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讓女孩打了,很丟人,挨了打還告狀,更丟人。 小朋友打架有什麼大不了的,電話里道個歉就行了,沒必要這麼興師動眾的,還得寫檢查。。。 俺閨女以前也挨過打。原來她們學校有個小男孩,特別愛搶別的小朋友的玩具。學校的規矩,誰先玩那個玩具,別的小朋友就得等着,直到人家不玩了為止,沒有take turn這麼一說。那個小男孩一般上來硬搶,一次把俺閨女的手抓破了。老師留了條子,還跟我說已經告訴那個男孩的家長了。 第二次俺閨女又被搶了玩具,挨了兩下。俺就告訴閨女,下次他再打你,你就告訴他,你打人,是壞蛋,警察要來抓你的。以前祖國警察僅次於大灰狼,是小朋友最怕的兩個東西。美國應該也一樣? 閨女第三次挨打沒想起來俺的話,第四次想起來了。說完了立馬奏效。後來閨女跟俺羅哩羅嗦講完了,俺才明白怎麼回事。俺閨女說話晚,小時候漢語,英語,西班牙語,日語混着說,亂套了。那時三歲多講得還不怎麼利索。可憐小朋友為了求生,竟然把俺的話完整複述給那個小男孩,最後還加了一句“這樣你就見不到你的爸爸媽媽了。”大概閨女擅自加上的最後一句話對小男孩起了震撼作用,以後他就沒再欺負閨女了。 不過,有好的作用就有副作用。那個小男孩開始害怕警察,看見警察就嚇得要命,生怕警察把他帶走。後來他媽媽找俺興師問罪,責備俺怎麼能這麼教閨女說話。嘿嘿。 俺說“你家小朋友把俺閨女手抓破了,老師沒告訴你麼?我一直等着你說點什麼。俺閨女被你家小朋友打了好幾次,俺沒辦法,只能這麼教她保護自己。” 旁邊一個孩兒媽聽見了,她的娃也被那個男孩打過,後來一個勁問我教閨女說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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