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 從Rockets隊主力麥蒂中場回家看中美文化差異 |
送交者: 評判 2005年12月30日11:54:42 於 [競技沙龍] 發送悄悄話 |
在中國的賽場上,很難想象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但在美國,這樣的事情卻司空見慣。我記得姚明初登NBA的時候,他還是隊中的替補中鋒。當時的主力中鋒卡托因為私人事務,請假缺席了幾場比賽,等到他回來的時候,卻發現自己的位置已經被姚所替代。上個賽季,麥蒂因為親人的去世,也缺席過一場比賽。唯一特殊的是像今天這樣打了一半突然請假,突然事態就變得嚴重了。那麼究竟是對是錯,其實這很難判斷。因為我們不能簡單對此行為做出所謂“政治”或“思想”意義上的定位。客觀而理智地分析,我們應該從中美的文化差異中找到答案,並由此作出評判。 在中國的文化定義里,向來是將個人定義在集體之後的。為大業,可以拋棄個人的感情,甚至棄家庭而不顧。所以大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非但沒有人說他絕情,反而認同他為真英雄。“為國為民,俠之大者”,個人的名聲也需得建立在為國為民的大業上,甚至為了大業,可以拋棄自己的生命。孟子曰:生,吾所欲也,義,吾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取義者也。既然連生命都可以拋卻,那麼個人的親情、自由乃至於權利,似乎也沒有什麼不捨得的。孟子又云:雖千萬人吾往矣。這更是代表一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浩然豪氣。總之,在中國的傳統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中,是強調人“忘我”的。 此外,中國的傳統思想中,一向是“名”教主義,因此,我們提倡“重名節,薄功利”。身後之名,往往比身前的權力、利益和得失更重要。文天祥《過零丁洋》詩云,“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恐怕在他慷慨就義時,所想的更多是自己在青史中留下的名身吧。也正因為有此思想,在中國的歷史長河中,才不斷地湧現出許多可歌可泣的仁人義士,民族英雄。也正因為此,古代中國中那些賣友求榮者、叛國貳臣,才會被人所唾棄,最終遺臭萬年。 美國文化則有所不同。雖然也不斷湧現出愛國者、為人民謀福利者,但他們文化關懷的終極目標,是個人的權利。因此,在美國的《獨立宣言》中,就特別申明“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因此,在美國人的固有思想中,“個人”是放在一個非常重要的地位。尤其在某些個人主義者中,個人的權利更是優先於國家的權力。“你有權,因為你是人,因為你擁有你自己”,自由主義者有如此的呼聲。美國學者諾奇克在《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一書中說到,“個人擁有若干權利。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團體都不能對他們作做的,做了就侵犯到他們的權利。”雖然這未必代表了全部美國人的聲音,但也部分彰顯了美國文化的個人主義特色。 此外,美國思想中對價值的判斷也迥異於東方思想。他們認為,“一切價值判斷都是以人為中心,雖然價值未必都由人創造,但價值必由人感受。”這種價值觀很自然地樹立了以“個人”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在整個美國思想的範疇中,我們不能簡單地將“利己”看作是自私自利的表現,反而更應從人性的復甦與解放這個角度來看待問題。簡而言之,這種思想代表的是“人的發現”。因為發現了人作為個體的存在,才使得國家的公權能夠建立在個人的私權基礎上。 通過文化這個透鏡來折射今天麥蒂的行為,其答案就顯而易見。是比賽重要,還是老婆孩子更重要?以麥蒂的價值觀來判斷,孰輕孰重,不言自明。比賽永遠是打不完的,何況輸掉這一場並非關鍵的比賽,對整個賽季球隊的走勢影響並不大。而自己的未婚妻臨產在即,一旦出現危險,將是悔恨終身的事情。所以,麥蒂的請假是順理成章的事,而范甘迪之所以能夠批准,也不外乎是順水推舟。事實上,老范即使是作為教練,也無權干涉麥蒂的個人權利。坦白說,同樣受美國文化教育的范甘迪,應該也不會有拒絕麥蒂請假的念頭存在吧。 所以說,麥蒂請假僅僅是他個人的權利,用不着上綱上線,非得要批判他自私自利,不負責任。作為中國球迷與觀眾,看NBA比賽,畢竟是隔岸觀火,霧裡看花,欣賞可以,卻沒必要將此作為民生大事,從而斤斤計較。而對於火箭的成績,姚明的表現,我們關心固然可以,也沒有必要要把一國的國力綁定到他一個人身上。欣賞而不沉迷,關心而不痴心,乃是觀賞NBA和火箭及其姚明表現的最佳態度。至於說,麥蒂的行為是對是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評判標準,何況是兩種差異明顯的文化背景下的價值取向呢?站在中國文化的角度,捨身都可以,何況是老婆孩子乎?似乎麥蒂做錯了;然而他是美國人,他首先想到的應是個人的權利神聖不可侵犯,為了自己老婆孩子的安危,置球隊勝利不顧,也無可厚非。做就做了,這是他的權利,我們管不了他,范甘迪也管不了他,就是天王老子也管不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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