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美國起訴30多名被告,求償21億美元的桑蘭,突然之間自己變成了被告。告她的人是她在紐 約的代理律師海明。從誹謗到暴力威脅,從拖欠律師費到騷擾,桑蘭眼下面對至少12項指控,每一項都被求償25000美元,總計是30萬美元。
除了海明,房東也起訴了桑蘭,要求她支付第三個月的房租和抵押金。
30日,海明舉行新聞發布會說,他和桑蘭的房東已經在三個紐約地方法庭分頭起訴了桑蘭。海明說,一個法庭專門負責“趕人(將桑蘭等從租住房中趕走)”,另外一個法庭負責“追錢(追討桑蘭所欠房租)”,還有一個,負責律師費的糾紛。
海明說,對於桑蘭來說“錢是上帝,錢是命”,故此,他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海明說,他希望桑蘭最好是主動解僱他。他“不想替她做了”。海明說,他現在是“騎虎難下”、“左右挨打”。一方面是桑蘭拖欠律師費,另外一方面,他自己還很可能因為當初“胡告”而受到法庭的懲罰。
海明說,被告律師莫虎提交給法庭的懲罰動議對他來說就像“懸在頭上的刀”。他說:“如果自己當初做錯了事,被法庭罰款,我認了。”
按照紐約的法律,海明自己不能解僱自己。如果桑蘭不主動解僱他,他必須求得法官的批准和對方律師莫虎的同意才能解除代理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