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保險的保障功能是保險的所有功能中最重要的、也是最獨特的功能!保險保障也是一切家庭理財的基礎。一個家庭首先需要考慮的是購買足夠的、保障型的人壽、重病等保險,其它的一切有關財富積累和增長的方式和手段都應該是建立在這樣一個穩妥的基礎之上的。若離開了這個基礎,則任何的理財方式都會成為空中樓閣!所謂的保障功能,就是收入的替代功能,即萬一在被保人非正常身故或不幸患重病等意外情況下,通過保險賠償金的形式可以讓家庭成員一次性獲得一大筆免稅資金,這在某種程度上可取代被保人的正常的勞動收入。期限式(Term)保險就是純保障型的保險類型;終身保險雖然還具有延稅增值、幫補退休和財富傳承等其它功能,但它也同時具有基本的保障功能。有的朋友說,他們夫妻都已購買了足夠的Term保險來保護未成年的孩子 ;或者孩子已長大成人、經濟獨立、已不再需要父母通過保險來進行經濟保障了,而且他們也不想通過保險來傳承財富和進行退休規劃,因此他們也就不需要再購買任何的終身人壽保險了!這話初聽起來有一定的道理,但細究起來卻並太合理。其實,即使您並不看重保險的其他功能,但你們夫妻之間也是很有必要通過購買一定的保險來進行互相保護的! 理由簡述如下:
首先,如果是終身不要孩子的夫妻,至少應該購買一個JFTD人壽保險來進行相互保護。這樣,在任何一方不幸身故時,另一方就可立即得到全部保額的賠償,從而可以讓夫妻存活的一方的生活得到充分保障。雖然購買JFTD要比購買相同保額的任何一份單一保險(即Single Life)要貴,但又比購買相同保額的兩份單一保險的總保費要便宜,而且又不會造成浪費。例如,一對都是42歲、標準身體等級的夫妻,需要50萬的人壽保額來進行互相保護。若購買兩個單一的保險,則每人各需要購買50萬。以購買Canada Life的20年保證付清的U.L終身保險為例,則每年需要支付的基本保費為:先生為$8194,太太為$7347,合計為$15541;若夫妻合起來購買50萬的JFTD聯合保險,則每年共需付保費$10245,雖然這比為先生或太太單獨購買的50萬都要貴,但比兩份單一保險的總保費還是要便宜很多,這樣就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費,因為兩份單一保險中肯定有一份的最終受益人是別人(因為沒有孩子)而不是他們自己!
其次,對於有孩子的夫妻,即使有了足夠的純保障型的Term保險,也應儘早各購買一份終身人壽保險來進行互保 。從經濟保障的角度來說,Term保險主要的保障對象是未成年的、特別是年幼的孩子。等到孩子長大成人、經濟獨立了,父母的保險對孩子的經濟保障功能也不一定需要了,Term保險也就完成它的“使命”了。至於還需通過保險來進行退休規劃併兼顧傳承一筆免稅資產給孩子則又是另一回事了。但即使投保人並不看重、也不想利用保險的投資、退休及財富傳承等這些功能,而且孩子成年後也不需要父母通過保險來為他們提供經濟保障了,作為父母的我們,還是需要一定的終身保險來進行夫妻之間的互相保護的。孩子獨立成家後,他們在經濟上一般將不再依賴我們了,但我們作為父母當然也不想依賴他們,更不想因我們的任何的人生風險而拖累孩子,所以,只有夫妻之間的互相依賴和保護才是唯一正確和明智的方法,這其中就包括通過購買兩份單一的人壽保險來進行經濟上的互相保護,在萬一一方不幸過早身故時,就有一大筆一次性的免稅賠償金賠出來給存活的另一方,用作其經濟資助、維持或改善生活;或用作其年老時的治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時的護理費用等情況,讓存活的另一方有條件可以更好地生活下去!大家應該能想像得到:在我們年老體衰而且又痛失老伴的人生最艱難時刻,若能獲得一筆一次性的免稅資金將是多麼地珍貴和難得!可見,夫妻之間各自擁有一份終身人壽保險來進行互保是多麼地重要!先“走”的一方將他/她的那份免稅保險金賠償給存活的另一方來對其進行經濟上的呵護和心靈上的安慰,後“走”的一方則將其保險金賠償給孩子們留作一份禮物和紀念!如果一點都不想留給孩子,那麼,此類夫妻同樣也可以購買一份JFTD聯合保險。需要補充的一點是:Term保險不宜用作夫妻之間的終身互保,因為Term保險雖然在一定的期限內(如20年)價格很便宜,而且保持不變,但在到期需Renew時價格會翻幾倍甚至十幾倍,若用Renew後的Term保險來進行夫妻之間的互保,代價確實太大,很不合適!所以,夫妻之間無論如何都應購買一定數額的終身人壽保險來進行互保。根據自身的偏好和經濟條件,購買U.L或W.L都可以。
最後,對於任何的夫妻,都還需要購買一定的重病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這也是任何一對相愛而又明智的夫妻進行互保而需要加以考慮、儘快購買的保險。詳情請來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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