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比赛火箭,原因很多,我看其中裁判的“误”判是重要的一个。
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多次作出了对火箭不利的“误”判。最明显的是在第三节中现是姚明明显被侵犯但裁判没判。紧接着姚明防守,在双手高举、没下压、身体挺直的情况下被判了犯规。然后要命防守成功,双方在争抢中球出界,裁判定为是姚明碰出去的。但慢动作回放那球是对方最后触球出界。现场评论员都看不下去了,多次评论: “Lots of contacts, no call”。
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主打内线的姚明在前三节没有获得一次罚球,全场才只有2个!不得不佩服黄蜂队的防守,很疑惑这样的水平怎么没有获得防守第一?
有人说这是姚明打得太软,中距离投太多所致。今天看到有人总结的姚明复出以来11场的数据,其平均罚球数为7.6,最多为13个,最少为2个(2007/3/25火箭-黄蜂);命中率平均为46.8%,最高63.6%,最低的三次为33.3%(复出第一场)11.1%(背靠背对太阳)和31.8%(这一次)。
都说姚明的优点之一是起伏不太大。但罚球数由平均7.6降为2,降幅达 -200%;命中率由46.8%降为31.8%。两大与判罚强烈相关的数据齐头并降,这起伏也太大了点。是体力因素吗?这场比赛又不是背靠背。姚明的体力应该比打太阳队那场背靠背强吧,那时他才复出第五场,而他还得了9个罚球呢!
不排除裁判想控制比赛以便得到联盟最满意的结果。火箭现在是稳居第五,输掉此场无损大局;黄蜂在拼命争取季后赛入门卷。明年的全明星又是在那里举行。若黄蜂落榜,全明星赛门票成问题。
若是如此,我们应该可以理解。掌权者为了达到最终的目标,不得不牺牲一些个人或团体的暂时利益。关键就要看这目标和结果是不是令大部分人满意。如果不是,我们就得起来把他们赶下台。
不过要说NBA有阳谋是有点捕风捉影,但总的看来火箭队,尤其是要命,没有受到裁判的公平对待,这是不争的事实。对此非常奇怪。NBA在全力开拓中国市场,作为中国球迷的头块牌子姚明应该受到一些照顾才合理。究其原因有两点:
1、 火箭队及姚之队的公关做得不够;
2、 火箭队及姚明球迷的呼声不够强烈。
就拿此论坛(竞技沙龙)来说,很少有人对这场比赛的裁判因素质疑,不如现场评论员那样直言。也许有人说那是火箭的评论员。但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评论应该比较公正才行,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