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的免稅傳承是人壽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之一。筆者在系列文章中曾經總結了通過人壽保險來傳承財富所具有的三個特點和優勢,即絕對的確定性、可靠的增值性和財富傳承的高效性。其中所提到的高效性主要是從稅務效果上來說的,因為按照加拿大相關法律的規定,所有人壽保險的身故賠償金都是免稅的,從而使得人壽保險成為一種最具稅務優惠的高效率的財富傳承手段之一。例如:假定您通過人壽保險可以把您的一部分資產(以繳交保費的形式,如總繳保費20萬)放大成5倍(即100萬賠償額)給您的孩子,那麼在你身故時你留給孩子的這100萬是完全免稅的,你不需為這80萬的增值繳交任何稅款;但您若用其它方式來傳承財富,假定同樣是20萬的投入,將來身故時留給孩子的投資型資產也被放大成100萬,那麼,其增值的80萬中至少有一半即40萬要被以最高稅率來徵稅,這樣,財富傳承的效率將大打折扣!
保險有很多種類,但只有終身人壽保險才具有財富傳承功能。以前我已有專門的文章討論了U.L終身保險的財富傳承功能和特點,今天我們再來討論一下分紅式/盈利報酬式(以下簡稱分紅式)保險的財富傳承功能。我們知道:即使在只付基本保費的情況下,分紅式保險的保額都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而不斷增長的,被保人活得越長,賠償額就漲得越大,財富傳承的效率也就越高。 如果一個投保人購買保險的目的就是為了財富傳承,只要被保人的年紀不是很大,而且是按照平均壽命來測算,那麼,選擇分紅式保險(W.L)一般要比另一類終身保險U.L的財富效率高出很多。如果夫妻兩人想同時購買分紅式保險來進行財富傳承,那麼,購買一份JLTD聯合保險又會比購買兩份單一保險的傳承效率要高很多。請看下面的例子:夫妻兩人都是47歲,標準身體等級,想購買200萬分紅式保險以用於將來傳承一筆免稅財富給孩子們,希望能在10年之內保證付清。現以購買Sun Life最新推出的10Pay分紅式保險Sun Par Protector為例來加以比較和說明(假定分紅率按6.25%保持不變)。如果夫妻每人分別購買100萬,則先生和太太的年保費分別為$65,525和$62,845,10年的總保費為:$65,525×10+$62,845×10=65.5萬+62.8萬=$128.3萬。假定兩人都是85歲身故,則兩份保單的賠償額分別為:$335萬和$345萬,總賠償額為:$335+$345=$680萬。兩份分紅保單的財富傳承的綜合效率為:680/128.3=5.3倍;但如果夫妻兩人合起來買一份200萬保額的JLTD分紅式保險,同樣選擇10年保證付清的10Pay計劃,則總保費投入為:$109,305×10=$109.3萬。假定夫妻85歲身故,則可以傳承的免稅資產(即那時的賠償額)為:$959萬。財富的傳承效率為:959/109.3=8.8倍!從如上例子可以看出,通過將兩份單一的分紅保險改成一份JLTD聯合保險,不僅讓每年的總保費大大減少,而且使將來的賠償額顯著提高,從而大幅度地提升了分紅保單的財富傳承效率!
如果夫妻兩人購買分紅式保險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滿足將來補充退休收入的需要,那麼,又要怎樣才能夠讓兩人都在世時的退休收入最大化呢?下面,還是以一個例子來說明:夫妻兩人都是42歲,標準身體等級,購買某公司的20年保證付清的分紅式保險(假定分紅率按6.8%保持不變),實際付款時也願意付足20年。如果夫妻兩人各買一份100萬的保單,則先生和太太的年保費分別為$28,830和$27,640,夫妻年總保費為:$28,830+$27,640=$56,470。20年共投入$113萬。假定夫妻兩人都從65歲開始採用保單抵押貸款方式用錢補充退休收入,一直用到84歲,則兩人每年從兩份保單中共可免稅使用$17.4萬(8.5+8.9=17.4),20年共使用348萬,假定85歲身故,則還可留下約$222萬的免稅資產給孩子(101+121=222),總回報率為:(348+222)/113=5倍;
但如果將每年完全相同的投入即$56,470用於購買夫妻聯名的聯合保險JLTD(選用完全相同的分紅保險產品),則可以購買到的基本保額為$267萬。同樣,夫妻兩人從65歲開始採用保單抵押貸款方式用錢補充退休收入,一直用到84歲,則兩人每年可從這份保單中共可免稅使用$18.4萬,20年共使用368萬,假定85歲身故,則還可留下約$428萬免稅資產給孩子,總回報率為:(368+428)/113=7倍。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購買一份JLTD分紅保險,相對於購買兩份單一的分紅保險,在投入完全相同的情況下,不僅可使將來夫妻退休用錢增多,實現夫妻都在世時退休收入的最大化,而且留給孩子的免稅資產也將大大增加,從而可極大地提高總體回報率!特別是對於兩人年齡相同或相近、又沒有通過保險來進行互保的需要的夫妻來說,購買一份JLTD分紅式保險相對於兩份單一的分紅保單就更有優勢了!(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