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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二楼: 说点关于鹅的故事
送交者: 南二楼 2009年07月06日17:18:36 于 [竞技沙龙] 发送悄悄话
四月初开始,又是春暖花开,群雁北归的时候了。那时节待在家里都不时能听到阵阵的“哦哦”之声从屋顶掠过。一定是那些Canadian Goose又来了, “雁过也,却是旧时相识” 中文里把Canadian Goose翻译成加拿大雁或加拿大黑雁,是非常有道理的。古人云:“野曰雁,家曰鹅”,意思是野生的叫雁,家养的叫鹅,这两种东西是一回事,因为鹅是由雁驯养来的。(嗯?那天鹅算怎么说?野还是家?)。古代的时候,当人们要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时,必须准备“六牲”(比准备“三牲”的规格要高)。“六牲”要包括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雁作为天上飞的代表,光荣入选。如果赶上季节不合,逮不到雁的时候,就拿鹅来代替。所以说,鹅的身份还是相当高的。 周末专门到临近的公园去,看看这些“老朋友”。公园草地上的游人不多,留给雁群的活动空间足够大了。雁群分散到几处,可以看到的约五、六十只。有的安然卧在草地上,像是闭目养神;有的在紧张地觅食(确切说来是进食,因为遍地的新芽嫩草何须‘觅’耶);还有属于精力充沛一族的,体形庞大,三五一伙,它们一齐向前助跑几步,同时大力煽动翅膀,很容易就飞起来了,真是会者不难。这些黑雁绕着公园周旋一番,复又落下,昂昂然,高视睨步。那个劲儿,是不是传说中的那种名士派头? 从古至今中国各类文学作品中的雁或者鹅,不胜枚举。比如王羲之就特别喜欢鹅,有一回他在一位道士那里看见一群鹅,特别入眼。那些鹅:风神俊秀,步态雍然。老王要跟人家买几只回去,那道士说了:“此鹅寻常千金不换!”老王一听,很是失望,心说这世道怎么了,连道士都会敲竹杠。那道士接着说道:“但,王老您的千字或可换得一只。”老王爱鹅心切,没法子,足足抄写了五千多字的《道德经》才换了道士的鹅,一时传为佳话。(二楼评注:这算什么佳话! 那时候政府对这类以物易物的私下交易管理太不严格了,老王的五千多字,那得值多少钱啊!起码能把当地县政府的GDP提高几个百分点,又能创造许多流通领域的就业机会。他俩这种落后的交易方式,应该管起来,管起来。。。。。。) 说到鹅的用途,不光是为了看的。鹅不仅非常机警,而且还具备一定的攻击性,旧社会的地主老财看家护院时不仅用狗,还常常会用到鹅。小说《暴风骤雨》里写到,工作队带领大家斗倒了恶霸韩老六,把他家的东西全分了,最后有八只白鹅没人要。车把式老孙头说:“有钱莫买长脖子货。”从过日子的道理上讲,小门小户的,没什么值得别人惦记的东西,当然不会费那个劲养鹅看家。既然穷人不必用鹅来防什么,又欣赏不了那个鸭行鹅步,干脆都把它们宰了吃吧! 一说起来吃,很多人会习惯性地到什么古典名著中去寻章摘句。我的体会是: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有两大内容必不可少------“食”也、“色”也。哈哈 中国的几大名著中,《水浒》里边说吃的还比较简单,无非是“有好牛肉,切三五斤来,有好酒,只管上来,,,”。《西游记》呢,里边其实就是讲了一道特色菜------唐僧肉。问题是这道菜总也做不成,老在那里吊人胃口,还不如母夜叉的人肉馒头呢。《红楼梦》里好像没太多讲什么吃鹅的场景,《金瓶梅》里到是有好几处。比如第四十三回里:“厨役上来献小割烧鹅,赏了五钱银子。比及割凡五道,汤陈三献,戏文四折下来,天色已晚。。。” 这里我需要解释一下,比较正式的宴会中,“汤陈三献”是指前后有三道汤品,“割凡五道”是有五道“大件”。因为整鹅整鸡之类的端上来之后,还需“割而食之”,于是“割”就代指大菜。这样说来,像感恩节时候烤出来的火鸡,绝对算是一道“割”,而一盘鱼香肉丝再怎么做得出神入化,也不算是“割”了。 说起《金瓶梅》,没有不服的。当年朔爷多牛啊,说什么“一不小心写出本儿《红楼梦》来”,等他看过《金瓶梅》后明白了:“敢情《红楼梦》是从这儿来的”,就再也没提过能写《金瓶梅》了。几百年来无数的“金学”研究者经常讨论的问题之一就是此书的作者到底是谁。这个问题号称是《金瓶梅》研究的“哥德巴赫猜想”。我就奇怪了,咱们在网上发东西,那是因为很有些拿不出手的感觉,又想表现,又怕人笑话,于是一个个都披上了马甲。而写《金瓶梅》这位,有才啊,绝对是名标青史的级别,为什么也东躲西藏地用马甲?怕别人拍砖吗?怕出版部门的审查吗?。。。要知道,明朝那时候黄色小说属于正式出版物,满天的飞啊,泛滥得很呢。不像咱们刚改革开放的时候, 躲在阶梯教室最后一排偷偷摸摸看手抄本的那幅景象。 到现在,各路专家考证出来《金瓶梅》作者的可能人选居然有三、五十人之多,其中,最大的嫌疑人是王世贞(听着很别扭吧)。关于王世贞为什么要写《金瓶梅》,某个版本的故事是这样说的: 世贞他爹原来和严嵩同朝为官,曾经当到左都(右都?)御史,这是很大的官了,具体多大我也不懂,反正是属于中央领导人。后来王老爷“为奸臣构陷”,进去了(就是进局子了,秦城那种级别的)。皇上要杀王老爷,王世贞心急如焚呐。可他采取了什么行动呢?既没有给皇上写点什么,痛切陈情,以挽天心;也没有托亲靠友,去打通某某人物枕头上的关节。您猜怎么?他带着他弟弟王世懋双双跪在严嵩的府邸门前,口口声声要严大人网开一面。 这算怎么回子事儿嘛! 尽管王家兄弟跪在门口,市民观者如堵,可严府的上上下下呢?视若无睹! (二楼评注:王家兄弟此举甚为不智!从官面上讲,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皇上办案基本上都是以奏折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圣断为结果。。。如果严大人因你这一跪,真的去疏通疏通什么的, 然后影响了办案结果,反过来马上会有人告他徇私枉法,扰乱朝纲。从私下里说,你们哥儿俩往人家门口这么一跪,就是要坐实了令尊的案子是因老严而起,人家怎么会接这个屎盆子呢。) 后来,王老爷还是被斩了。王家兄弟扶柩返乡之际,也是发誓要报这杀父之仇的。只是这仇如何报法,不好说。这哥儿俩都是书生,由自己去挺身而出,手刃宿仇,可能性不大;买凶杀人吗? 以前跟黑道上的联系又不多,贸然行事闹不好把自己也搭进去了,再说王老爷为官清廉,宦囊不丰啊。。。。。。 等等,等等,都扯到这儿了,跟写《金瓶梅》有什么关系? 别着急,快了,快了 要说文化人考虑问题的方式就是不一样。本来定下来的大目标是报仇,整老严!到了具体实施起来,整小严也可以嘛,而且这是从根儿上整。如果把严家的根儿拔了,岂不更解恨! 等小王把小严的基本情况搜集得差不多了,主意也就有了。小严好看黄书,经常让下人们到处去搜罗各种各样的正式出版物或是手抄本,看了之后还模拟着书中的描写实习。于是,小王决定写一本黄书,写一本登峰造极的黄书。以前的黄书,一写到紧要关头,无非是“共赴巫山”,“云雨一番”,翻来覆去就那几个词。小王要写就照实了写,照细了写,照。。。。。总之,要写出身临其境的感觉。大家可能猜想,小王的意图是让小严看了《金瓶梅》就跟瑞大爷看了风月宝鉴一样,最后落个脱阳而死。 非常合理的猜测!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真正的杀手在后面呢 小严读书的时候有个习惯,就是翻页之前先用手指沾些唾液(扯句题外话:这个习惯很多人都有,当年英明领袖华主席在先帝爷追悼会上念悼词的时候,就是一次次地沾了吐沫再翻页的)。小王每写一张, 就把翻页的那部分都浸泡了毒药,然后想办法卖给了小严家的下人,这样保证了小严是第一个读者。有人会说: 纸张浸泡过液体后会留下痕迹,别人就没有疑问吗?是这样,古代的时候为了防止书籍被虫蛀,有些时候会专门对纸张做些处理,浸泡些防虫的药品。现在大家想想,小严读到这么一部奇书,该是什么样子?特别是读到那些很“多汁”的段落。。。, 口干舌燥啊。。。于是乎,更多地喝水,更频繁地舔嘴唇,更频繁地翻书页,既往前翻,又往后翻,翻来覆去地翻。。。就这样,小严还没翻到西门庆完蛋呢,他自己就先翻倒了。《金瓶梅》就是这么呼悠出来的。 王世贞报了仇,解了恨,但还是不敢承认兰陵笑笑生这个马甲,因为这事儿办的忒。。。忒那个了,这个版权的问题嘛也就耽误了。后来,后来好多人都争着认这个马甲,可专家们又都不承认了, 专家有专家们考证的路数。 传说终归是传说,真实情况是小严因为犯上,被皇帝砍了。问题在于为什么会有人给王世贞安了这么一个有鼻子有眼的故事呢?我觉得原因在于读书人的行为处事给世人的印象造成的,干什么都转弯抹角的,难怪多少多少年后先帝爷经人一提醒“有人利用小说干什么干什么。。。”就又整了一遍文化人。 还是这位王世贞,他在晚年写了本《觚不觚录》,里边有一段话:“先君以禦史請告裏居,巡按來相訪,則留飯。葷素不過十器,或少,益以糖蜜果餌海味之屬,進子鵝,必去其首尾,而以雞首尾蓋之。曰禦史毋食鵝例也。” 从这段话里可以看出:那个时候的廉政建设还是不错的,起码规章制度很详细具体,指明了“御史毋食鹅”(像什么四菜一汤的规定就很模糊,对菜的内容没限制,不好,容易被人钻漏洞)。再一个,那些官僚历来都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端上来的鹅给安了个鸡脑袋,糊弄谁啊?!从这些小事就可以看出,在官场上混的都不老实,大家就别光揪住一个严大人不放了。当然,专家揪住了这里写鹅的情节和《金瓶梅》对照,算是指证王世贞的一个证据了。 嗯,回头一看怎么都扯到这儿了,赶紧打住,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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