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說着美國的人權問題,首推對煙民的歧視。你想啊,在公共場合抽煙,還能說是影響他人健康,自由不能以別人的痛苦為代價,煙民們認了。就是酒吧門口多少尺以內不許抽煙,雖說有點牽強,也還說得過去。可你說這市政府州政府,一到沒錢就找煙民要,加演水,可是有點不咋地了。政府是為大家辦事的,為什麼煙民就該多上供呢?我剛來牛城,香煙1塊半一盒,現如今都過6塊了。我看這和打土豪分田地沒什麼區別,多數暴政而已。
說到雪茄,據說焦油特高而基本不含尼古丁,因此上癮的可能不大。扯! 焦油含量高,那是肯定的,要不人都在嘴裡過一下就吐出來,不敢往下吸呢。也就因為這個,尼古丁沒有進入血液,成癮的可能自然低了。會不會抽煙的,都敢抽雪茄,就是這個道理,不見得沒有尼古丁。
雪茄和我的吸煙史,也有一點瓜葛。那是來美國數年後,一日突然良心發現,想成為主流社會的一員,遂把煙掐了,金盆洗手,浪子回頭。這決心一下,立馬堅持了5個月,到了聞見煙味都煩的地步,直到夏天出門度假。
那是在紐約上周的一個休息區的出口,我加完油上路,看到那一老頭,開輛舊車,敞着車窗,穿這夏威夷襯衫,嘴裡叼着支雪茄。除了“閒散”二字,我還真找不出別的詞來形容他。K!這不就是我找的度假的感覺嗎?於是,下一個休息區,迫不及待地進去買了一支,也那麼叼着,上路了。
抽雪茄不是抽煙,不是說不成癮嗎?我心裡踏實着呢。從此雪茄成了度假和過年過節的必備。只是着多米尼加的雪茄,在嘴裡兜個圈就吐了,有幾份可惜。再過幾天,看到報上說抽雪茄的不得肺癌,但可能得口腔癌,看來這一愛好也不行。你說這幫子學醫的沒事找事吧?
口腔癌我知道,最後不能吃不能喝,話都不能講。真要這樣人活的個什麼勁?還不如肺癌呢。想到這裡,進了口的雪茄不再吐掉,吸進去再說。得,幾個月的功,就這麼破了。抽一口也是抽,最後又回到了555上,那是戒煙8個月以後。
第二次戒煙後,我死活不敢再碰雪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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