率下降。我们人类的帝王家庭,单个女性生育力和婴儿成活率都低,何尝不是如此情形? 缺乏父爱的孩子对将来社会的适应力和免疫力都低。 描述社会性质的社会的统计参数中,社会的狒口数量是一重要参数。它直接影响社会结构。举狒狒的社会结构此一例子,是想说明英文中的这些集合名词表明的是从他们的早期文化开始对动物的习性和生活状态的关注强度和观察力,让他们非常熟悉动物们的习性;同时也说明他们是猎食的民族,带有猎食的民族性。 当然在西方社会,西欧、中欧、东欧、北欧、南欧民族性区别很大,以上的说法并不是适应于所有欧洲民族。这里讲的西欧多以英法为主。西方的许多民族由于地理的原因,是在中国的汉代以后,才开始进入农业社会的繁荣期。历史地看,他们根本没有进入如中国汉代以后所形成的农业成熟阶段。我们对他们进入农业社会萌芽期、发育期、中兴期的历史几乎是一无所知。英国巨石阵的时代,犹如我们的仰韶文化时期,算是农业的中兴时期。显然巨石阵的农业文化被拦腰斩断。后期的英国红头发的爱尔兰人完全被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金头发民族所压制。农业文化的断代,造成英国的社会发展只经历了萌芽、发育、中兴和铁器带来的繁荣期,而没有进入最后的农业社会在思想、道德、价值体系、社会制度等方面的成熟型。这主要是指西方社会的中世纪持续时间短,建立这种体系的孕育和成形无法得以发展。这样文明社会的流毒和弊端只在欧洲造成过马铃薯枯萎病与鼠疫的人口清洗。相比较中国商周时期的由农业歉收引发的易子而食,中国社会的早熟性,为许多历史学家肯定。 英文中挑选使用的这些词汇,表明了英文民族对狩猎生活的熟悉程度;对动物生活和习性及行为的知识与传承。中文的量词表现出对物的关注和英语民族对动物行为和习性的关注,只能说明两种民族,由求生方式的差异,而如逻辑思迪方程的分叉,走入了不同的混沌社会建构。中国历代画家都没有发展出透视技法,完全是由于没有或过早地丢失掉猎食动物习性造成的。狩猎生活中对射出的弓箭、索标、飞去来的三纬估算,在2万多年前就反映在绘画当中,而中国没有或较少的狩猎文化,自然发展不起来对三维空间的直观概念。今天中国文化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基督教文化的上门传教,就为明显的猎食动物习性与草食动物习性的例子。 而猎食动物与草食动物的行为及社会特性,在社会生物学上又是极端的两个分叉。如下图的逻辑斯蒂方程所示,K值在3.0时已经做了第一次分叉。3.0时候的分叉可以看作是人类第一次走出非洲之后的草食与猎食的分叉;3.4时候的分叉可以看作是农耕与商业的一次分叉;3.57时候是一次权力文明与市场文明来建构社会形态的分叉。 关于什么是权力文明、市场文明以及什么是农业社会,商业社会,我会在以后的章节中分别叙述。 中国文化中对物质而不是对动物生活习性的关注,反映在我们日常生活的用词挑选和称谓中。一根筷子的“根”在语言交流中所发挥的意象作用,表达了细、长、硬的意象;而一双筷子的“双”,表达了两合一团结合作的意象;一把筷子的“把”,表达了一只手所能够抓起的筷子的数量观念;一捆筷子的“捆”,表达了农业生活中捆绑起来能够背负走动回家的数量概念。使用这些集合名词的习惯,和由习惯造成的意象,虽因各个地区的文化、风俗有所差异,但大致不会相差太多。比如我们说一根电线杆,也有些地方宁愿说成一条电线杆。“条”在日常意象中表达长、细的观念,因而也有一根鞭子、一条鞭子的说法。 我们说一把椅子、一张桌子,一台电脑,一台机车有时也说一辆机车。我们说一辆汽车,很少说一台汽车,我们为什么选用不同的词呢?因为每个词的使用,会带给我们不同的语言表达的意象。这里说的意象,指的就是涵义、形象。我们使用不同的词汇,表达了我们对这些事物或物体的熟知的程度;对于这些物体的特性和性质,我们极端熟悉,因而我们创造了不同的量词来描述我们语言的生动和具体。但我们为什么就没有如猎食民族一样对动物们群的概念创造出这么些个词汇来表达动物们的特性和行为习惯呢?显然,我们不是狩猎的民族。我们不很熟悉与我们生活不太密切相关的动物们的生活习性。 我们说,一头牛、一头驴、一只老虎、一头大象、一匹马、一只鸡、一只狐狸、对动物特性描述的量词如此贫乏。一窝鸡、一群鸡、一群野鸭、一群老虎、一群象,显然由于我们不熟悉这些动物们集合起来的习性,我们只笼统地把它们称作群。 今天的文明社会的5~6岁的小孩子就能数数了,能从1数到10。而对许多原生态社会的成年人来讲,他们很明白1、2的概念,如果告诉他3,他马上就开始犯糊涂了。因为他们的生活根本用不到3 的概念。用不到就不熟悉;我们对动物的习性造成的群的概念也是如此。 我们祖先的农业生活,早就使他们对物体的概念越来越丰富,而对动物的习性和行为特征,却越来越模糊。人显然是介于草食动物和猎食动物之间的一个物种;而我们的祖先,在草食与猎食的天平上,更趋近于草食动物的倾向。草食动物趋向于多繁殖,少教育的生存策略,就使得我们的祖先,过早地成熟,而懂得传宗接代的重要,多子多福这种R策略的生活起源也带给我们中国的文明历史的显著特点,变成一部杀人、吃人的历史。 英语中的pack, school, herd, pride, flock, swarm各反映了所相应动物群体的各自的显著特征。Pack凸显了犬科动物的由个体组成的合作组浑然一体,集体行动而能够撼动野牛这样的大型防御型动物;school彰显了鱼群的紧密联系,紧受约束但缺乏指挥系统的统一协调性;herd表达了性畜类动物的的松散集群,缺乏合作的社会性和社会行为级别极低的有蹄类动物的聚合性;pride则彰显狮子傲人的轩昂气质;flock显示了鸟类动物飞行的有序但社会性行为级别又不高的集群行为;最后swarm则反映了昆虫数量众多而形成的高密度特质,如果翻译中国人山人海这个词的贴切涵义,swarm应该是最好的词汇。 中国古代的贵族们为了表现他们的英雄之气,每年都会举行游乐性质的田囿活动(打猎venery)。被农耕社会同化之后,这些活动越来越徒有其表。从上古到中古,再到近古的历史进程中,对这项活动的兴趣越减越弱。富裕阶层沉迷于斗鸡走狗逗蟋蟀的时候,狩猎活动在欧洲的贵族们中间却从没有衰落过,对打猎的兴趣反倒越来越浓厚。在中世纪这种普遍的军事技巧准备成为那时候贵族们热衷并崇拜的技能活动。随之而起的狩猎书籍、训鹰书籍成为必读时尚。贵族们炫耀能准确描述动物特征的专门术语和概念也成为有贵族气质、骑士风度(chivalry)的标志。炫耀他们懂得许多这样的专门术语在当时就是一股时尚。 这种几乎是走火入魔的时尚,在1486年一本教授打猎、训鹰术、骑士徽章的书《圣阿尔班》刊印之后更是达到几乎疯狂的地步。他们开始对各种不同的动物, 每年不同的发育时段,对动物身体不同部位、追逐的不同阶段、猎狗行为的不同特征都有了不同的专门术语。 十三世纪的时候,哔哔思窝厮的华尔特(Walter of Bibbesworth, 1235~1270, 英国骑士与诗人)写了一本叫《专著》的书,是已知最早总结动物俗名与群的集合名词的人。另一本十四世纪的书《狩猎中吸引动物的鸣叫》(The Venerie of Twiti)区分了三种动物粪便的名称和三类草食动物集群的术语。迦斯顿佛巴厮(Gaston Phoetus, 十四世纪法国南部伏瓦地区统治者之子)因为写《狩猎之书》而著名,是当时最了不起的猎手。他用了5个术语来描述不同动物的粪便的特征。十五世纪的书《狩猎游戏的主体》(Master of the Game)延伸出了七个术语。1452年有一本专门总结描述动物集群的集合名词的名称为《狩猎的术语》的表单,列出了70个这种词汇。到《圣阿尔班》出版的时候,已经扩充为165个这样的术语。 这种钻牛角尖的行为,在农耕社会也会发展为一种文化特质,诚如我们社会对“义”字的追求而呈现的一股病态的文化时尚。比如舍身取义成为价值标杆,使得毛泽东不惜把领土赠与越南,赠与朝鲜,只为一个“义”字而不为“利”字。农耕社会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少。平民百姓为利益而争执;高尚的人当然为之不屑。同样在印度这样的农业社会,狩猎活动被分作高贵的,和下等的。这种观点在印度统治者鲁特罗德瓦的身上表现明显。他宣称:只有以狩猎为生的“下等人”才会在捕猎时使用陷阱或圈套。在伊斯兰世界中,关于狩猎活动的正式宣言经常会强调,狩猎活动是统治阶层从事的一种合法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游乐、消遣和放松。更能清晰地体现这一观点的是法蒂玛王朝的一部狩猎指南,其提供者是哈里发手下的一位主驯鹰师。书中的论述提出,猎手只能被分为两类,一种是为了生计而狩猎的下层阶级,一种则是“为了享乐”而狩猎的王公贵族。与之类似,凯卡斯宣称,王公从事狩猎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消遣而不是为了获得兽肉”。如果是出于后一种目的而狩猎的话,这种行为是会遭到嘲笑的。历史学家米尔扎•海达尔(Mirz Haydar)曾如此描述15世纪内亚地区的一位猎手所面临的窘境:这位猎手“不得不外出打猎以为婚宴提供食物”,而且“为了获得肉类而杀死了许多羚羊”。之后,作者讥讽地总结道,“由此,人们可以想象剩下的食物会是何种情形了”。这个例子并不是说猎物不能作为皇室宴席或贵族婚宴的食物而呈上;与之相反,有些猎物始终都是一种可以接受的食物。以野雉为例,从地中海沿岸一直到中国,这种禽肉都被认为是一种珍馐佳肴。前例中的关键之处在于,贵族阶级绝不可以被认为是由于生活艰难或生存所需而进行狩猎活动。以上段落取自《欧亚皇家狩猎史》,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各个地区都存在狩猎活动,但对狩猎的态度却是极端不同的。这种直接关系到利益并“轻利重义”的文化特质,也是农业社会的一大特点。 中文词汇中,我们有龙潭、虎穴、狼窝,我们为什么能对这些不同动物的家或休息地发明出不同的词汇呢并赋予深刻文化内涵?肯定是我们对它们特别熟悉。对这种时尚的追求使得英文中也出现了丰富的有关不同阶段动物的专门名称,或对动物巢穴的不同名称。lair(独居动物的穴或窝), sett(獾的洞穴), den(社会性猎食动物的窝,形容这样的人聚集的地方也叫贼窝), warren(兔子窝)。中文谚语说狡兔三窟,在英文中用warren表达的就有这层涵义。 其它不同发育阶段的,同样大家可能会熟知的,英文中猎食性和草食性雌性动物、雄性动物、幼小的未成年动物,都会用专门的不同的词汇来区别。 比如:stag (成年的牡鹿、公鹿)和doe(雌鹿、雌性兔子、雌性羚羊等); ram (公羊)和 ewe (母羊;发音是一有);stallion(公马), mare(母马), foal(马驹) 对词汇的挑选和使用,不仅反映了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由求生生活的不同而造就的文化不同,它也能体现出来许多相同的特征。人类的任何一种文化的起源和发展,都可以追踪到由这样的生物学行为造就的最后文化的巨大差异。文化都具有生物学原因的起源,追踪这些文化的生物学起源,成为社会生物学家和生物人类学家工作的重心。人类学经由最早的民俗学,然后是人种志,发展出来社会人类学,文化人类学和现在的生物人类学。在中国依然缺乏文化人类学的今天的中国社会,西方国家又发展出生物人类学的研究方向,也特别彰显了中国人文学科的落后和不求上进。当然,原因我们都可以清楚地知道,社会制度决定了和阻碍了学科的发展。中国在把一只脚迈进工业化国家的同时要想成为文化领域的大国,学术上的如此落后不堪,岂能制作出超水平的文化产品?
下篇的内容,我来从对女性的乳房审美说起,看看我们的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别。敬请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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