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BA還是由球星決定的 |
| 送交者: letmk 2005年06月07日11:15:57 於 [競技沙龍]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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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兄好文,不過不太同意標題的觀點。 比賽還是由球星決定的,當然這個球星的定義不是以媒體曝光多不多,進了幾次全明星來衡量。我定義的球星就是有意願也有能力take over比賽的。活塞這些球員可能沒有Wade這樣光芒耀眼,但是上半場Rip,第三節Billups,最後關鍵時刻是Rasheed,他們在各個階段的決心和表現都是超級的,核心球星的責任是由他們共同承擔的。這與MJ、Magic或者Shaq、Duncan肯定不同,但是與Jones,Haslem他們有時也有關鍵性的表現也完全不同,因為他們多是由於對手防守的80%以上注意力在Shaq和Wade身上而得到的機會,但活塞就是在不同的時候是專門由Rip、Billups或者Rasheed來打的,是不同階段的定心丸,最終他們也沒有讓Brown失望。 所以說,在NBA中要贏得比賽,最終還是要看球星的表現,不過不是全明星的票最多的才是球星而已。就象我早就說的Billups是冷血殺手,在頭幾年投的關鍵球救不比KB少,現在更沒有敢說他是nobo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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