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有個想法,要想準確評估進攻效率,必須具體列出罰球的來源,否則光以現在統計的出手多少次(不包括罰球數),拿多少分來算(‘分數/出手次數’是目前衡量球員進攻效率的一個非常常用的指標),對不同球員可能會有不小甚至很大的偏差。
首先,有人命中率低,但是罰球多,所以總得分還不錯。這是他的能力和Stern‘寶貝’大小的體現,但是別忘了發球怎麼來的,它實際上還是得靠出手次數來,不是憑空給的。譬如一名球員20投10中,沒有罰球,拿20分;另一名18投5中,但是另外罰球12中10,也是20分,按目前的算法,會變成後者18此出手拿了同樣多的分,所以效率還要高一些,完全忽略了他的罰球其實也是要靠出手次數才有的。
其次,同為罰球,各有不同。同樣10次罰球,可能一個是5次出手換來的,一個只出手了3次(見下解釋)。最常見就是投不進,但是裁判給了你哨。沒有什麼好說的,就是一次出手,但是和投中2分、3分一樣,罰球也會分2次和3次(儘管後者不常見),這是不同的。然後就是2+1或者3+1來的,這樣的罰球是純粹bonus,所以如果Shaq有很多這樣的罰球丟了,其實不能說明他比後衛差,只是沒有拿到更多得分而已。再有,技術犯規的罰球是白揀的,特別是現在引進防守三秒後,技術犯規而送的罰球,每場都會看到一些(這比常規打架之類的技術犯規要多得多),那麼隊中那些罰球好的選手,是平白多了不少分。這種球,進了屬應該,不進扣除的應該更多才對。
總的來說,我的意見是要統計出真正的出手次數和得分,才能更符合實際地算出一名球員的真實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