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回北京,呆了6個星期。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關鍵的是第2個星期,安的腳就洋洋了:他老人家想踢球了。
安的足球生涯是從北京開始的。小時候外號:黃貝利,大約是因為盤帶能力過強,射門能力過高,大家仰慕安,模仿仰慕白被裡“饑渴”給安的稱號。後來因為身體條件所限,又加上學習太好,只好斷了這條生路。安的校友郭為為後來到是進了北京隊。還有一朋友朱傑也是因為身體條件限制退了下來,可惜後來靠上大學出去玩過於興奮給淹死了。他是一個被收養的棄兒,18歲死了,很讓人難以接受。
後來在北京以踢小水泥腸子為主,經常把腳底兒的皮給搓掉了,但每場進球頗瘋。到了美國以後,安發現安來美國晚了:那麼一個草地國家,要早來10年,還不多踢幾千場大腸?遺憾阿。所以,安立志60掛靴,以密布前妻人生的遺憾。到那時,說不定安的水平真能和白被裡拉平呢。
話說回到北京第個星期,安瘋狂的找人踢球。先是到以前踢腸子的球迷一家詢問他們踢球和腐敗的時間,後來發現,半年多沒上他們的聊天室他們居然敗落了!後來找到安妹妹的公司,他們也不踢了。後來是找到安表弟,說他們煤變油公司有個隊,每周到德外的 北京7中干一場。
安也沒把球鞋帶回來,因此就拉上安妹夫,開車把安送到7中。腸子到不小,300米的跑道,就是腸子差點,黑素膠粒的,苯兒滑。安表弟的腳比安小一號,鞋也沒法借。只好湊合着踢了半場。那麼小的地方,兩邊居然整了20個人玩,簡直是沒有體力。對手比俺們對配合稍強,也有1-2個腳法好的,年輕的,能跑的,4-6敗了。安只進了一個球,腿上的皮還讓對手給踹掉了幾塊兒,以後幾周沒法踢了。遺憾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