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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國爭光的待遇
送交者: 彎刀 2003年02月27日10:43:13 於 [競技沙龍] 發送悄悄話

為國爭光的待遇---由方鳳娣的收入想到的

彎刀 2003年2月26日

樓下老J挖來一篇談姚明父母的文章,道出了中國運動員退役後的生活窘境。俺想提上來說幾句。

方鳳娣是70年代的女籃名人。她之後是宋曉波。

方鳳娣79年退役,次年姚明出生。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70年代中國雖然經濟幾乎崩潰,民不聊生,但當運動員無疑是當時中國最好的職業之一(如果不是最好的話)。除了免費的吃穿住行外,運動員退役後多能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其中,籃球運動員是最吃香的。籃球運動員最好的去處是大的廠礦企業,他們除了可以繼續打球外,以後還可以當教練。中國的工人們是最尊重有一技之長的人的。所以專業運動員下到廠礦企業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方面的感覺都是不錯的。

象方鳳娣那樣進機關工作的,聽上去固然好聽,但的確是一個不怎麼樣的去處。待遇上,這位前國家女籃的隊長的"方鳳娣很長一段時間每個月只有40多元的收入",這意味着什麼?

這意味着我們的國家付給這位為國爭光的大將的報酬只是當時上海一名普通二級工的工資。這工資是任何一名18歲的青年學徒三年後就能領到的。

象方鳳娣這樣的不算太慘的。慘的是那些為國負傷的。可惜,我們的社會從上到下都把這些人忘了。當兵的負了傷,國家一直有相應的傷殘待遇政策。但同樣是為國效勞賣命,傷殘的運動員是基本上被拋棄了。

體操運動員李東華為國摔斷肋骨3根,鎖骨一根,摘除了脾臟和腎一隻,但等待他的是被拋棄的命運。苦悶之中,李東華徘徊天安門廣場。在那個落日餘輝的傍晚,他碰上了一金髮碧眼的洋妞上來問路,他熱心的一答腔,使那洋妞日後成了他的老婆。這位被拋棄的傷殘人士李東華之後為他的第二祖國瑞士奪得了世界冠軍以及奧運會金牌。李東華成了瑞士英雄。

如果李東華呆在中國,他能做什麼?國家會為他解決什麼?

我們許多人是從電視上看見桑蘭摔殘的。在整個桑蘭事件中,不僅美國各界人士對她的關懷令人感動,而且FDA竟然為她破例批准試用待批的新的促神經生長的藥物。跨世紀的新年,紐約市長又邀請她上時代廣場並與她共同按下彩燈球的按鈕。

桑蘭事件由於其影響性之大,竟促使了中國體育界幾十年來的第一份關於運動員傷殘保險補償的法規性文件的誕生,為國爭光致傷致殘的運動員從此多少有了一點正式的物質方面的說法。

然而可笑的是,保險補償文件人為地又將為國爭光分為了幾十個等級,那意思似乎是,同樣是你的一條腿,你在亞洲比賽折斷的腿就不如世界比賽折斷的腿值錢。

什麼混賬玩意兒!

前年,又一位女體操世界冠軍(可惜記不住她的名兒了),她被認為我國新一代的女體領軍人物,突然被診斷出髖骨壞死症,退下來之後,引發了補償金問題的大論戰,起因就在那個國爭光的等級上:雖然她是世界冠軍,但她不是在世界性的比賽中出的事!

最後結果好象是一個妥協:按“規定”,那位小姑娘終於領到了1萬人民幣的“補償”金。

專家的診斷指出,小姑娘的髖骨壞死是在為國爭光的日日夜夜非人的苦練中落下的,難道這世上誰有資格能界定這個狗屁不通的等級?!

1萬人民幣,在公元2001年的中國,不過是許多“工作便餐”中的一小餐的價錢,但一位青春少女付出的,卻是她自己殘廢的身體,是將影響她一生幸福的東西。

不錯,有的運動員做了官,他們成了為國爭光的待遇的招牌。但在中國,多數運動員在這個體育系統下是其產生的次品或廢品,還沒有來得及“為國爭光”就傷了就退了。

問題是,國家會為這些人解決什麼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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