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寫的另一篇專欄文章《如何通過JLTD分紅保險來高效地傳承財富並使退休收入最大化?》中已談到:如果夫妻兩人已沒有通過保險來保障孩子和夫妻互保的需要了,或者說這方面的需要已通過其他類型的保險得以妥善解決了,現在夫妻還想購買另一份分紅式保險,其目的主要是為了滿足將來補充退休收入的需要,併兼顧財富的免稅傳承,那麼,他們應該購買一份JLTD分紅保險,就是那種夫妻兩人聯名購買,保額要到最後一人身故時才賠出來的分紅保險。夫妻兩人一起購買一份JLTD聯合保險,而不是分別購買一份單一保險,不僅可以使每年的總保費大大減少,而且還可使將來的賠償額顯著提高,從而可大幅度地提升分紅保單的財富傳承效率;同時,也會讓兩人都在世時可用於補充退休的收入最大化!這確實是此類投保人的最佳選擇,特別是對於兩人年齡相同或相近、又沒有通過保險來進行互保的需要的夫妻來說更是如此。但是,由於此類保險的保額是要到最後一個人身故時才賠付出來的,因此,有的人就會擔心:萬一在保費還未付清時,夫妻中的一人就不幸過早身故該怎麼辦?怎樣才能確保JLTD分紅保險在保費付款方面的絕對安全,從而可讓投保人安枕無憂呢?這正是本文所要解答的問題。除非投保人早已將所需保費安排妥當,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保證保費按時支付,否則,就應該提早規劃,通過如下兩種方式來解決:
第一種方式是在購買JLTD聯合保險時選擇“付款到第一人身故(Premium Payable to First Death)”的計劃類型。這樣,在夫妻兩人中的任何一人先不幸身故時,雖然保險還不能賠付出來,但保費也不需要支付了,從而可以讓夫妻存活的一方在沒有任何壓力的情況下繼續享受分紅保單的諸多好處!當然,這要比“付款到第二人身故(Premium Payable to Last Death)貴一些。例如,一對47歲(男)和45歲(女)的夫妻,購買100萬的分紅式保險,以Canada Life的20年保證付清的分紅保險為例,若選擇Premium Payable to Last Death類型,則每年基本保費為$22565,若選擇Premium Payable to First Death類型,則年保費為$23165,也就貴了$600而已。有的公司如Sun Life的分紅保險,有限年份保證付清的計劃類型沒有Premium Payable to First Death這個選項,只有Life Pay的計劃才有。與Canada Life的Life Pay計劃相比較,Sun Life的Life Pay計劃的Premium Payable to First Death要比 Payable to last Death貴得多。還是以上面的例子為例:Canada Life的兩種方式的年保費相差$640,而Sun Life的兩種方式的年保費則相差$2560。
第二種方式是在分紅式主保險上增加兩個單一的Term附加險。如果沒有此類附加險,則需另外購買兩份單一的Term保險來解決。前面已提到,Sun Life的20Pay,10Pay和8Pay的分紅保險計劃都沒有“付款到第一人身故”的選項,那麼,只能採取這第二種方式來解決。還是上面的例子,這對夫妻倆若購買Sun Life 的10年保證付清的JLTD分紅保險(Sun Par Protector),則年基本保費為$53405,這是要付滿10年或付款到第二個人身故為止的。如果他們擔心萬一一人不幸在10年內意外身故,保費付款可能有困難,那麼,他們就可以在此分紅式主保險上為每人增加一個50萬的Term-10附加險,每年的總保費也只需增加$980而已。這樣,萬一一人有什麼意外,馬上就有50萬保險金賠出來,可以讓存活的一方輕鬆地將保單保證付清,不會影響將來的退休和財富傳承計劃的實施。若購買Canada Life的分紅保險,要採取這種方式,則需另外購買兩份單一的Term保險。
上述兩種方式雖然都能達到相同的目的,但也各有其利弊。第一種方式表面上看會便宜一些,但它關注的只是所剩保費的多少,有點類似於Mortgage保險。由於所剩保費越來越少,而多付出的保費卻並未減少,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由此增加的保費也並不見得比第二種方式便宜。第二種方式則更加靈活和實用。投保人增加的Term保險的保額既可以與所需支付的總保費一樣,也可以大於所需支付的總保費,這樣,除了對這份分紅保單提供絕對安全的付款保障之外,還可用這份Term保險來兼顧家庭其他方面的保障需要。保障的期限既可以與分紅保單的保證付清年數一樣,也可以更長。同時,鎖定的保額還可在將來有條件時被轉換成更多的分紅保險或其它類型的終身保險。即使增加的Term保險的保額與所需付款的總保費一樣,那麼,它也是固定不變的,不會隨着所需支付的總保費的減少而減少。從這方面來說,第二種方式會更加合理和靈活。但具體應採用哪種方式,每一對投保的夫妻都應根據自家的具體情況來決定。詳情可來電諮詢,或約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