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據也印證了塞澤爾的說法。根據美國財政部發表的年度調查(中國官方的公僕們一向是對中國的主人保密的),到2008年6月底,中國所持的美國垃圾股票、垃圾債券達到12050億美元,為中國在2007年6月持有總量的3倍還多。中國投資者多數無法在海外投資,外管局唯一擁有相應的資金與職權,可進行如此大規模的海外金融投資。
中國財政部不敢公布自己的外匯扔到哪兒去,又是美國財政部在日前發布的國際資本流動報告(TIC)中顯示,截止到2008年12月末,中國持有美國國債總量達到6962億美元,居世界各國首位。為緩解金融危機給美國帶來的壓力,中國在2008年繼續加大了增持美國國債的力度,在2008年9月到12月期間,中國每月都要大量增持美國國債,9月增持446億、10月增持659億、11月增持290億、12月增持143億美元,中國外管局的這一舉動大大支援了美國政府,贏得了西方世界的高度讚揚。截至2008年末,我國外匯儲備餘額約為1.95萬億美元,照此算來, 中國外管局所持美國國債資產占外匯儲備的三分之一以上,其餘的是垃圾股票與垃圾債券,而我們能夠動用的外匯儲備已經少得可憐。
我們老百姓都知道這樣一個簡單的道理,中國不斷增持美國國債,將巨大的外匯資源壓寶在美國這個精明的強盜身上,中國必將受到美國的挾持,但中國的公僕們卻假裝不知道。2月18日,外管局副局長方上浦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辦的“保增長、防風險”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關於中國是否繼續購買美國國債、買多少,這“將根據中國的需要,並且按照外匯安全、保值的要求來定”。他絲毫不承認中國外管局在海外投資產生了虧損,而是說取得了巨大的、光輝的、令人激動的偉大成就!他強調指出,中國外管局在外匯儲備經營中始終是以長期的、戰略的眼光,從安全、流動、盈利三者結合的角度,考慮國際金融市場的主要狀況、各類資產風險收益的特徵等多方面因素,進行多元化的配置,其中也包括美國國債以及其他機構債等金融資產在內。他說,自去年9月以來,外管局及時調整了風險管理政策,採取審慎果斷的措施,保證了外匯資產的安全。截至2008年底,“國家外匯儲備總資產保持總體安全,同時為應對危機準備了充足的流動性,並取得了相應的經營收益”。
而一位接近外管局儲備司的知情人士透露,外管局不斷大量增持美國國債實在是一種無奈的選擇,實在也不能將真相告訴老百姓,“否則我們就完了”。
在2007年9月中投成立前,中國龐大的外匯儲備均由外管局管理,其投資的指導原則說是“安全性、流動性和穩定增值”。國家外管局“出海”主要是通過其在香港註冊的華安公司(SAFE Investment Company Ltd)完成的。該公司成立於1997年6月2日,註冊資本1億港元,辦公地點位於香港島的遠東金融中心,一幢醒目的金色大樓內的28樓,據消息靈通人士人說,之所以要將辦公地點選在這裡,是因為在這裡干一些齷齪的賣國勾當更隱秘、更安全。
這家在香港註冊的中國外管局的公司掌握的中國人民的血汗錢極多,對外甩錢的權力極大。在公司的章程里規定,華安公司可以代理外管局管理外匯儲備及經外管局所授權批準的其他所有相關貨幣財務事宜;可在全球範圍內管理投資基金,投資各種金融工具,包括證券、外匯和商品等,以及管理國家外匯儲備或從事其他經中央銀行授權批準的業務。
看看,中國人民用血汗,用犧牲環境、犧牲資源、犧牲健康為代價一點點辛辛苦苦積攢的血汗錢,就是通過這樣一家香港公司源源不斷地流到海外的,而我們竟然毫不知情,也沒有什麼公僕向主人說一句,血本無歸後更沒有人道一聲歉!
正是這樣換來的寶貴外匯儲備,在西方金融危機前夕,被中國的高級公僕們瘋狂地拋到美國“救市”。中投公司50億美元投資大摩,30億美元投資黑石,54億美元被套PrimaryFund,損失慘痛。至於各大銀行的海外投資,隨着諸如雷曼兄弟破產這樣的事件,也一個個陸續浮出水面,動輒數億美元的損失,被認為無關大局。不僅金融機構,諸如航空公司、中國遠洋這樣的企業,也在動輒扔出幾十億美元而不眨一下眼睛!
隨着美國財政部陸續公布的數據,中國人才知道自己的公僕們還有更為闊綽的“出手”:中國的外管局領導們,以非凡的魄力,大無畏的勇氣,在金融危機已經爆發之時大量接手美國的垃圾股票與垃圾債券。當美國股市從2007年10月11日的14198點,一路跌到2009年3月6日的6470點,不知道多少中國人的血汗外匯在股市下跌中被無情蒸發,而有關這些真實情況,如果不是美國官方公布的信息,中國人民聽到的永遠是公僕們興高采烈的講話——“中國的外匯儲備是安全的,取得了又一個偉大的成就”云云。
社科院世經所國際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張斌對記者表示,雖然外管局並沒有對外公布其持股情況,但我們“不應該因為短期波動給外匯主管部門施加壓力”。張斌稱,外匯儲備應該堅持多元化投資,不能單純以財務指標的盈虧作衡量標準,應該以真實購買力為目標,另外在機構設置上可以下點工夫,多花些精力研究其他投資品種,如股權投資、大宗商品等。