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是遇见蚂蚁也不手软:)) |
| 送交者: 阿胖~ 2007年08月16日00:00:00 于 [竞技沙龙]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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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的丈夫真正担心的是孙子其父,深知那人能干出什么事来,这是其一。 >>脱离关系的证明内容不清楚,但这应是公证书形式。这份文件是为了将来的财产分割所做。所以理论上,养子已与L无关了(解除收养与收养关系成立同理)。但后来又搞出来关系,这是法律上的笑话。这是其二。 养子好象并没有要分财产。分得财产的是孙子。 L丈夫的孩子必须同L阿姨有认领关系才能与L阿姨的养子(孙子)有同等权力分得L阿姨的财产。 L阿姨的孙子分的只是L阿姨的财产,没有L丈夫的财产。 同意这点,L丈夫有第一继承权。但这是在他把孩子赶出家门而得到的。你也可以把这说成是“高瞻远瞩”,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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