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說說airebnb的兩位創始人,兩位是設計師,一直創業不果,靠信用卡舉債度日。儘管沒有什麼起色,兩個人還是堅持。他們談了不少vc,angel,其中不乏大牌union square的fred。Fred也沒有投。如果是我,我也不會。我很難想象我會把我的家騰出一個地方要出租給陌生人。實在看不出需求點來。不果兩位創始人契而不舍,終於file application去ycombinator,ycombinator是著名的創業企業孵化器。出名在於paul graham.跑題啦。以後說。Paul投了不少startup,也是看不清airbnb的模式,但還是破格收留了他們。告訴他們去ny,step out the building,做真正的市場和用戶development。兩位回到ny,一家一家的掃街。所以我說o2o很苦逼。竟然憑着一份執着,簽到了願意提供房子的owners。
這中間還有一段插曲,兩位創始人實在山窮水盡了,信用卡刷保了。但為了心中的理想,在共和黨大會期間急中生智,做了共和黨標志的麥片,賺到一些錢來維持自己的理想。以後終於走向了從weird idea to billion dollar startup. 兩位創始人從負債人到billionaire.
回到sharing economy話題,從上一篇看出,sharing economy是由於歐美發達國家gloomy economy的延伸。很多人不得已開始絞盡腦汁增加收入,維持日常開支。
Sharing的好處:
——盤活社會的閒置資產,使社會閒置資產的利用率提高,解決效率問題
——提供了消費者更cheap的alternative
——推動了一些startups,解決了一部分permanent 失業人群的收入問題。比如zipcar(租車),taskrabbit(人力資源的sharing)等各個領域的所謂airbnb。
sharing的問題:
——sharing的本質是挖牆角,主要是established corporation,比如hotel,租車等。個人自己把家裡收拾就可以出租以更便宜的價格,攪局。說白了,無照小商販非法經營,掠奪合法商家的business。
——監管和規範話。正經的business有監管,規範,執照等。但個人隨便出租目前沒有監管,象airbnb的只有user review。這顯然是不夠的。Airbnb也曾經發生了租客把owner的房間搞的一沓糊塗的,結果是airbnb理賠。
——如果大家都sharing,那麼生意會更難做,economy可能會更糟糕。本來住酒店,不住了,半價airbnb。本來要租車,結果share ride。本來要買車,結果sharing 一個閒置,按時間付費的。個人省錢了,但一些business會受到影響。
Sharing economy的一些思考
——sharing economy是不是會曇花一現?出現是因為lack of growth和gloomy economy。有沒有可能美經濟復甦一些,會不會fade away?我看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比較低,這是一股子trend。不過sharing economy的商業模式會變異。宏觀環境的影響,社會的發展,人群行為模式的改變等,都會對商業模式有影響,有一些領域是可以運作的。以後說說我的一些思路和可能的領域。
——作用也反作用。以前airbnb等sharing economy的players小,沒有傷及established 商家太多,現在變得越來越嚴重,其他會用lobby,regulation的手段應手。這無疑對airbnb等sharing economy players的前景有陰影。監管也會增加成本,以前的pricing advantages也會減弱。比如一些城市已經迫於壓力宣布airbnb非法。如果應對regulation,監管以及所帶來的等,拭目以待。
——sharing economy已經開始再不少行業有clone了。這是藍海還是紅海。從商業模式角度來看,商機在那裡?如果execute?什麼是competitive advantage?我感覺要重在efficiency上找思路。
——這種在中國這種growth不成問題的國家,同時人文習慣不同的國家,無效。國內airbnb的山寨基本早夭。沒有那個土壤和需求。不能一位照搬。但有意思的是關於“行”的sharing是個全球的好model。
——從airbnb誕生的過程來看,可能到現在給我看pitch,我也會pass。但能作出來,是兩位創始人的執着和堅韌,我敬佩。當然,大的經濟環境有可能性。我還是豎大拇哥,牛逼的很。所以說,創業的要有破斧沉舟的勇氣。
——如果我是airbnb的創始人,我會套現。一手好牌現在,以後是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