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錢一借出去恐怕就拿不回來,以致各種信貸已開始凍結,
不出幾十天經濟將全面崩潰。政府必須設法解開此結。
主要的問題是按現在的法律,一般銀行不能在水下作業,只有政府可以。國會也在考慮
修改破產法,譬如改變會計方法。但牽涉極廣,很難有根本上的變動。
不能以為銀行破產了,損失就止住了,損失也不會因為維持住銀行便增加。
實際上銀行破產反而增加以後的損失。下面做些簡單的論證:
銀行現在放貸已十分小心,可以假定今後基本不再出現不能控制的問題房貸。
假設一家銀行由於已有的房貸造成現在以及未來五年的虧損為 A,當然 A
涉及未來,仍屬未知量。看看銀行破產會怎麼樣呢?姑且不論投資者的損失。
前面的虧損 A 並未減少,只是移往他處而已。其中一部分立即由聯邦保險支付,
也就是說由納稅者的錢支付,另一部分主要轉移到其他金融系統,而這些房貸並未消失,
未來五年同樣造成問題。
為什麼說放任銀行破產後損失 A 會增加呢?原因是現在整個金融系統已十分脆弱,
虧損將造成整體逐漸崩潰。信貸將消失,企業將無法付薪,
這將大大增加壞債(在加州等地少說增加十倍以上)。所以說 A 反而要大大增加了。
最終聯邦政府要承擔多得多的損失。大多數人將失去大部分退休金及工作。美國工業將全面崩潰。
所以政府是不得不救的。700B 根本不夠,早晚還要加,但政府還是要救。
五年之內的損失破產也逃不掉,只是轉到別處去了。
有人以為五年後銀行無法還錢,虧損仍將落在政府。這樣說是不明白聯邦政府的運作方式。
聯邦政府可在水下運作,只要債放在這些銀行身上就夠了。貸款問題消失後這些銀行賺錢不難,
賺的錢歸政府,高管也拿不了高薪了。有點像亞洲一些國家的模式,並不影響經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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