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国争光的待遇 |
| 送交者: 弯刀 2003年02月27日10:43:13 于 [竞技沙龙]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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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争光的待遇---由方凤娣的收入想到的 弯刀 2003年2月26日 楼下老J挖来一篇谈姚明父母的文章,道出了中国运动员退役后的生活窘境。俺想提上来说几句。 方凤娣是70年代的女篮名人。她之后是宋晓波。 方凤娣79年退役,次年姚明出生。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70年代中国虽然经济几乎崩溃,民不聊生,但当运动员无疑是当时中国最好的职业之一(如果不是最好的话)。除了免费的吃穿住行外,运动员退役后多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其中,篮球运动员是最吃香的。篮球运动员最好的去处是大的厂矿企业,他们除了可以继续打球外,以后还可以当教练。中国的工人们是最尊重有一技之长的人的。所以专业运动员下到厂矿企业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方面的感觉都是不错的。 象方凤娣那样进机关工作的,听上去固然好听,但的确是一个不怎么样的去处。待遇上,这位前国家女篮的队长的"方凤娣很长一段时间每个月只有40多元的收入",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我们的国家付给这位为国争光的大将的报酬只是当时上海一名普通二级工的工资。这工资是任何一名18岁的青年学徒三年后就能领到的。 象方凤娣这样的不算太惨的。惨的是那些为国负伤的。可惜,我们的社会从上到下都把这些人忘了。当兵的负了伤,国家一直有相应的伤残待遇政策。但同样是为国效劳卖命,伤残的运动员是基本上被抛弃了。 体操运动员李东华为国摔断肋骨3根,锁骨一根,摘除了脾脏和肾一只,但等待他的是被抛弃的命运。苦闷之中,李东华徘徊天安门广场。在那个落日余辉的傍晚,他碰上了一金发碧眼的洋妞上来问路,他热心的一答腔,使那洋妞日后成了他的老婆。这位被抛弃的伤残人士李东华之后为他的第二祖国瑞士夺得了世界冠军以及奥运会金牌。李东华成了瑞士英雄。 如果李东华呆在中国,他能做什么?国家会为他解决什么? 我们许多人是从电视上看见桑兰摔残的。在整个桑兰事件中,不仅美国各界人士对她的关怀令人感动,而且FDA竟然为她破例批准试用待批的新的促神经生长的药物。跨世纪的新年,纽约市长又邀请她上时代广场并与她共同按下彩灯球的按钮。 桑兰事件由于其影响性之大,竟促使了中国体育界几十年来的第一份关于运动员伤残保险补偿的法规性文件的诞生,为国争光致伤致残的运动员从此多少有了一点正式的物质方面的说法。 然而可笑的是,保险补偿文件人为地又将为国争光分为了几十个等级,那意思似乎是,同样是你的一条腿,你在亚洲比赛折断的腿就不如世界比赛折断的腿值钱。 什么混账玩意儿! 前年,又一位女体操世界冠军(可惜记不住她的名儿了),她被认为我国新一代的女体领军人物,突然被诊断出髋骨坏死症,退下来之后,引发了补偿金问题的大论战,起因就在那个国争光的等级上:虽然她是世界冠军,但她不是在世界性的比赛中出的事! 最后结果好象是一个妥协:按“规定”,那位小姑娘终于领到了1万人民币的“补偿”金。 专家的诊断指出,小姑娘的髋骨坏死是在为国争光的日日夜夜非人的苦练中落下的,难道这世上谁有资格能界定这个狗屁不通的等级?! 1万人民币,在公元2001年的中国,不过是许多“工作便餐”中的一小餐的价钱,但一位青春少女付出的,却是她自己残废的身体,是将影响她一生幸福的东西。 不错,有的运动员做了官,他们成了为国争光的待遇的招牌。但在中国,多数运动员在这个体育系统下是其产生的次品或废品,还没有来得及“为国争光”就伤了就退了。 问题是,国家会为这些人解决什么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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