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腰不想要安德森(想要的话就成了),但扭腰可能想要的人(阿里扎+果冻)火箭不干(否则就成了)。这时,就需要第三方来接安德森这锅,并且,它愿意送出的筹码是扭腰满意的,若如此,交易就成了。然而,目前这样一支队显然还不存在(如存在,交易就成了)。于是,就需要第四支球队介入,这支球队本身不需要安德森,但它:1)有兴趣第三支球队接下安德森后愿意放出的人,2)这支球队能能补充或提供扭腰或第三支球队需要的筹码。
以历史上的4方交易为例说明这个复杂的过程。
2012年火花在成为限制性球员时表示他不想呆在魔术。于是魔术为了在火花成为自由球员之前交易他捞回一些实利。当时对火花有兴趣并能够提供交易筹码的是湖人,这个筹码是加索。如果用火花换到加索,对魔术就太简单了。但湖人几经犹豫后只愿意用白嫩+选秀权作交意。如魔术对白嫩感兴趣这事就成了。但魔术对他半点兴趣没有。于是湖人找到了对白嫩有兴趣的76人,然而魔术对76人提供的主要筹码一哥也不感兴趣(如感兴趣,三方交易就成了),于是76人找到了掘金,掘金对一哥很感兴趣。如果掘金愿意放出的人使76人满意,那76人压根就不需要掺和进湖人魔术的交易中了。但76人对掘金的筹码不感冒,反而魔术对掘金的筹码有兴趣,于是76人用一哥换出了能使魔术满意的掘金筹码,最后做成了四方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