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分紅式或盈利報酬式保險(以下簡稱分紅式保險)一般有兩種付款方式,即終身付款(以下簡稱PT100)和20年或15年保證付清(以下簡稱20P/15P)。無論選擇哪種付款方式,都存在一個萬一在資金周轉出現困難需要中途停付保費該怎麼辦的問題。為解答這個問題,首先需要澄清的是:PT100其實並不一定要付款到終身;甚至20P/15P也不一定要付款20年或15年。只有在“最壞”的情況發生時,才真的需要支付到100歲(終身)或付滿20年/15年。也就是說,只有在每年的分紅或盈利報酬都為零的極端情況下才需真正付款到100歲或付滿20年/15年。但事實上,幾大公司的分紅保險近30年來的平均年分紅率均超過9%,以Canada Life為例,假定按2015年度6.5%的分紅率不變測算,即使在只付基本保費的情況下,無論是選擇PT100,還是20P的計劃,都可在十一、二年付清(即:不管保單裡的現金值和賠償額是多少,反正保單都終身有效了。)但這不是保證的!如果將來的分紅率比假定的要低,則需要支付更長的年份才能保證保單不失效!現在,該回到我們今天的主題了:購買了分紅式保險若需中途停付保費,到底會出現什麼情況呢?
如果你在計劃付款年限以內停付保費,除非你提前向保險公司提出了書面申請採用Premium Offset (即以分紅來抵繳保費)的方式,否則,保險公司會自動以你保單裡的現金值作為依託,採用為你借款(Policy Loan)的方式來支付保費,並計收你的利息。在資金許可時,你需要把所有欠繳的保費(即向保險公司的借款總額)連同利息補交給保險公司,這樣,你的保單未受影響,現金值和賠償額仍按原計劃增長。如果你一直不補交所欠保費,你所累計的欠繳保費連同利息之和有可能會超過你保單內所累積的現金值,這樣就會讓你的保單失效。如果後者一直大於前者,那麼你可以一直不補交,直到被保人身故以死亡賠償額來抵扣(歸還)所欠保費加累積利息之和,剩下的才留給受益人。
如果你是在計劃付款年限以後才停付保費,保險公司應該會採用Premium Offset 的方式以分紅或盈利報酬來為你支付剩餘年份的保費。不過,你最好還是讓你的保險顧問為你向保險公司提出一個書面申請,明確表示以後的保費支付改為Premium Offset為好。如果你計劃付款年份過短,或者你過早停付保費而使得實際付款年份過短,則有可能造成保單裡的累積分紅不足以抵扣剩餘年份的保費的情況,這樣保單就會失效。下面以一個例子來具體說明上述各種停付保費的情況:陳先生,37歲,購買Canada Life的分紅保險,初始保額100萬。如果他選擇20年保證付清的保險類型,則他每年需付保費$24235。他計劃付款20年。如果他付了15年就暫停付款,則保險公司會自動採用Policy Loan的方式為他支付保費,相當於他每年向保險公司借款$24235,他需要在適當的時候把所欠的保費連同利息補上,這樣他的保單本身的價值沒有受到影響,相比較原付款計劃,唯一不同的是他因為停付(或延付)保費而拖欠保險公司的錢(墊付的保費本金加利息);如果他計劃的付款年份就是15年,那麼,他若付了15年保費就停付,則保險公司會採用Premium Offset的方式用分紅來為他支付第16年至第20年的保費,相對於前一種Policy Loan的方式,這種方式由於每年要消耗$24235的分紅來支付剩餘年份的保費,會讓保單的增值效率受到影響,但他不需要向保險公司借錢來付保費,所以他不會拖欠保險公司的錢。兩種方式各有利弊。當然,最穩妥的方式就是付足所需要的保證付清年份,即:若選擇15年保證付清的就付足15年;若選擇20年保證付清的就付足20年,這樣才能萬無一失,絕對放心,同時也可讓你將來的回報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