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庆: 中美桥牌体制对比 (下) |
| 送交者: ztyixia 2005年07月23日06:38:56 于 [竞技沙龙]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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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教练 教练这个职业,在美国基本上不存在。道理很简单:我作为雇主,一般我总是雇比我好的---比我差,我还雇,钱太多了吗?---这个队里最需要提高的,是我。而我的教练,一般就是陪我打这个人。其它队员,怎么提高是他们的事,我用不到去雇个教练来帮忙。反正,市面上好手多的是,激烈竞争中总能找到好手。当然,另一方面,比较好的职业牌手本身就经常是好的理论家,没必要再要人指导。 关于教练的功能,以前讨论得比较多,骏宜谈的ACES的经验,教练的“协调”作用都已经谈得很透彻。桥牌跟其它运动有很大的不同,自己摸索完全是可能的。事实上,一个人思想开放,那时时处处可以找到教练;反之,如果需要一个教练来制住,那进步怎么都有限。 所以,我以为,教练只在两种情况下完全必要:国家队打百慕大,和青年队。前者是因为赛制不限制任何体系,而且体系作者不需要提供防御,所以有教练设计防御可以节约很多体力,就象美国一队一样。后者,是因为青年队具有很大可塑性,但经常在牌理,尤其是心态上还有误区和不稳定的情况。 对於设计防御这一点我还有一些意见。我不知道在国内的顶级赛事,是不是允许任何体系和特约,设计者是不是还需要提供防御。在美国,大部分比赛是有限制的。上次我和骏宜打Western Open Pairs,我们准备打所有2阶的多意开叫(2D/2H/2S),结果在临打的时候,发现我大意之下,家里打印机上的防御少拿了一页,我们只好就此作罢,改打标准弱二。 我认为,现在既然国内很多赛事是限制性很高的(就是说,没有中等牌手以下的),也许,允许所有体系是一种刺激创造的办法。在这一点上,美国就没法做到,而中国是有可能的--当然,理性地说,我不知道这一定会是好事,因为这也可能刺激出一帮恶搞的人。另外,队中没有教练,实际上也逼每个队员提高理论修养,而不是依赖教练指示方向。 当然,教练在平时和比赛时的作用很不相同。对于有教练的队,我决不是说,教练的作用是不好的。我是说,这个队实在比较幸运;就我个人来说,如果我在年轻的时候有人指点,我就可能在技术上和心态上少走很多弯路:当然,我最大的弯路在于放弃桥牌5年,而在2000年,我在奥斯汀的搭档不幸车祸身亡后,我又有两年几乎没打过牌---走题了…但是,坏即是好的,好即是坏的,每件事都有两面。一个从学习上来的人,研究能力就可能得不到足够的锻炼,因此在你达到这个教练的境界后,就更难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下面这句话有些危言耸听,也可能使一些教练寒心。我以为,中国缺乏深刻的理论家,跟教练制度的普及不无关系。因为潜意识里,你对教练有一种崇拜。而我要说,这种崇拜,是有害的。 9. 政治经济 俗话说,国运兴,球运兴,在牌运上,也是一样。 社会的政治经济,首先构筑了一个环境,但这只是其一,其二是,它也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比如这个政治的因素。在美国,ACBL的组织结构基本上是国家体制的一个缩微。前文说过,ACBL有25个district,这个大约跟美国的州相似;而ACBL的最高权力机构是Board of directors,这个象是参议院,而每州通过竞选投票选出一个director,就象参议员;Board of directors有权对任何事情投票决定/否决,包括撤换CEO(事实上,不久前,CEO还真得不明不白就被换掉了)。但ACBL的日常事务,由CEO所负责。这个CEO,每年要向Board of directors报告。在Board of directors里,又有很多committee(委员会),象规则,竞赛,等等。Board of directors中每年会选出一个president,但他没有真正的权力,只不过是召集会议,做做公关而已。 在district以下,结构也大致相似。 这个组织结构中,说起来没有一个人有决定一切的权力。由於民选的缘故,大部分事情都必须做得公开。你做了一个district的director,就会有人向你写信表达观点;所以你在投票时,也必须考虑这个district的民意。 在经济上,我觉得一个因素可以这样来看。如果光考虑每一百人中打复式桥牌的人数,中国也许要比美国高;但一场比赛,美国的比赛人数我相信要多得多。为什么呢?除了前面讨论的赛制的公开和长度问题,交通,经济,观念也是因素。今年圣诞节,我要跑去Reno打一个regional,这个地方离我家有大约500公里,但是我可以说去就去了,因为开车,住宿都不是需要考虑的因素,我只要考虑这个比赛有没有意思,能不能找到搭档和队友。在中国,我不知道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这样的决定能如此容易。尤其,我打的比赛完全没有奖金,我还要自己掏钱交报名费。 从观念上,美国人对于hobby经常抱有一种虔诚的态度,而在上面会花很多钱。很多东西,在日用品时十分便宜,但一旦到hobby的范畴,就会很贵。比如,自行车,普通的自行车只要$100上下;而rode bike,最便宜的也要$800以上。对於桥牌,我觉得中国普及是普及了,但有多少人真的把它做为hobby?这个钱的问题虽然庸俗,但是,把它放大到十亿人,也许会产生惊人的效应。 我相信,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硬件,软件设施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久,在合肥的普通人,周末到上海去打个两天的比赛,你也会发现是极其容易的事。 从政治上来说,显然我不应该对体制再多做评论,要中国走美国的路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但是,我觉得有一点至关重要,那就是行事的公开性,透明度。只有行事公开透明,才能群策群力;观念的问题,说难不难,说易也绝不易。观念的改观,可能是一夜的事,也可能是一辈子的事。 你可能已经发现,我一再强调比赛人数这一点。这是因为,一方面,我认为在省一级比赛上应该有地区间的较量;另一方面,假定对手水平不变,我要说,一个10桌的比赛,和100桌的比赛,完全是不同味道的,而400桌的比赛,又不一样。 10. 等级制度 ACBL的大师分制度是一个广受批评的制度,因为它跟牌手的实际水平关系并不是很大,很大程度上,ACBL的大师分制度退化成一个participation award。其实这些批评是苛刻了,因为对ACBL来说,大师分制度本来就是打着等级分制度招牌的一个市场营销工具,它的主要功用在於吸引人不断地参加比赛,而不是衡量牌手的表现。 在ACBL,大概有十几个台阶。其中主要的是终身大师,终身大师需要300点,其中至少25点金点,50点银点。这是什么样的概念呢?如果你在俱乐部打一个15桌的双人赛,并且赢了,你可以得到1。5大师分。由此看来,你成为终身大师是不是一件没啥希望的事?别急。 ACBL的大师分给得慷慨,主要一个原因是名次取得多,一般来说,你在前30%就有大师分了。象Blue Ribbon,最多可以取到59名--不要问我,为什么59这么奇怪的数字,我也不知道--当然,能打到Blue Ribbon的第59,绝对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既然说到Blue Ribbon,顺便说一句,Blue Ribbon的qualification,本身就不是很trivial的。基本上,要拿到一个Blue Ribbon qualification,需要在regional(相当于省级)的公开或A级赛事中赢得第一或第二才行。当然,这个难度也是相对的,有人终其一生,赢不到一个Blue Ribbon qualification,而象大师分机器Paul Soloway,据说有四,五百个。 大师分通过简单的量化,也给了人一个相对容易的办法来比较表现。这一点对我妻子尤其合适,她是学工程的,对数字敏感。有时我打完牌回家,她会问我打得如何,如果我说哇我打得很牛,又搞了个非同步双挤,并且打败了某某名家,她对此不感兴趣,一定接着问,那你赢了多少点?我如果说1.5,她就会撇一撇嘴,再也不屑跟我谈下去;而打完西部公开赛,因为没赢,我自然不好意思说打得多牛,回了家,妻子仍然问,打得如何啊,我说,一般,还行罢。妻子就问,那你赢到点了吗?我说,有。她说,多少啊?我说,大概40多罢,她顿时跳了起来。。。说实话,大师分对我的意义,就止于此--偶而,我要给妻子看某月某日赢的大师分,以此证明那一天我确实去打牌,而不是去和她的梦中情敌鬼混了。 除了大师分,ACBL还有其它一些衡量表现的,比如,在全国来说,对于高手来说,一个更受重视的是白金点的竞赛。白金点只有在全国比赛中才可以赢到。此外,对于在国家队选拔赛中的种子问题,ACBL有一套位置分的办法。这个办法的计算,我从来也没找到过。在district一级,没有很多尺度,只有24区的纽约,出笼了一套类似于位置分的办法,不过考虑的比赛是这个区的比赛。我一直暗暗希望我们区也搞一套这种东西出来,这样,我的排名,也许可以从什么300多名到前十。 我这篇贴子不能叫做比较中美制度,因为我对中国的现行制度完全不了解。不过从制定者的角度来说,首先要问的问题是,制定这套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是衡量牌手表现吗?还是吸引牌手参加比赛?这个尺度要不要跟选拔制度挂上钩呢? ACBL的淘汰赛总是根据大师分总和来划分bracket,这总是令我尴尬的事,因为我至今大师分还是很少,说实话,跟我差不多大师分的美国牌手没法打,所以每次都要撒个小谎,谎称自己有五千到一万点,这样可以在最高的bracket打。有时裁判会惊奇地看我--全美国一共200多一万点的,而没有一个中国人。我只好说,噢,我是中国的大师。而我在中国的时候,从来没有参加过中国桥协。因为这个原因,我打过的淘汰赛,至今用一只手就可以数完。 11. 选拔制度 在美国,选拔制度仅限于国家队。对於美国国家队的选拔制度,我以前已经谈过很多,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以前的贴子。 对比中国的制度,我觉得区别无非在於,选人,是人选还是制度选的问题。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让我先谈一副我印象深刻的牌,这副牌发生在十几年前。有一次,我代表科大和外面的一个队打一场友谊赛,比赛本身毫无重要性,但当时科大队教练,还有许多其它人在围观。有一副牌,我的左家打1NT,我的同伴攻出红心,明手牌大约是KJxx xxx Jxx Jxx,我的牌,黑心我忘了,反正毫无前途,两门低花也没货色,红心是KQx,显然,拿通红心不足以击宕订约,我还必须穿过一门低花,但我不知道是哪一门,所以我故意把红心套给阻塞了,Q赢了第一墩后,回了张小,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同伴不知如何,认定庄家是KJX,所以第二墩忍让了A(他拿了AXXXX),这样,本来1NT宕一的牌(他有一门低花拿了AQX)结果做成了三。我只记得,这副牌后,教练拂袖而去;后来还批评我怎么不会防了,我当时年轻气盛,自然不服气,所以就吵僵了。我不知道这副牌是不是断送了我在科大或安徽的前途,但一个事实是,自此,我再也没有正儿八劲地代表科大打过比赛,此后,我伦落成彻底的枪手:在名单上永远找不到,但我有时会给arrows,ruxi,贺,查他们去做枪手。 我当然无意翻旧账;只是,这里你可以看出,以人选人存在巨大的危险。也许,你要说,教练不会都那么没眼光。但是,在桥牌中,真理往往是阶段性的:没有绝对的正确与错误,只有好或更好,坏或更坏。而很多更好的东西,常常被偏见所淹没。再举个例子,前一阵子,骏宜搞了套复杂的1S-2C多意加叫系统出来,我初看之下,觉得问题好像也挺多,而解决的问题本身并不如何迫切,并且,他举的例子从统计上来说,典型性不够;如果我是教练,并且到此为止,可能就此一枪毙掉。但是,我信任骏宜,所以后来我们在BBO上用这个体系练了几十副,结果发现效果非常不错。我说这个例子,是想要说明,在理念的层次上,很多东西并没有那么大的确定性,而你对自己的理念信心越足,偏见可能也越深,而危险也越大。要克服这一点,你常常要跳出自己,以谦卑的心来对待。然而,如果作为一个教练,作为一个人,说老实话,不是每个人每时每刻都能做到。 假如你可选的人中,并没有太多同等水平的人,那么,从实际效果上来说,人来选的问题并没有那么大。但是,就象计划经济和自由经济的区别一样,这里还有一个积极性的问题。制度选人的好处在於,虽然,一次比赛,由於偶然性,选出的未必是最好的队,可是,这调动了很多不是最好牌手的积极性,让他们看到了希望,由此,竞争必然更加激烈。从而,对本地区的水平,有刺激作用。比如说,有十次机会和外面的对交流,如果你10次派了五个不同的队出去了,你的水平都得到了提高,以后,你本地区的比赛水平就整体提高了。这一定比你始终派一支队出去,得到的提高要好,即便对于那个始终有机会的队来说。 我有一个观点,如果,在你们这个单位/地区/国家,你觉得最有效的办法唯有在队内训练,那么,这个队伍的提高一定困难重重,即使你工作很卖力。打个比方,一个狭隘的教练,或主管,会以自己好恶来挑选队员,这个好恶,无论是挑选听自己话的,或牌理跟自己相近的,或自己觉得技术,心理更好的,其实都没区别。一个胸怀宽广的,会尽量去除偏见,以客观的标准,来容纳跟自己格格不入的人。但真正智慧的,是制定一套合理的制度,然后放手让它去。什么锻炼新人,固定搭档,体系熟练,基本功扎实,或者,匪夷所思地,英文熟练(我不是在杜撰!)…让这些都见鬼去。 12. 运动生命问题 这里我想探讨运动生命问题跟制度是不是有关系。 一个中美显著的区别在于,美国的牌手平均年龄比中国大得多,是因为有很多人从退休才开始打。但是,从专业牌手,或一般好手来说,他们的运动生命比中国平均要长得多。你如果读我的文章,你会一再发现,我说桥牌至少是一个30年的事业。但是,在中国,我看不到这样的情况。 如果你比较一下,美国两个队中最年轻的也比中国队年龄大。这是不是说,未来属於中国?我非常怀疑。更可能的情况是,当美国队的MECKWELL还在打的时候,中国这些队员已经早已退役了。 说实话,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情况。但我有一个基本的猜测,就是,做为专业牌手或业余高手,他们并不真的热爱桥牌,或者,即使热爱桥牌本身,并不热爱竞赛。如果我的猜测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请容许我先道歉;但是,如果我不幸言中,那就非常值得深思。 又或者,是因为觉得老了,状态再也回不到从前?再也难以重复当年的辉煌?这其实是成熟问题。因为事实是,当你认真努力,当你的人生阅历越趋丰富,即便在同样的技术条件下,你的牌力会更强,甚至到更高的境界。我30岁以前,几乎从未被双明手题难倒过,打过的牌一张张都能复出来。现在我做不到了,但我以为我的境界比那时高了不止一个层次。所谓“姜是老的辣”。从体力上说,我今年34,自从第二个孩子问世,体力大不如前了,3年前,我能跑完铁人3项,现在,要我完成任何一项可能都悬。我曾经希望,我40岁时能跑完马拉松,我现在还抱有这个希望。顺便说一句,你如果知道我的过去,你会知道,这对我有多难:我中学时的体育,两学期加起来是60;大学时,除了最后上足球课,没有一次超过65的。我说这个的意思,是说,当你从长远考虑,和一时心血来潮是完全不同的。对於一个有前途的牌手,或曾经很有前途的牌手,退居二线我总是觉得很惋惜。因为我觉得,一切的事务中,首先是一个目标问题。一个短期不可能的目标,放到长期就也许可能。 当然,比较糟糕的可能是,当你年纪大了,你发现现在的体制中,你再也没了出头之日。或者,因为一副牌;我在网上看吴尚杰大师写的那个邵子健的故事,感到非常悲哀。说实话,我不知道该责备谁,但这件事发生在美国,邵子健可以一直打到他不想打,绝不会因此有所影响--否则,Paul Soloway, Zia Mahmood这些人早就不打了,他们曾经犯过的错误,比这要愚昧的多,损失也更大。由此,我想到,这好像已经不仅仅是体制问题了,而是人思维的定式问题。当然,在一个制度选人的地方,你更容易把错误,或者,更准确地说,不幸,轻轻放在身后,继续往前走。 13. 奖励制度 奖的制度很简单,前面也略有涉及。说穿了奖主要是为了怎样更好地吸引更多,更好的牌手参与比赛的问题。所以,一个更基本的问题是先处理好赛制和等级分的问题。现在国内有很多比赛有奖金,但是奖金想来也不大,对于吸引专业牌手未必有用。不如更好地研究一下牌手的组成和心理。比如,如果很多人是中年以上牌手,那应该大部分衣食无忧,杯水车薪的奖金未必有吸引力。如果牌手的层次比较低,大家可能赢到些大师分还要更激动些。而好手,关心的可能更是有哪些其它好手会参加。不要想一次比赛把所有人都吸引到,有的放矢,既吸引了更多同层次的牌手,每个人得到的长进也更大些,举办的物力也经常可以省一点。当然这里我所说的比赛层次应该分明会有帮助。 ACBL headquarter的很多人专业就是市场,所以对这一点最有研究。比如,初学者的比赛经常是分开的,有时甚至是整整一个比赛专门是给初学者办的。初学者赢了一丁点儿大的比赛,经常会有奖杯发--所以假如你在美国,看见谁家里放了这种奖杯,千万别急着五体投地,一个准确得多的办法,是把他的桥牌bulletin偷来,悄悄看一眼,他有多少blue ribbon qualification(每期桥牌bulletin中页现在有牌手大师分总和和统计)。当然,我应该声明,我绝无意教你势利地看人。 14. 惩罚制度 如果您看了上一篇,那么你一定可以猜到,这一篇,我会要谈惩罚制度。 惩罚制度其实主要包含3点:1.牌桌上违规的处罚,这个主要由裁判和仲裁委员会来处理,我不再复述;2.作弊;3.礼仪上的失当,或其它出格行动。打个比方,一好比是违反了交通规则,二是违法犯罪,而三是道德上的失当。对应于现实生活,这些也应当有不同的处理。我相信,现在大家的认识水平对于处理2类事件没有问题,制度上也毋需革命性的变更,只要使它越来越完善即可。所以,这里我重点谈一谈3。 3又包含了两种情况,一种是举止上的粗鲁,其主要损害是大家对于牌局的乐趣减少。据我所知,这种情况在任何地方都无法彻底制止,因为林子大了,总是什么样的鸟都有;修养,心情,教育程度不同,举止自然不同。但问题是作为同场竞赛的牌手,你抱什么态度;而更大的问题是,做为组织者,抱什么态度。我在科大的时候,还发生过牌打着打着,大家开始操凳子朝头上拍的事。当时,我黑道上的朋友也挺多,这样的事对我毫不惊奇,反而感叹怎么自己没有适逢其会。现在我大概吃不消这个了,相信大多数人大概也吃不消。 对此ACBL极其严肃,因为对它来说,这一个让人不爽的人,可能使十个人远离桥牌,所以,从实际来说,ACBL绝对宁愿损失这一个人。所以它出台了一套叫zero tolerance的方案。针对的就是这种举止粗鲁的人。其中有一条,如果你的搭档在牌桌上喋喋不休,指责你的牌,你,或者你的对手都可以叫裁判,让裁判来制止这种行为。我不知道对于中国人,你会不会这么做。也许你觉得这么做了,可能会遭人恨,会失去搭档,朋友。其实,从实际效果上来说,你不断地忍受,最后大概也难免会一样失去他,或者,更糟的,是你变得一样,你们互相指责。但是,你这么做了,对所有人其实都更有好处。不久前,我和一个旧友聊天,她说,庆啊,你现在对人没有以前善良了。为此,我感到无奈,我说,是吗,我不知道;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我变得十分庸俗,在善良和实际之间,我宁愿选择实际。 也因为类似的原因,ACBL的任何比赛里绝不允许抽烟--在加州,公共场所的室内,本来就是禁烟的。从组织者的角度,最大程度的吸引牌手是一个经常的目的,而为了这个目的,牺牲一小部分害群之马是值得的,即便失去这些人是显然的,而另外的收获一下子看不到:这里的认识,仅仅是投资回报的问题。 3里的另一种情况比较另类。这是如何对付在道德边缘行走的人。比如说,诈叫是合法的,但是经常的诈叫,也许会让同伴有警惕,从而使之变成一种密约,这就很严重。对于这一类问题,因为你无法在一次比赛中抓住确凿证据,如果缺乏制度的约束,这些人就可能会长期逍遥法外。 ACBL的对策是在各层(ACBL,district,unit),专门有一个职位叫recorder,recorder其它啥也不record,专门记录的,就是这类投诉。如果针对某一个人的投诉多了,就可能立案调查。 这个贴子大概不是很有意思,因为对惩罚,谁都难以唤起热情。所以,我给大家看一篇比较搞笑的文章: http://www.greatbridgelinks.com/GBLArchives/GBL010706.html 15. 监督制度 我这里说的监督制度,不仅仅指制约的力量,以确保权力不被滥用,也包含其它一些方面,比如,聆听群众意见,等等。 这一方面我有一些体会。现在我已经在试第三个startup,前两个都失败了,这一个也不令人乐观。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员工其实非常出色。这本身是好事,可是,当你把此当作一个假定,来制定计划,策略,这就非常糟。这远远不如你假定你的员工相当平庸,而从制度,计划上来弥补。我以为,这对于组织,政治都有一定的启发作用。比如,你如果在制度上假定这个组织(我在说中国桥协)的领导能代表广大牌手的利益,并且做出正确的决策,就远远不如你去除这个假定,而制定实际的措施来确保这一点。 再次,我十分赞同这次温家宝总理访美时在哈佛大学演讲时的一段话。原话我忘了,但意思是困难的时候更加考验一个国家,人民。在这方面我有一个很恰当的比方。几年前,我准备铁人3项,第二项是自行车,那条路的坡度极大。骑车的时候,你在下坡的时候把速度提高一点,并没有那么难,但对成绩影响不大。真正困难的是在上坡时,速度哪怕提高一点点,也非常困难,但对成绩的影响要大得多。在牌桌上,我一向以为,damage control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你不可能保证不打愚昧的定约。推广到组织,也是一样。 这次国家队在百幕大的成绩极其不理想,对於国家队来说,也许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困难的时候了。我现在写这篇东西,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这个原因。我不知道桥协的领导,教练,队员都怎么想,怎么看。我们常常说,不以成败论英雄。但这是对他人的态度。对自己,也许应该更严格一点。很多时候,我们觉得,每个人都已经尽心尽力了,因此原谅了自己。但是,我觉得这经常不够,一个人还需要尽智。 谢谢大家的鼓励,支持。(全文完) 2003/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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