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資帽是怎麼定的?
工資帽是與籃球有關收入(Basketball Related Income,BRI)的百分之51。今年定為$49.1百萬。以後根據NBA的賺錢情況年年會變。
4。球員頂薪是怎麼定的?
0-6年的球員,新合同頂薪第一年為工資帽的百分之25;7-9年的球員,新合同頂薪第一年為工資帽的百分之30;10年以上的球員,新合同頂薪第一年為工資帽的百分之35。還有一個例外,就是如果一個球員上賽季的工資已經超過頂薪,他的新合同頂薪是上一年工資的百分之105。所以,現在T-Mac的頂薪比Shaq的小,比姚明的大。Shaq拿年薪2000萬反而不是頂薪合同。頂薪合同的工資從第二年起每年可以遞增,最大每年增幅為百分之10.5(自己的自由球員)和百分之8(別人的自由球員),合同長度分別為6年(自己的自由球員)和5年(別人的自由球員)。
5。哪些薪俸算作球隊總工資的範圍內?
a.所有活躍(active)球員和受傷儲備(在Injured Reserve List上)球員的薪金, 包括可能的獎金。
b.對被放棄(Waived)的球員, 已付或將要付的薪金,減掉任何可扣除數額。如果被放棄的球員與另一隊簽約,新合同的錢數在舊球隊的總工資上減去。對被休掉(Waived Through the Allan Houston Rule)的球員,新合同的錢數在舊球隊的總工資上只減去一部分。對於被買斷(Buy Out)的球員,算作球隊總工資的範圍內的是買斷價而不是原合同的數額。
c.對退休的球員仍然支付的任何薪金。如果球員因傷退役兩年以上,剩下的薪水可以申請不再算入球隊總工資的範圍內。具體事例是前森林狼隊的Terrell Brandon。
d.在不超過頂薪的前提下,新簽自由球員(不包括被人以任何方式放棄的球員)上一年薪金的百分之120到百分之300。這一條太複雜了,具體情況俺就略過了。對於姚明,反正就是頂薪了。
e.對挖來的受限制的自由球員(restricted free agent,RFA)提供的薪金。
f.對於當年第一輪的新秀,有一個與選秀排名相對應的"標度" 數額(Scale Value)。這數額在選秀後立刻開始適用於球隊薪金,而不管新秀合同有沒有簽。這數額也不是同於他的交換價值。
g.如果球隊少於13個球員要罰一筆錢算作球隊總工資的範圍內。
h. 如果球隊是在工資帽之下,任何球隊可利用的中產階級合同, 老兵例外合同, 殘疾球員或交換例外都要算進來。(球隊可以放棄這些例外, 同時它們不再包括在球隊總工資里)
i.如果球隊在賽季中間交換球員, 他們獲取的所有球員的整個賽季薪金包括在他們球隊的總工資里, 並且他們換走的任何球員的整個賽季薪金從他們球隊的總工資里被去除。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